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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飘 461: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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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好奇心

霜重色逾浓。

马车左转右拐,奔驰了大约一个小时,在一个庄院门口停了一来。

这是一个非常富有东部大陆情怀的庄院,四周的围墙刷得雪白,围墙外竟种着中原很少见的,从海上贸易换来的枫树。红扬,连绵不绝。

致远侧耳细听,却是名曲《夕阳箫鼓》。

农舍已飘起了晚炊,袅袅娜娜,悠悠渺渺,小桥流水、竹篱环绕,一农妇露出白玉般的玉臂,赶着鸡群进巢。

致远痴痴地在旁边看了很久,他是不是忽然厌倦了流浪、厌倦了东部大陆,想要一个宁静的家――这何尝不是所有东部大陆人的归巢。

良久,致远不禁发出概叹:“这真是世外桃园啊。”

农妇闻声诈惊,一溜烟躲进屋,一会儿,却又探出了一个头。

致远是被牧童的笛声引来的。一个普普通通的牧童,能吹出《夕阳箫鼓》这样的曲子,不能不引起他的好奇。

东部大陆本就是人杰地灵的地方。

致远本来只想讨杯水喝,但看到如此俊俏的农妇,正巧丈夫又没在家,你说,他想不想留下来?

于是,致远就留了下来。农妇红着脸答应了致远的借宿。晚饭很丰盛,农妇还杀了只鸡,桌上当然有酒。农妇还陪致远喝了几杯。

酒不醉人人自醉,何况如此秀色当前。

烛光摇曳,春色无边。农妇的脸怎么起了红晕,莫非她喝醉了?

农妇忽然醉倒在致远的怀里。

致远意乱情迷。

烛光下农妇俏眼朦胧,台丝如雾,致远不是柳下惠,自然准备要有直一步的行动。窕妇忽然双手一矣,似要圈住致远的颈。

致远当然非常乐意,他甚至主动低下了头。

农妇手到半空,忽然 一变,闪电般地连点了致远胸前的七处要穴,既快又准。致远只觉一麻,顿感全身无力、元素力尽失、不能动弹。

“你长得很好看。”农妇笑吟吟地抚着致远的脸,呢声道:“你是不是致远?”

致远又只有苦笑,他终于明白这是一个圈套,一个大多数男人都愿意跳进去的圈套。

荒郊野外,怎么会连一个小小的牧童都会吹《夕阳箫鼓》那样难的名曲?田园农舍,怎么会有这样万种风情的农妇,丈夫恰巧又不在家?

“听说致远是一个很厉害的人,精灵聪惠,实力卓越。”农妇道:“依我看还不是一条又笨又蠢的大色狼,哈哈哈。”

边说边拿出一把又长又大的剪刀,除了“专吃小孩,不吃大人‘的王三娘,东部大陆上还有谁用如此怪异的武器?剪刀除了裁剪衣服,在有些女人手里,同样是杀人的利器。

这把又长又大的箭刀有一个很动人的名字――三娘剪。

王三娘没有用剪刀剪下致远的头,她很温柔地慢慢抬起致远的脚,脱掉靴子,用那把剪下过很多头的、东部大陆上著名的三娘剪给致远仔细地修起了脚。如果不是亲身经历,致远恐怕死也不会相信会有这种事。

有谁会相信?

王三娘看出了致远的疑惑,道:“致远,你是不是有许多话想问?”

致远点点头,他的头还能动。

王三娘解释道:“我每吃一个人之前,总要把他修整一下,冼得干干净净的。”

致远很奇怪:“你不是‘专吃小孩,不吃大人’吗?”

王三娘很高兴,笑道:“因为你是大名鼎鼎的致远啊,你的肉是唐僧肉呀。”

致远居然成了唐僧肉?他忙道:“我属猴的,猴肉很臭的。

王三娘修完他的脚,又开始修他的手:“猴肉冼干净,一样味道不错的,能吃到大情圣、致远的臭肉,说不得,只好破例一次了。”

致远除了怪自己运气不好之外,他还能说什么。

东部大陆上的人如果知道致远被 一个女人清蒸了下酒,许多人一定会载歌载舞,一定会笑掉大牙。

修完了,王三娘仿佛很满意,她将致远抱了起来。

一个大男人被一个性感、丰满的女人抱在怀里,那会是一种什么滋味?

