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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杀法则 第一章 自杀,还是他杀?

我叫李胜,是专门负责纠正冤假错案的重案刑警,网络上盛传的‘八岁红衣男童上吊自杀’、‘连环抢劫犯曝尸街头’、‘xx电梯失踪’等案子,其实我都有参与,这些悬案、无头案甚至是带有鬼神性质的灵异案件,你们都被蒙在鼓里,才了解到冰山一角,很多嫌疑人都是个替罪羊,那些背后不为人知的真相,今天我就跟大家说说,你们知道就好,请勿深究。

我接触的第一个案子,是知名记者自杀事件,网络上有原型,你们可以去查查,都能查到,不过得用化名替代,我可不想引起什么麻烦。嗯,言归正传,记得那时候我刚从警校毕业,被分在组里的第三队,队里加上我总共三人。领头的,叫老刘,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刑侦,痕迹鉴定,法医解剖,侦查追踪等,他都是一等一的好手,比起电影里演的都还要传神。

另外一个叫孙芳芳,今年二十五岁,比我大点,修剪着齐耳短发,经常穿一身紧身黑衣裤,搭配接近一米七的高个子,显得既干练又妩媚。只是她太高冷,不爱说话,往往跟她套近乎她也不搭理,好像天生就高人一等似的。

这案子发生在半个月前,死者沈崇文,男,29岁,以深挖重磅线索出名,其中包括明星、名人、高官和企业家等,一般经他手爆出的料都是头版,引起的讨论热度,最高曾持续三个月,是业内明星。

当时他死了的新闻满天飞,各种猜测都有,从自杀到他杀,最后离谱到引申为灵异事件,说他是偷窥的*太多,被仇人养的小鬼杀死的。为此,警方顶着很大的压力,在经过一月的详细调查之后,得出的结论是,自杀。

我们足足花了四个多小时,才将卷宗吃透,暂时不敢轻易下结论死者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既然要复查,肯定得将警方所有的调查方向都要过一遍,而首当其冲的,就是尸检。

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几天了,但尸体一直都被冰冻着,所以当我们到达尸检室的时候,死者还和当初死亡时一样。尸检表明,死者是颈部血管受阻,导致脑缺血死亡。浑身上下,除了颈部勒痕,没有任何内外伤。

我们把死者从头到脚都检查了个遍,基本和尸检结果相同。唯一有两个疑点,引起了我们的争论,确切的说,都是我提出来的,不过这在老刘和孙芳芳眼里,都是我小题大做,一小菜鸟初入警途,想建功立业,踩着前辈的肩膀上位是可以理解的,但这次督办案件的可是孙副局,让我别乱来。

但我还是坚持己见,硬让他们听听我的意见再说。第一个,死者的右门牙有个很小的缺口,这缺口很规整,是圆筒形,而且很白,虽然沈崇文的牙口也不错,可缺口的白跟其他的牙齿比起来,要更加突出,我不认为是吃东西磕的,但要说人为,可这种精密的作案工具似乎找不到吧?

对此,老刘二人并不以为然,嘲讽我说你小子是想破案想疯了吧。纠正孙副局办的铁案,当心吃不了兜着走,而且这只是一个小细节,在检方那边根本不会被当作证据采纳。

我也知道这理,但侦破案件,除了明显证据支撑外,不正是这种细节决定成败的吗?我也没反驳,继续说第二个问题,那就是勒痕。

虽然尸检报告中说明了,死者是脑缺血,也就是脖子里的血管受到绳子的压迫,使得大脑无法获得从肺部传来的氧气,从而导致死亡。可是我发现,在死者脖子的下端,有绳子重叠的痕迹,弧度也和牙齿缺口相同,很小,还有按压的迹象,这不禁让我怀疑,死者并非脑缺血,而是被勒死导致的机械性窒息,但鉴定结果却表明,完全没有人为触碰的迹象……

老刘本来就是刑侦专家,我所说的,他当然都知道,当时脸色还有些难看,不相信会有这种事儿。所以就亲自重新检验了一遍,结果他并没有得出确切的结论,只是意味深长的说,从表面来看,死者的缢痕绳圈两侧上升渐浅,可是刚我再深入看了下,这绳圈似乎更浅,更完整了一些。说不好,小李,芳芳,我觉得咱们得去现场实地勘测下,可能才会获得更多的线索。

听见他这样说,我当时就激动了起来,问他,是吗刘哥?您也认同我发现的这个疑点吗?结果老刘感觉面上无光,深吸了口气说,认同疑点,可没承认事实,这还有待考证,你提到的都只是论证假设,并不能作为他杀的佐证。

我就要还口,芳芳却瞪我一眼说,还废什么话,赶紧走,跑现场。

……

沈崇文这些年因为爆料名人,窜红很快,收入也是暴涨,根据警方调查所示,似乎有不少贵妇、阔太太怀疑自己老公出轨,都会出高价请他帮忙找证据。

所以,他居住的地方,是本市出了名的富人区,也正是因为这点,这里的安保工作就更为严密,加之他这些年爆料太多,得罪了不少人,所以在这里居住的也异常低调,除了他家人之外,很少有人知道他住在这儿。

