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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飘 460:银月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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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银月一族

笑愚纳闷儿了:“不然你以为该怎么样?”

妖华一脸纯真地,或者说假装一脸纯真地,说道:“我以为你打小就很淫荡,从小就立志发展毛片事业,经过十多年的不去奋斗,卧薪尝胆,终于在毛片界有了一席之地……哪知道居然这么简单,你太让老娘失望了~!”

笑愚懵了:“日,你以为这是名人回忆录呢。有些事儿,哪有你说的这么复杂?不过将来哥们儿真要统一了毛片界,也找几个枪手写一本夸张的回忆录……篇就这么写:180年,那是一个秋天,有一位伟大的孕妇在医院里折腾了半天,生下一个小混蛋,那混蛋一出生手里就拿着一张毛片……”

听到这话,妖华不顾淑女风范地大笑,花枝乱颤,煞是诱人。好半天,她才捶着笑愚的胸口说:“笑总,老娘刚发现,你扯淡的时候,说话真押韵~!”

“嘿,那没办法,帅哥都是这样子的撒。”笑总得意之下来了句本地方言。

妖华突然止住了笑声,很认真地看着笑愚,语气透着严肃:“笑总,我再问你一问题,你一定得老老实实正儿八经地回答。”

笑愚被妖华这目光看得心底里毛,缩了缩脖子,底气不足道:“什么问题?”

妖华突然啊发现自己有些脸红心跳,连忙强作镇定道:笑总,你真长期潜水在各大论坛,发生在本地的所有八卦新闻都知道?”

笑愚很是二五八万道:“那是,就算我不想知道,但我认识的那群八卦党也忍不住把消息透露给我啊,那帮牲口一天不爆八卦就睡不着觉……

看到妖华大眼睛里闪烁的那一抹火热,笑愚惊讶道:“对了,你问这干嘛?”

心中升起无限的希望,妖华表现得很激动,连那对小白兔也微微颤抖起来,波动和频率都煞是诱人……连续做了次深呼吸,她问道:“笑总,你有没听说过一个号称‘偶像同志’的传奇人物?”

话音一落,妖华满是期冀地望着笑愚。

哪知道笑愚的回答实在太干净利落了,想都没想就摇头道:“没听说过。”

心里猛地一沉,妖华不甘心道:“靠,你再仔细想想啊,怎么回答的这么快?”

笑总很少见妖华这么冲动热血过,不禁纳闷儿道:“那人是谁呀?又偶像又同志的,难道是同志中的传奇人物,从背背山下来的?”

笑愚本来还想接着说如果是同志的话叫慕云帮忙打听一下,哪知道妖华忽地勃然大怒了,指着笑愚鼻子破口大骂道:“不知道就别t乱猜,再乱说老娘跟你绝交……不,老娘跟你玩儿命~!”

“哦,爱慕骚蕊。你自己不把话说清楚,我哪知道这家伙是你朋友还是敌人呀……看得出来。动了肝火了,不像平常那种耍流氓地发飙,心底不由更迷惑了,问:“照你这么说,这人对你很重要?”

听到这话,妖华心里一乱,不过她不是一般人,还是毅然点了点头。说:“不是很重要,是非常十分相当地重要!”

那哥们儿是谁呀,这么风骚?笑愚心里一惊,不由试探地问:“这哥们儿,难道你是梦中那个骑着白色毛驴的人?”

妖华一怔,居然有些傻乎乎地问:“你怎么知道?”

笑愚:“靠,瞧你这反应,老子就算是头猪也猜出来了啊。没看出来。小妞,你很有性格啊,这种不认识的人,你居然也有兴趣?”

妖华:“老娘喜欢。你管得着吗?”

看到妖华这坚定的模样,不知道怎么地,笑愚心头突然有点莫名其妙地失落。也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心理,笑愚很不顾形象地泼了一盆冷水:“不是我说你,你就没觉着这事儿太过虚无飘渺了吗?你知道那人什么模样,万一长得像赵传矮得像潘长江胖得像曾志伟……这还不算,主要是万一这家伙人品不怎么样,你怎么办?”

妖华很坚挺:“这是我自己的事儿,不用你操心。”

当然。坚挺只是她的表面。实际上,妖华心底也很没谱。但如今……傲珊不也不顾一切地愿意为那无名大英雄奉献青春么?