――那当然是每一个正常男人乐意的,愿意体会的。

――尽管是在生死关头。

致远立刻有一种腾云驾雾的感觉,他的头就靠在王三娘饱满的胸脯上,轻飘飘如坠温柔乡,假如此刻他的手能动的话,他会做什么?

可惜致远的手一动也不能动,他只能眼睁睁看着王三娘把他抱入了侧室。

侧室很大,热气腾腾,一间巨大的房子中间放着一个巨大的木澡盆,盆里早已装满了热水。

一间巨大的房子,一个巨大的澡盆。

猴肉当然要冼干净才能变成唐僧肉。

是谁说唐僧肉吃了会长生不老,会成仙?如果有朝一日找到这个人,小秋一定会将他大卸八块,跺成肉泥,丢进臭水沟喂狗。

王三娘将致远放进澡盆,热水立刻浸满了致远的全身。她开始给致远解衣服。

致远马上叫了起来:“喂,你要干什么?”

王三娘吃吃地笑,一脸的淫荡:“当然是给你冼澡啊。”

“你别乱来。”致远大叫起来。

王三娘已经脱了致远脱了上衣,她的手已经……

就在这时,门“吱”一声被人推开。

碎步走进来的是一个婷婷玉立的青衣少女。青衣少女一进屋就掩着嘴笑。

王三娘脸色变了:“朱珍,大路你不走,偏走到老娘这儿来了,你活腻了罢。”

朱珍故意板着脸,正色道:“我是受你丈夫委托,来此捉奸的。”说到“捉奸”两个字,朱珍忍不住大笑起来。

“你别得意,老娘并不在乎你的毒。”王三娘哼了一声:“致远还在老娘手里。”

朱珍吐了吐舌头:“这种臭男人你也要?”

致远听得直冒苦水,这女人在马车里说他是大笨蛋,现在又说他是臭男人――为什么每次遇到女人致远头就要变大?

“专吃小孩,不吃大人的王三娘。”朱珍瞟了一下致远:“看来应当改成一切通吃王三娘了!”

王三娘冷哼了一声,显得有恃无恐,她知道朱珍的目标是致远,只要致远在她手里,朱珍用毒必然会投鼠忌器。

朱珍象看出了王三娘的心思:“你是不是在前面镇子上王老实的店铺里买了一只蜡烛?”

王三娘不自禁地看了一眼桌几上正燃烧的蜡烛,蜡烛怎么可能有毒?

朱珍解释:“王老实其实一点都不老实,他只不过在蜡烛里加了一点点东西而已。”

“什么东西?”

“七星草。”

七星草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毒草,人一旦中了它的毒,会全身痱烂而死。

“蜡烛一燃烧,毒性就会挥发出来,”朱珍悠然道:“一切通吃的王三娘看来又要改成一切不吃王三娘了。”

王三娘脸色有些变了,手一抓,就扣住了致远的咽喉,厉声道:“快拿解药来!”

“本小姐不拿!”

“如果你不拿解药,老娘立刻杀了致远!”

朱珍笑吟吟地看着致远道:“这种大色狼,早就该杀了,免得贻害人间。”

――致远居然成了唐僧肉,又成了贻害人间的大色狼。他的咽喉被抓住,声音还能发一点出来,他笑了笑――笑得比哭还难听。

王三娘顺手就给了致远一耳光,骂道:“亏你还能笑得出来。”

“胡老板和四爷把你看得这么重,”朱珍有点惋惜:“依我看还不是一条又笨又蠢的大色狼。”

语音未落,门外一人嘿了一声,应道:“不错,地地道道一条又笨又蠢的大色狼,好!”

声落,门裂,一条庞然大物从裂开的门中走进来――是一条又高又壮的黄牛,牛背上横着一个小小的牧童,正是吹《夕阳箫鼓》的那位。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致远就是被这位牧童箫声所引,来到这个又好客又美丽的“杏花村”。

巨大的房间,巨大的澡盆,现在又多了一条巨大的黄牛。

牧童手一抛,一样东西从他手里抛在地上,骨碌碌地在在上滚了几圈, 是一个人头,镇子上王老实的人头。

这个小小的牧童是不是没有发肓?可他为什么会有喉结?

朱珍一见牧童进来,瞳孔里立刻露出一种无比厌恶、恐惧的神色,仿佛看到的是一条毒蛇。

王三娘脸现喜色:“你知道他是谁?”边说边讨好地看着牧童:“他是老娘的情夫。”

言语间透出几分炫耀。

朱珍啐了一口。

“以前是,现在不是。”说这话的时候,牧童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也许没有表情就是最可怕的表情。

王三娘立刻脸色苍白,她几乎不敢信自己的耳朵。

“你为什么不早下手杀了致远?”牧童道:“你可知道后果?”

王三娘显然知道后果,从她脸上的恐惧就知道了,不过她内心还有几分侥幸,她毕竟曾给了牧童许多生理上的快乐。

这种侥幸并没有持续多久。

王三娘只觉眼前一花,牧童在面前一晃,她胸口立刻感到一麻,所有的感觉一下子就突然消失了。

死人是没有感觉的。

致远看得很清楚,牧童飞起,出手,跃回。全部动作几乎在一刹那间完成――只一下子就用横笛点中了王三娘的死穴。

朱珍也看见了,她当然没有致远看得清楚,她只看见一瞬间王三娘就倒下了,牧童就好象根本没有动,一直还横坐在牛背上。

这是什么术法?

“第十七个。”牧童喃喃道,他直盯着朱珍的胸:“王三娘是我的第十七个情妇。”

朱珍脸色也变得和王三娘一样苍白。

牧童色迷迷地解释:“你就是我第十八个情妇。”

朱珍自知自己绝没能力在瞬息之间取王三娘的性命,牧童实力实在高出太多。她眼里恐惧之色渐浓,她是不是想起了有关牧童的种种传说?

传说牧童特别变态,特别喜欢凌辱、毒打女人。他对付女人花样之多、方法层出不穷,其残酷程度,连昔年号称“天下第一色魔”的阴山老魔也自叹不如。

任何女人,只要落在他手里,就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牧童,就是专门“牧”女人的恶魔。

牧童不怀好意地看着朱珍,就象是在看一只煮熟了的鸭子。

朱珍忽然想呕吐,她只希望一辈子也不要遇上这个人。

毒仙女最擅长的就是使毒。

她的全身忽然泛起了一阵雾――暴风山下清风塞二百一十七口人就全死在这种雾里。

她绝不能坐以待毙,如果落在牧童手里,她连想都不敢想。

雾散开,充塞了整间屋子,朱珍也立刻跃起,纵向澡盆里的致远。

雾,只能阻挡牧童一时。

只要解了致远的穴道,就有对付牧童的机会。

可惜,根本没有这样的机会。

朱珍刚跃起,牧童就鬼魅般冲过来,手轻轻一扬,就抓住了朱珍的纤足,横笛一点。就点住了朱珍的麻穴。

牧童抓住朱珍的纤足一抛,朱珍就飞起,掉在巨大的澡盆里,掉在致远身边。

水花四溅。

“这种毒雾也能对付我?”牧童狞笑道:“现在该我对付你了。”

朱珍想咬舌自尽,嘴刚一动,牧童的手就抓住了她的腮,牙腮一错,再想自尽也是不可能了。以牧童对付女人经验之丰富,岂能轻易让她死?

牧童会怎样“牧”朱珍?

朱珍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牧童边脱衣服边逍遥自得地淫笑道:“哈哈哈,致远,我就让你多活一会,让你看一出好戏。”

――此君还有这种爱好?