所以,妖华突然觉得,为了有些人。那就值了,最起码了结了一桩心愿。

笑愚沉默了,他刚刚意识到,妖华现在还处在一个飞扬的年龄,和七七那个年纪的女人看问题的角度是很不一样地。

这一刻,笑愚很羡慕妖华。

人在一个特定的年龄做一些特定的事情,总是显得那么顺利成章,让人感叹青春的美好。就好比一个小孩子爬地上玩泥巴,大家都可以理解,还会露出会心的微笑。但如果一个中年大叔也这么干,那么说他不是变态都没人相信。

接下来,笑愚想起了自己的过往。

在古早以前的某一天,笑愚第一次听到傲珊的名字,再听到关于她地传说,笑愚当时就认为……自己已经无法自拔地爱上她了。

这种事情其实有点扯淡,但没办法,有些东西之所以让你刻骨铭心,就因为它本身就是扯淡的。

看着有些落寞,甚至有些哀伤的妖华,笑愚在惊讶之余,有点莫名的心疼,从前那个飞扬跋扈地妖华怎么突然之间就消失了呢?

带着一丝不忍,笑愚准备好人做到底:“你说说,那人到底是哪一年的八卦人物,我帮你问问去,指不定有人会知道……”

妖华感激地看了笑愚一眼,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她喃喃道:“大概是三年前吧,应该是年底……”

笑愚身体突地微微一震,然后一副很随意的模样道:“真不巧,那年哥们儿刚好在外地……我就说呢,怎么会有我不知道的大八卦,原来发生这事儿的时候我不在啊……”

妖华被笑愚臭美的样子逗得笑了笑,心情总算好了点,随口问道:“你跑外地去干嘛,当打工仔呢?”

“嘿嘿,也就出去瞎混吧,那时候年轻,喜欢到处闯荡呗。”笑愚回答的很模糊,他脸上挂着笑容,不过这笑容怎么看都有点苦涩。

妖华‘哦’了一声,没继续问下去了。此刻她有些心不在焉,也没注意到笑愚的反常。

其实,只要妖华静下心来想想,或者再多问几句,就不难发现一些很有趣地问题。比如说,很容易推断出,三年前的笑愚也就15岁左右,那时候的他应该在上学,为什么会跑去外地游荡呢?

在抽完一支烟后,笑愚摆起了老板的架子,说道:“丫头,别再想了,这种事儿随缘吧。你还是准备换制服,上班去吧……”

妖华看了看表,很是无所谓道:“才11点,午饭都没吃午再去……

笑突:“哟。你还学会消极怠工了啊!”

妖华:“嘿嘿,这不都跟你学的吗?”

笑愚很郁闷,差点就痛下决心从明天开始发愤图强做一个好表率,不过为了睡懒觉,他还是忍住了……

笑愚笑道:“给你说一笑话,你要不要听?”

和笑愚一样,妖华也不习惯太过郁闷地气氛,于是她马上点头了。

笑愚表情很严肃:“其实呢。这是一个绝对真实的故事,就发生在咱们市……一会儿听完别说我拐着弯儿骂你,哥们儿绝对没那意思。”

一听这话妖华就来了兴致,点头道:“没问题。”

笑愚发扬了讲故事的天分,声音变得很有磁性,好像他说故事,就跟赵某人讲解动物世界似的。他看着妖华,问:“你听说过堕落天堂吧?”

妖华:“知道,不就是这儿最大的腐败场所么。怎么,你经常去?”

笑愚没回答这问题,而是直接讲故事:“以前也就我一哥们儿,在那地方看场子……那地方经常有姑娘卖初夜,你知道么?”

看得出来,妖华对这邪恶的话题很感兴趣,现在表情要比之前轻松多了,说:“嗯,听说过,好像我们学校也有一些妞在那儿跑场搞援交……

笑愚赞赏地看了妖华一眼,面对这么上道的妞,他就无所顾忌了,问:“你知道那地方地姑娘,价格差距有多离谱么?”