牧童脱衣服的速度真快,他倾刻间就将自己脱了过干干净净。

――他的某些地方倒还象个男人。倒还有男人的某些特征。

他脱女人的衣服会不会也这么快。

朱珍终于感到绝望,她终于体会到了一种生不如死的感觉。牧童那张邪恶、可怕的脸在昏黄的烛光下显得说不出的丑陋。急促的呼吸、色咪咪的淫笑,在朱珍听来更是异常刺耳、异常恶心。

牧童呼吸日渐沉重,这么清新、美丽的少女,他还是头一次“牧”。他急不可耐,赤条条地赴向朱珍。

朱珍闭上了眼睛。

巨大的澡盆、水波荡漾的水里,忽然伸出了一双有力的手,箭一般扼住了牧童的咽喉。

牧童的脸立刻抽搐、变形、僵硬,喉骨碎裂的声音与他的呼吸一起骤止,然后,他整个人就象皮球一样弹了回去,“砰”一声撞在墙上。

除了致远,谁会有这么快的手?

朱珍睁开眼,就看到了致远满是笑意的眼睛。

致远故意叹了一口气:“唉,一场好戏没有看到,实在是可惜,可惜啊。”

朱珍的脸立刻红得象是满天的彩霞,她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

为什么女人总以为男人都是色狼?总以为可以将男人玩弄在掌心?

这确实是许多女人的通病。

男人通过征服世界来征服女人,女人则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这句话并不什么时候都正确。

朱珍既有脱离魔掌、劫后重生的喜悦,又不能理解致远为什么能动。他不是明明被王三娘点了穴道吗?

其实,她应当知道,如果致远轻而易举就被人点了穴道,如果致远这么容易上女人的当,他已经不知死了多少回了。

自然,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再找他了。

澡盆的水很热。

巨大的浴室,巨大的澡盆、还有一位无论从那方面看都美丽清新的少女,有多少人能够经得住这种诱惑――特别是在衣服湿透以后。

致远是个男人。一个很正常很健康的男人。

朱珍忽然觉得特别热,她感觉致远的眼神变得有些异样,女人在这上面总是特别敏感的。

同样是眼神,致远的眼神和牧童的眼神给朱珍的感觉却很不一样。牧童的眼神留给她的印象只有恐惧,而致远的眼神就象一道能击穿她内心深处的闪电,这种感觉是她从来没有过的。

致远看到的是一张美丽绝伦的脸,健康的笑容,高耸的胸、纤细的腰,以及浸在水里想看又看不清楚的部位。致远甚至能够透过湿的青衣,看到胸上那浅浅的乳晕,他甚至还能感觉到,在他目光注视之下,朱珍的脸在发烫,她的乳头在变硬。

致远艰难地移开了视线。

尽管很艰难,致远还是扭过了头,这是君子和色狼之间最大的区别。

朱珍心里忽然充满柔情,难道在刚刚经历过生与死的考验之后,人的感情会变得更加脆弱?变得更容易沟通?两人一时竟无话可说。

真是此时无声胜有声。

四周一片空寂。

“这个澡盆真是大。”良久,还是致远打破沉默:“如果在澡盆下面藏四个人,一定非常容易。”

朱珍吃了一惊。

从一走进这间屋子,她就一直保持着高度的警觉,可是她无论怎么观察,这个澡盆都不象是藏匿了四个人。

更令她吃惊的是,澡盆下面忽然响起了一阵炒豆般的响声,澡盆忽然从四个方向裂开。

四个人,四把刀,从澡盆的四个方向射出。

四个浑身夜行服的黑衣人,四把寒光闪烁的精铁缅刀。

致远的手轻轻在水面上拂了四下,轻柔得就象是在拂情人的脸。

四道极细的水柱,犹如四柄利剑从澡盆里射出,冲破四把刀组成的刀光。

四声惨叫声迭起,四个人从四个方向飞了出去。

朱珍惊讶得嘴都合不拢,此时,她才终于明白胡老板为什么会下一道“无论用什么方法,什么手段都要找到致远”的命令。

――这关系到暴风城一百零八家赌场、十三家妓院能不能开下去的生死悠关的问题。

――这也关系到一场巨大的风暴能不能平息下去的大事。

――而他们所要的却只不过是一个承诺。

――致远的承诺。一诺千金的承诺。

篝火。

一夜星光,一片树林,一堆篝火。

致远和朱珍围坐在篝火旁,两人已许久没有说话。

并不仅仅是此时无声胜有声,而是两人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该如何开口。

如果两个人在一个狭窄的马车里相处过,又不经意间碰上一些不该碰的地方,如果两个人又一起在一个澡盆里呆过,又无意中看了一些不该看的地方,你说,他们能说什么?

何况是一男一女?是两个健康、正享受青春的人!

衣服早已被熊熊的篝火烘干了,可两人都还能感觉到潮湿时的样子。感觉到对方的目光。

还是致远忍不住,先干咳了一声,然后说了一句白的不能再白的大白话:“今晚的月亮真圆啊。”

朱珍一下乐了:“现在那有什么月亮?”

这是一个满天繁星的夜晚,有星无月。

致远故意道:“月亮一定不好意思,躲起来了。”

“胡扯,月亮为什么会躲起来。”

致远装着一本正经的样子,说:“月亮老人一定做媒去了。”

朱珍脸又红了:“乱说。”

“月亮老人不好意思到这边来,”致远认真地说:“因为他来了,看见我们这个样子,就只好给我们作媒了。”

朱珍又气又笑又害羞,嗔道:“尽是一派胡言,不理你了。”

可她心里为什么还有一丝喜悦?

朱珍的笑容就象灿烂的阳光,生动、美丽。她的笑首先是从眼睛开始的,然后是嘴角,再扩展为整个笑脸。

致远看得都痴了,他从来没想过,一个女人快乐、开心的笑容是如此的生动。朱珍笑的时候,并不仅仅是脸在笑,而是全身都在笑,每一根神经、每一个细胞都在笑,这种笑是非常富有感染力的。

所有的拘谨、所有的烦恼、所有的磨难,仿佛都随着这笑声烟消云散了。

致远毫无疑问被感染了,他内心深处的一根弦被拔动了。

他的心里忽然充满温馨。

夜更寂。星更繁。

致远仿佛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他不是没有冲动。如果你是一位有血有肉的男人,旁边还有一位健康成熟的少女,你会不会不冲动?

两个人能够在茫茫人海中相识、相知、相契,不也是一种缘份。

火焰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地跳跃,就象是生命的萌动。致远无法抵御这生命的诱惑,他尽量显得自然地抓住了朱珍一只洁白、柔软的手。

朱珍大大地颤了一下,但是她并没有抽回自己的手。

致远对付女人的经验与他对付敌人的经验一样丰富,他清楚,如果一个女人愿意让你握住她的手,就表示她至少不讨厌你,对你有好感。

手是非常敏感的,手与手的接触能够传达出双方的感觉、默契、还有心灵的交融。

朱珍的手长得秀气而柔软,致远经经地抚摸着这只雪一样白的手,感到手在发烫,随着他经经的抚摸,朱珍颤抖得更厉害,致远没有再犹豫,他经经一拉,朱珍就跌进了他的怀里。

致远的唇开始寻找朱珍的唇,朱珍全身僵硬,头不停地左右摇摆,终于,致远的唇还是印上了朱珍的唇,如饥似渴地吻起来。

这是多么令人销魂、陶醉的一吻,第一次,绝对是第一次,朱珍被一个男人如此饥渴、如此柔情地吻。阵阵美好、惶恐的感觉冲击着她的心灵,她想说什么 ,嘴却被堵住了,一股热流从她心底涌起,她的眼睛湿润了,晶莹的泪花夺眶而出。

致远睡得很香。

在极度的满足之后,他睡得就象一头死猪。

昨晚,他们来了三次,每一次都高潮迭起,每一次都仿佛获得了新生。

致远是被一阵狼吠声惊醒的。

致远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一条丝巾捆着,吊在一枝粗大的树枝上,树丫下悠转着几只饿狼,绿油油的眼睛泛着凶恶的光茫。

饿狼在致远脚下面不停跳跃着。

一大早,佳人已逝,留下的只有致远子然一人,而且还是这个样子。

致远想喊叫,才发现嘴里塞着一块臭袜子。女人就是这样,如果你曾经在马车里点过她的睡穴,她就一定会找机会报复,一定会把你捆起来,而且还要在你嘴里塞着一块臭袜子。

尽管昨晚她还和你做了三次。

所以,男人千万不要得罪女人,最好躲远一点,不过没有几个男人能做到,哪个不是心甘情愿往里钻?