妖华不耐烦地瞪着笑愚:“香蕉你个吧啦的,不能一次性说完呀,老掉姑奶奶胃口。”

笑愚:“好吧,让我一次说个够……那个地方的处女,初夜价格只能用诡异来形容。一般来说,中学毕业的农村姑娘,才00-不等;城市里地中学文凭姑娘,大概是1500-5000;中专职高类,一般是2000-6000;大学专科姑娘,3000-10000;本科的就牛逼大了,好点的一般都是上万起价……而重点大学的,那就更牛叉了,卖个几万那是小意思。最牛的就要数你们这些音乐学院影视学院舞蹈学院啊这类艺校的,经常卖出六位数的高价。还有就是外国语学院的,据说她们叫床吆喝一次英文,老板就加5000,这要他妈叫个几百次,那还不得成百万富翁啊……”

看着大笑的妖华,笑愚很严肃地望着她:“你说,现在这社会,文凭是多么地重要!?”

妖华笑着点头:“是啊,没文化,真可怕……”

笑愚:“那是,这让咱们深刻地认识到了文化地重要性……万一我下辈子要做女人,那就得考艺校,实在不行了还可以卖贞操赚一大捅金!”

妖华:“那我预祝你下辈子长得像如花,倒贴都没人敢要你……”

笑愚:“别逼我恨你~!”

妖华:“得了,别扯淡。我问问,你们这些男人到底怎么想的,为什么愿意花那么多钱去买初夜?”

笑愚很是迷惑:“我也不知道啊,可能是咱大中华几千年来的传统吧。”

妖华:“老娘就搞不懂了,同样是女的,为什么价格差别那么多?而且,有些农村姑娘应该比什么艺校姑娘还更漂亮吧?”

笑愚马上表现得很专业:“这你就不懂了,现在的大款,讲究的都是精神享受。就跟《大腕》里说地那样,什么都不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图的就是一面子……反正对这些一秒钟几十万上下的牛人来说,花个十万八万的,不就是小钱吗,毛毛雨而已……”

妖华点了点头:“嗯,有钱就该他们拽,这也没办法,反正总有女的愿意卖。”

笑愚马上纠正道:“拽算什么?现在的嫖客最厉害的地方,不是在于他们有钱嫖处女,而是他们居然清楚地记得银月所有大学前100,甚至前200的排名,还能把本市前20地大学排名倒背如流,比教育部长还要专业~!”

听到这话,妖华笑喷了。她在想,如果是写高考命题作文的话,那么笑愚说的这个故事,从一个侧面展现了……和谐社会城市户口以及文凭的重要性。

下午,妖华心情很有点滋润,嘴里居然哼起了俺有一只小毛驴俺从来都不骑。

而笑愚此刻心情明显很憋闷,这上天给帅哥笑一万个假设,他也没料到,自己玩s不是妖华对手,居然连玩剪刀石头布也会输给她!

看得出来,这一男一女都是旷古懒人,连叫外卖也要先猜拳,谁输了谁叫,并且由谁付钱……中午那一顿,妖华又一次无情地蹂躏了笑愚,2:0的比分让笑总大出血了。

想起这死妖华专点最贵的鸡腿还有怪味兔头,笑愚就恨得牙痒痒。在仰天长叹三声既生帅哥笑何生女妖华之后,笑愚悄悄地告诉自己:做男人,一定要一边流着泪一边学会坚强~!

可事实上,在四分之一炷香之后,笑愚又无限悲伤地想起了上次吃霸王餐,他也同样败在了妖华里,难逃扮超人的惨剧……历史,总是如此惊人的相似。

悦耳的手机铃声,暂时冲淡了笑愚的郁闷,聪健在那头大吼道:“日,不是说好去慕云那儿有用吗,你怎么还这么磨蹭?”

笑愚:“啊?我忘了……等着,我一会儿就过去。”

挂断电话,刚打算和妖华打个招呼,结果发现妖华也在打电话。

一双手。

一双很稳定的手。

一双保养得很好的手。

擎宇慢慢地收回自己的手,满足地笑了笑――他对自己一向非常满意。

这是一双白白胖胖、从未干过粗活的手,这也是一双拥有金钱、权力、地位的手。手指上四枚龙眼大小、光彩夺目的宝石钻戒,闪耀着一丝丝的寒光。

很久以来,这双手已经很少出手了。一个人如果到了一定的地位,除了吃饭、摸女人,很少需要自己动手――只要他愿意,也许连吃饭都可以用不着自己动手。当然,另一个项目还是要自己动手的――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该办的事自然有人替他去办。这双握着生杀大权的手,杀过的人不少,结下的仇人自然也不少。