致远改变了七种姿势,用了四种方法,才将丝巾解开,丝巾一松,致远就掉了下去,下面刚好有只张着嘴、最凶狠最狡猾又饥饿的狼。

致远半空中身形一变,剑已出鞘。落下去的时候,剑就顺势插入了狼的大嘴。狼一声惨嚎,顿时一命呜呼。致远剑出如风,连杀几狼,余狼见势不妙,呜咽一声,呼一下四处散开,远远的看着致远活动了一下手腕,用力嗅了嗅。

空气中荡漾着一种若有若无的特殊香气,这种香叫千里香,可以持续很长的时间。致远追大盗的时候,经常在对手不注意的时候,在他身上洒上一点,对方无论跑多远,沿途总要留下一丝淡淡的清香。

致远恰巧在朱珍身上洒了一点用七十二种药草,一百零八天熬制出来的千里香。

他实在是很好奇,他实在是想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有这么人找他。

好奇本就是人类的天性之一。

更何况,还有那令人销魂的一夜。

暴风城。

方圆几百里最著名的赌城。

致远来到暴风城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黄昏隐去了白昼清晰的轮廓,一切变得朦胧起来。

朱珍沿途化了三次装,换了六辆马车、九名车夫,在黄昏来临的时候进了暴风城。

致远浪迹天涯,居无定所,如何寻找他?最好的办法就是引起他的兴趣,引起他的好奇,把他引出来,让他自己来找你。

――好奇本就是人类的弱点之一。

你越是做得神秘,越是偷偷摸摸,人们就越有兴趣。就象女人穿衣服一样,越穿得多,越是端庄,男人就越想看衣服里究竟是什么样子。

――萧四和朱珍无疑非常了解人类的这种心理。

――他们无疑用的非常正确。

暴风城是一个非常繁荣的术士城。大凡有赌的地方都会畸形的繁荣。

致远走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心里感到分外温暖,他喜欢这种感觉。他一向喜欢热闹,喜欢生命的气息,这种感觉就象一个外出多日的游子回到家一样。

他不紧不慢地跟踪朱珍。

跟踪也是一门学问。它需要狐狸的狡猾、骆驼的耐力、豹子的速度、黄牛的坚韧、野狼的机敏。

朱珍化了三次装,致远也化了三次,朱珍换了六辆马车、九名车夫,他也换了六辆马车、九名车夫。

朱珍的一举一动他都清清楚楚。

这全得益于千里香沿途留下的淡淡的清香。

致远远远地看见朱珍进了一扇十分平常的大门,平常得你几乎很难记住它的特征。

致远先到一百多人共用的大澡堂冲了个凉,把自己的思绪整理一下。再花几两银子买了一件整洁的衣服,又在街边的三家巷吃了一碗又热又辣的牛肉面。

直到已过了月上枝头,人约黄昏后的时候,致远才慢慢走到朱珍进去的那扇门前。

这是一个很普通很平常的房屋,跟街上其它房屋从外表看没什么两样。唯一不同的是大门虚掩,异常的静。

致远推门而入,看到的是一个又长又深的走廊,静静的没有一个人,除了门口淡淡的丝许月光,便是一片漆黑。

致远深吸了一口气,眼睛适应了黑暗之后,他才开始走。

慢慢地走。

走廊很长,仿佛没有尽头。

他的每一根神经都高度调集起来,越是平静越是无人,很可能就越危险。

走廊的尽头,是一扇紫木的大门。

门背后是什么?会不会是机关暗器?又会不会是龙潭虎穴?无论是天堂还是地狱,致远都决心闯一闯,不仅仅是为了好奇,更是为了他所喜爱的女人。

门后面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而是一间非常非常巨大的房间,房间四周燃着无数的明火。