据说,有很多实力高强、杀人如麻的人都在打“血色领土” 领主擎宇的主意,想要他命的人确实不少,可擎宇现在依然活得好好的,而且愈加发福了。

湖畔镇的擎宇的驻地就是藏龙卧虎之地。据东部大陆上最权威、最保守的估计,堡里至少有十七道暗卡,十九处机关,五十六名一流的杀手,一百五十名死士。

每一道暗卡、机关,每一个杀手、死士,都会要你的命――如果你还有命的话。

擎宇确实是如日中天。没有人会怀疑这一点。

所以,一大清早,擎宇从第六房老婆的房里出来,兴犹末尽,又进了两个新买的小妾的房间,干那种事情是很费精力的,但擎宇的精神却一天好似一天。

他把两个小妾干得是婉转呻吟,欲仙欲死,一直不停的求饶,足足干了两个小时…

你说,他怎能对自己不满意?

为了奖励自己,擎宇给自己慢慢倒了一杯酒,一杯窑藏了三十年以上的“女儿红”。

这是一个早晨,整个大地都沉浸在一片浓浓的晨雾之中。就在擎宇刚把酒递到唇边的时候,一个身形矫健、一身黑衣的年青人忽然仗剑从浓雾中走了进来,仿佛空气一样,悄无声息。

――这年青人是如何进来的?他如何能从众多的死士眼前通过那重重关卡?

年青人一进来,鹰一般的眼睛就盯着万中天,声音冰冷得就象刀:“你就是擎宇?”

已经很少有人敢直呼擎宇的名字了,但擎宇还是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他虽然一向很沉得住气,一见这年青人运动却不由地感到一股冷气从脚下升起。

――那是一种只有感到恐惧才有的感觉。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这种感觉了。

其实不用问,谁都会想到眼前这个白白胖胖的人就是擎宇,除了血色领土的主人,谁有资格一大清晨坐在这里享受美人醇酒?

擎宇的元素力的是霸道的一路。

他虽然天天荒唐、夜夜笙歌,实力却一直没有搁下,他的反应也不慢,只要他的手一伸到榻下的暗卡,马上就会有数百根毒针暴雨一样射向年青人所站的地方。

视野不及五尺的晨雾中,谁能躲得过飞蝗一样的毒针?

擎宇的手臂还末抬起,年青人已经跃起,声如雷鸣,大喝道:“去死 吧!”这是他这一生中听到的最后三个字,就在他刚要去摸暗卡的瞬间,年青人的剑已经象一道闪电一样刺进了他的咽喉。

好快的剑!

这就是速度,致命的速度!

――这一剑的准确、迅猛,连天地都为之色变。

雾起,就有雾散的时候。

天边的第一缕阳光照进这间阁楼的时候,雾就开始散了。

年青人早已随那散去的雾一起,消失了。

第一个发现万中天尸体的,是一个胆子比较大的老妈子。随后,她在书已上又发现了一张浅筹,上面还压着一幅银月图。她马上想到了一个人。

只有一个人。

她不禁脱口而呼:“银月一族!”

东部大陆——暴风城

此刻,在暴风城的官道上,正有一骑扬鞭疾驰。马已经累得叶白沫了,马上骑士 依然在不停抽鞭,全然不顾。

马上骑士三十开外,显得沉着精练,背上那把斜靠的鬼头大砍刀,就是他的标志,提起狂风刀徐石的名字,方园百里之内。几孚是很少有人不知道的。

――“无论你用什么方法,什么手段,都一定要找到致远,否则,你就躺着回来见我。”

这是徐石的老大胡老板给他下的命令,就是闭着眼睛他也能背出来。如果没有找到小秋,那已不单单是徐石能不能躺着回去的问题。

――这关系到暴风城一百零八家赌场、十三家妓院能不能开下去的生死攸关的大事,所以,徐石一点也不敢怠慢。

千里马也有休息的时候。尽管这是一匹百里挑一的蒙古快马,此刻也累得热汗淋淋、疲惫不堪。前面官道旁,一个山坳下面正有一个酒肆,一块斗大的“酒”字招牌已被岁月吹打得支离破碎。

徐石翻身下马,走进去,才发现酒肆很简单,不过一桌一几,外加几条长登而已。

唯一的一张桌旁,已坐了一个年青人。

徐石一见这年青人,脸色马上一肃,正想开口,见年青人轻轻摇摇头,也就把话吞了回去。

这个年青人显得非常特别。

脸色苍白瘦削、目光冷漠敏锐,薄薄的嘴唇,修长的身材,一双手象女人一样纤细。衣服裁剪得很合体,衣料、手工都是一流的。表情非常自信,气质高贵不凡,一看就是那种生活优越、惯于发号施令的人。

年青人不仅穿得讲究,吃得也很秀气。一个冷馒头,也要一边撕一边一小口一小口地吃,每吃一口,还要用一块洁白的手绢在嘴角抹一下。

徐石一见这年青人,竟不敢下座,肃立在一侧。

就在这时,远处的官道上扬起一阵灰尘,两骑疾驰而来。

来到近前,马上两人滚鞍下马,均是一色黄衣短靠。两人不仅下马的动作整齐划一,连模样也仿佛是一个模子铸出来的。

两人大刺刺地走了进来。

酒肆的老板一脸的憨厚,漂亮的老板娘正在哄着孩子睡觉。

进来的两人一见美丽的老板娘两眼就放光。左边一人涎着脸道:“好俊的娘子,过来陪大一爷玩玩。”说着就要去扯老板娘。

右边一人嘿了一声,“老二,办正事要紧。”

左边一人讪笑道:“娘子,待大爷办完事,再来找你乐一乐。”

白白胖胖、满身油腻的老板眼见两人如此调戏自己的老婆,一点也不敢发作,反而吓得发抖,一脸的傻笑。

徐石暗叹,此人真没出息。

两人慢慢走到徐石面前,两双阴森森的眼光直盯着他,左边一人喝道:“喂,小子,你是不是青龙镇的人?”

右边一人嘿了一声,奸笑道:“老二,不用问,看他背后那把刀,八成是‘狂风刀’徐石那小子。”

徐石不动声色。一直在一边认真地一小口一小口吃着馒头,一边用手绢抹着嘴角的年青人忽然接了口:“两位想必是专门送人去见阎王的阎二兄弟吧。”

阎二兄弟是同胞兄弟,一向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

年青人转过身,望着 那位样子老老实实的酒肆老板,苍白的脸上忽然露出一丝难得的笑容。

老板居然还在发抖。

年青人望着老板,问的却是徐石:“你以前走过这条路吗?”

徐石想也不想,马上毕恭毕敬地答道:“走过。”

“你原来看到过这间酒肆吗?”

“没有。”

年青人眼光一闪:“ 既然过去没有。那就一定是新开张的了,可挂着的‘酒’字招牌为什么这么旧?这酒肆里的桌凳看起来象用了几十年?――这叫此地无银三百两。”

年青人又看着老板娘:“村居之店,偏僻之地,怎么会有这么美丽的老板娘?――这是欲盖弥彰。”

老板已经停止了发抖,陡然之间象换了一个人,神情变得镇定、冷酷、凶残,那里还是那个胆小如鼠的样子。

“本来,我不该怀疑你的。”年青人叹了一口气:“你不应该装得那么害怕,一个胆小如鼠的男人,怎么会有女人肯嫁给他,而且这个女人还很美丽?”

老板冷哼了一声。

年青人又问:“阎二兄弟调戏老板娘的时候,她怀里的孩子反倒一点也没有哭闹?”

徐石笑道:“八成是什么地方偷来的,又怕哭闹,一定被点了穴。”

两人一问一答,年青人一直谈笑自若,显得胸有成竹、洒脱自如。

徐石为什么对这年青人如此尊敬?这年青人是谁?

老板显然想到了一个人,眼里忽然流露出一丝恐惧。

他是他们中的首领,他发出了动手的暗号――这个暗号就是他手里那块又油又腻的抹桌布。

老板手一抖,抹桌布立刻张开、旋转、脱手,就象一块飞快转动的轮盘,飞快地转向年青人。

行动开始!

抹桌布一张开,阎二兄弟、老板娘几乎同时出手。

阎二兄弟用的是刀,两人配合默契,瞬间就把徐石罩在一片刀网之中。

他们动,徐石也在动。他背上的鬼头大刀一弹出,平地间就仿佛卷起一阵狂风。

狂风首先从刀网中升起,刀网立弱,狂风更盛,狂风过处响起一声惨叫。

只有一声。

然后狂风就消失了。

阎二兄弟两人胸前几乎在同一瞬间被刀锋掠过,他们发出的惨叫声竟象是同一个人发出的。

――难道这就是狂风刀?