致远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房间。大得简直可以容纳上千的马车,上万的人。

宽倘明亮,雄伟壮观。大的让人震撼。王三娘那间大房子与这比起来,就象一所幼儿室。

这么大这么亮的房间只有一张桌子,一个人,一副牌。

一个老人就坐在屋中央唯一的一张桌子前,哗哗地冼着一副牌,显得说不出的空旷诡异。

这个老人非常瘦,瘦骨嶙峋,骨瘦如柴,全身简直没有几两肉。这么瘦的一个人却有一双很大的手,稳定、干糙。这个老人长着一络花白的山羊胡,乍一看真象一只老山羊。

这可能是世上最可怕、最昂贵的老山羊了――这个老山羊就是暴风城的主人,一百零八家赌场、十三家妓院的老板,也就是萧四、朱珍的老板。

――威名远播、大名鼎鼎的胡老板。

七十二行,行行出壮元,每一行都有自己的权威。胡老板就是赌坛的权威。不管你承不承认,赌博实际上需要很高的天赋――胡老板就有这种天赋。

从十七岁出道,涉足赌坛,胡老板凭着个人独特的对赌的理解,再加上谨慎、出手凶狠,招招制敌死路,终于在三十多年前,开创了暴风城的基业。

空荡的房间里只有哗哗的冼牌声。

胡老板仿佛不知道致远已经来了,自顾自地把牌冼得脆响。他一向很沉得住气。每遇到重大事情的时候,他就要一个人冼牌,他常对部下说:“冼牌让人平静,让人思索,在发牌之前,整个世界都是你的。”

牌冼完,开始发牌。

胡老板给致远也发了一把牌:“年青人,一起来玩一把,如何?”

致远摇摇头:“我从来不赌。”

“不赌?”胡老板山羊胡一翘,不信的样子:“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赌博,你为什么不赌?”

致远在桌旁坐下,他也一向很沉得住气:“我从不拿人生来赌博。”

胡老板眯起眼:“好,说得好。”

致远拱手,道:“我实在是不感兴趣,否则,陪老人家玩一把又何妨。”

“如果人人都象你这样,暴风城就该关门大吉了,”胡老板叹了一口气,他又重新开始冼牌:“幸好,象你这样的人并不多。”

致远略感歉意地笑了笑:“实在是不好意思。只是人各有志,岂能相强?”

胡老板拈了拈稀疏的山羊胡:“致远?”

“正是在下。”

“银月一族后裔?”

“是的。”

“老朽终于找到你了。” 胡老板松了一口气,如释重负的样子:“老朽是这儿的主人,贱姓胡。”

致远点点头,他也早猜到了。

“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百闻不如一见,致远果然气宇轩昂。”胡老板感慨道:“我已经老了。”

说完,他又自嘲道:“幸好,我还能讨女人喜欢。”

一个还能讨女人喜欢的老人至少还不能算太老。其实,一个老人在血与火中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又岂是年青人所能相比的。

暴风城、效外、灵隐寺、同一时刻。

一座凉亭,亭里只有一几、两茶、一香炉,再有两个蒲团。

蒲团上席地坐着两个人,一位是温文尔雅、面色苍白的年青人,一位是鹤发鸡皮的高僧。

年青人就是胡老板手下第四号人物萧四,他正在毕恭毕敬发问:“空大师,以时辰来推断,现在胡老板和致远应该已经见面了。”

空大师就是那垂暮之年的得道高僧,他微微点点头:“如果没有什么意外,情况应当是这样。”

萧四满脸虔诚,继续发问:“胡老板为什么一定要找致远。”

空大师沉思道:“因为致远是局外人,他跟这件事一点关系也没有。”

――“因为胡老板并不能绝对相信他的手下,甚至抱括你,在这种情况下找一个与这件事毫不相干的人,更能调查情况,而不必怀疑与此事有牵连,不用担心他出卖。”

――“因为他了解情况不多,就是出卖也不会有太大的灾难性的后果。”

――“毫无疑问,论实力机智、论信誉诚信、论人品口碑,致远是最佳的人选。”

“其实,赌也有它的好处。”

在那间巨大无比而空空荡荡的房子里,胡老板正在给致远解释他的见解:“它能够看出一个人。”

致远不解。

胡老板继续冼着一副牌,牌在他手里上下翻飞,灵活自如,他解释:“一个性格急燥的人,在赌卓上很难沉住气,而一个性格稳重的人,常能坚持到最后。”

致远承认。

“可有的时候也不一样,有的平常看着老实放心的人,一上了赌场就变得疯狂冲动,有些心机很重的人也把持不住,直到输得精光还不肯认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