老板抹桌布一张开,老板娘也开始动了。

她动得远比阎二兄弟快得多。

――她竟将怀里的孩子一掷,抛向年青人。

――孩子是一条无辜的生命,在她手里竟成了一件武器。

杀人的武器。

更何况同时飞来的,还有轮盘一样取人首级的抹桌布。

这才是真正致命的一击。

年青人年纪轻轻,经验却很老到。

他不慌不忙,右手轻轻一卷,衣袖就卷住了掷过来的孩子,左手在空中一抓,就抓住了飞旋而来的抹桌布。

年青人一双看似纤细,十足女人味的手,竟迅如闪电,快似疾风。

这是什么手?

老板眼里的恐惧之色更浓,脱口叫道:“修罗手!”

修罗手萧四是胡老板手下极厉害的人物――这年青人正是萧四。他是负责此次寻访小秋的灵魂人物。

这三个字仿佛是一个咒语,随着一声“风紧”,老板、老板娘乘萧四接孩子的空隙,拔腿就跑,眨眼已在太外,几个起落已消失在官道尽头。

徐石挥刀入鞘,肃然道:“属下参见四爷。”

萧四是胡老板手下第四号人物,他问:“你看这位老板是谁?”

徐石摇摇头。

“与‘专吃小孩,不吃大人’的王三娘在一起的,当然是‘专做人肉’的人厨子”。

徐石倒吸了一口气。提起王三娘与人厨子可是大大的有名。这两人成名极早,均是一流杀手。传说两人曾联手杀过不少名宿巨子。

他们两人有个怪僻,王三娘喜欢吃小孩子的肉,而人厨子最拿得出手的菜就是“人肉全席”。

徐石惊道:“敌人怎会有如此高手,今天若不是四爷在此,后果不堪设想。”

萧四沉思道:“看来对手在全力阻止我们找到致远,我们一定要抢在对手前面,尽快找到致远。”

前几天,他们刚通过线人得到一个消息,致远极有可能通过暴风,于是暴风城的人侦骑四出,全力打探 。

人海茫茫,寻找一个漂忽不定的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萧四淡淡一笑:“这样寻找不是办法,我们应当把致远引出来。”

“引出来?”

“是的,引出来。”

一叶可以知秋,一花可以知春。

看着纷纷扬扬的落叶,致远就知道,已是深秋。

致远喜欢秋天,喜欢秋的萧瑟、秋的落寞、秋的成熟、秋的丰收。喜欢在秋日登高,在山巅看日出,在海上看日落。在满山红叶、夕阳无限中领略岁月的苍桑,体味生命的意义。

落叶上下翻飞,无论怎样留恋,终归要落向土地,这是一幅悲状的画,还是赞美的诗?

难道这就是人生?

刚入暴风,致远远远就看到城墙下人头簇动,人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有的怒形于色、义愤填膺;有的扼腕长叹;有的凄然含泪;有的一脸不平之色却在强忍怒火。不过谁也不敢上前。

发生了什么事?

致远当想看一看,只是他这一看,几乎改变了他的一生,无数动人的、令人难忘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原来是一件在那个年月十分平常、几乎每天都在发生的事:几个壮汉有的拿刀、有的拿绳,正在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捉一个姑娘。

这位姑娘神情悲愤、正在拼死不从。

这位姑娘穿一袭青衫,衣服已经有几处撕破了,正是那种一百个男人看见,至少有九十九个会喜欢的特别清纯的少女。

致远三岁被父亲抛弃,六岁母亲去世,他从小吃的苦,比黄河的水还多,你说他能不痛恨这世上仗势欺人的不平事?

他正年青,血气方刚。

正巧有一辆马车从城门驶出城外,车夫是一个老老实实的庄稼人,你说,致远能怎么做?

他当然一个箭步冲上去,拦腰抱起青衣少女,身子一跃,就跳上了这辆出城的马车。

车夫人很本分,人却一点也不憨。

所以,马车在众壮汉气急败坏的追赶声中很快驶出了城。

车里很窄,仅能容纳两人――难道这是事先设计好的?青衣少女紧贴在致远身边,阵阵少女的体香袭来,令人十分陶醉。

青衣少女秀丽的眼睛正在朝致远看,声音温柔得象一头小绵羊,说出来的话却出口不凡:“你就是那个银月一族后裔致远?”

致远大吃一惊。

“致远?”

致远好象只有点点头,他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

表衣少女笑吟吟地看着他,眼神好象在看一头掉进陷阱里的猎物:“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我怎么会知道你的名字?”

致远叹了一口气:“好象是这样。”

表衣少女咭地一笑道:“除了那个号那个号称大情圣、大侠士的大笨蛋,谁会什么也没了解清楚就忙着做英雄救美的事?”

致远只有苦笑,他知道自己一见了漂亮的女人是有点点笨,其实那个男人不是这样?

马车还在奔驰。

两人贴得太紧,在颠簸窄小的空间里,难免要碰上一些不该碰的地方。青衣少女脸渐渐开始红得象朝霞,忙扯了扯已经有几处撕破了的衣裳。

致远咳了一声,将眼光从不该看的地方移开,问道:“这是去哪里?”

青衣少女抿抿嘴:“天机不可泄露。”

“如果我不想去呢?”

青衣少女露出一丝神秘:“你一定会想去的,因为那是一个又好客又美丽的地方。”

致远眨眨眼:“我想去留春院,你是不是和我一起去?”

青衣少女啐了一口。

――留春院是东部大陆最有名的妓院。

路,越走越窄。

马车在一片树林里停了下来。

青衣少女探 出头,咦的一声,仿佛有些不相信――模样老老实实的庄稼人车夫正不怀好意地看着她。

青衣少女叫了起来:“喂,赶车的,你怎么赶到这个鬼地方来了?”

车夫皮笑肉不笑:“你看呢?”

“我看你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车夫仰天大笑,直笑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才洋洋得意地说:“毒仙女朱珍居然自比是只鸡,我当然就只好作一回黄鼠狼了。”

致远在车里听得清清楚楚,这个看起来清纯美丽的少女,竟是以用毒成名的毒仙女。

暴风山下清风塞,忽一日不知从何处飘来一阵有淡淡香气的雾,雾过之后,鸡犬不留,清风塞大小二百一十七口人全部死于非命。

这个雾就是毒仙女的杰作。

因为人们实在想不起来,除了天上的仙女之外,谁还能有这样的杰作。

“大名鼎鼎的人厨子居然当起了车夫,”朱珍的表情倒象黄鼠狼:“可笑,可笑,实在是闻所末闻,遇所末遇。”

这次,轮到人厨子露出吃惊的表情了。

“普天之下,那有象你这样白白胖胖的车夫?”朱珍解释道:“你以为我连自己的车夫都不知道吗?”

人厨子只好说:“佩服,佩服。”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佩服。

“四爷早就算准了你有这一手。”朱珍脸色一寒:“人厨子,纳命吧。”

胡老板对修罗手萧四的评论是:“含而不露。”

含而不露,这四个字无疑是对萧四最准确、最保守、最客观 的评价。含而不露,看似平常,可放眼天下,有几人有这分修养?

萧四做事一向谨慎,几乎滴水不漏,他每做一件事,总事先将每一种可能、每一种情况、每一种方案都仔细地进行分析,他当然早有准备。

人厨子也是老东部大陆了,他在杀朱珍车夫之后,曾仔细检查过马车,没有发现异常。他暗中戒备,没想到首先发难的是车底――这人从那里冒出来的?――车底突然伸出一条又长又软的鞭子,打的不是人,而是马。

鞭子“啪”一声打在马背上。

马受惊,长嘶,奔驰,马车剧烈颠簸,马车下的软鞭又一卷,卷住了人厨子的手。

朱珍袖子一翻,现出一把匕首,匕首在空中划出一个美丽的弧形,弧光一闪,匕首便刺入了人厨子的胸膛。

人厨子本是一流杀手。有着非常丰富的杀人经验,只是他全力注意朱珍,没想到检查过的车底下居然还有根软鞭。

软鞭的目标是马。

马动。马车便不稳,不稳就有机会。车上狭窄,还有什么比匕首更适合的武器?

――这个布置够不够周密?

马车下面,翻出一个黑衣人。除了闪着寒光的眼睛之外,头部、全身、四肢、就是握软鞭的手也罩在一件异常宽大的黑袍里,身形晃动之间,就象一只巨大的黑蝙蝠。

黑衣人长鞭一甩,马车又开始赶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