我们三人开车来到小区,在保安的陪同下,来到b栋604,也就是沈崇文的家。虽然已经事发半个月了,但是因为还未结案,所以他家门口还拉着警戒线,大门紧闭,现场保护得完好无损。开门之后,我们一进去,就闻到一股香味,很浓,刺鼻得很。

一入视野,就是摆放在客厅茶几上的一盆薰衣草。很明显,香味是从它身上传来的。薰衣草我是知道的,安神补脑,有助睡眠。我记得警方提过,因为死者的工作性质,经常要熬夜,所以就导致他失眠症非常严重,在医院也有安眠药的开具证明,用薰衣草,想法很明显。

不过这薰衣草,一般情况下都是放在卧室,枕头边,可怎么会放在客厅呢?在保安为老刘二人介绍死者情况时,我则是下意识的走过去。

观察了会儿,绝对不是我鸡蛋里挑骨头,我很惊讶的发现,这薰衣草盆栽似乎被人挪动过。

在盆栽底部的位置,有几颗细碎的泥土,我记得,在案件发生后,防止刮风下雨对现场造成破坏,警方特地将门窗全都关闭了,按理说不可能会将泥土从盆栽里吹出来啊?

而且这泥土有些湿润,过去了半个月,只怕早就应该风干了才对。可现在……

想到这,我下意识的起身,直冲主卧。果然,在床头柜那里,让我发现了盆栽搁放的圆形印记。虽然被擦拭过了,但是因为常年累月的放在这儿,早就形成了很深的凹槽,我迅速将客厅的盆栽拿进来对照床头柜的痕迹,结果显示,大小不同!

也就是说,原来放在床头柜的薰衣草不见了,客厅的薰衣草,是新买的!

发现了这个情况,我迅速跟老刘二人报告。他们听完我的分析,不等老刘开口,孙芳芳就不耐烦的说,李胜你小子别总拿这种有的没的糊弄人,虽然是疑点,但也不能当作他杀的证据,要找就找关键的!找不到就是自杀!难道一大堆办案经验丰富的警官,还比不上你这个刚从警校毕业的菜鸟?

她语气有些过了,就连老刘都觉得不太合适,但对方又是女孩子,可能她的背景挺特殊吧,老刘也不好责骂,就打圆场的说,好了,都别闹了,赶紧干活儿。这样,芳芳你负责次卧和卫生间,小李你负责主卧和书房,我负责大厅和厨房。

我也没反驳,算了,好男不跟女斗。我这又不是空口说白话,的确是有可疑之处。我知道自己的资历和身份,想要赢得别人的尊重,那就得拿出实际行动来,我现在越来越觉得这起案子疑点太多,他杀的可能性很大。这孙芳芳从一开始就瞧不起我,哼,那我就证明给你看,究竟谁对谁错!

接着,我们分头行动。

因为死者是在阳台自杀的,而阳台就在主卧,由此可以看出,可能老刘都有些相信我的推断了,特地将这重头地方给了我,希望我能查出点儿线索。我感激的同时,也是更加仔细的勘察,一草一木,桌椅板凳,甚至是死角都不放过。

忙乎了大约半个小时,太明显的证据找不到,感觉这里已经被人清理过了。哪怕是死角,都干干净净,不夸张的讲,我戴着白手套去立柜那边摸索,伸出来都没什么灰尘。不过有个意外发现就是,在立柜的底端,我摸到了个东西,大概一指长的小根茎和几片黄色的花瓣。

我认不出来这是什么植物,只是发现顶部有灼烧的迹象,似乎这植物本身很长,只是在燃烧之后,只剩下这么多了。我正琢磨着,这时候的老刘和孙芳芳走了进来,说,没什么特别发现,和当初警方勘察的结果差不多,我看…

我不等老刘说完,就将这燃烧了一大半的植物根茎递给老刘,说,刘哥,您见多识广,看看,这是什么植物。刚从立柜下面找到的,被故意仍在了死角,怕是不同寻常。

结果听闻的孙芳芳立刻就嘲讽我,你小子真是走火入魔!我看你现在看什么东西都有疑点,你是不是看谁都是嫌疑人啊?

我要反驳的时候,老刘拿那植物看了半天,还特地闻了闻,摇头的说,我也不清楚,这种根茎很特别,似乎在国内很少见。不过这也不能代表什么,行了,今儿就到这儿吧,回去理理思路,咱们明天再汇总下,我看除了你发现的那几个牵强附会的疑点之外,也没有他杀的迹象存在。

听他这么一说,我就有些不悦了,说,这复查得有好几天,怎么可能一天之内就让咱们发现线索。如果这案子真是他杀,那凶手肯定很专业,而且非常细心,将任何事物都清理干净了,死者可是鼎鼎大名的沈崇文记者,虽然不知道他生前与谁结怨,但就这么无缘无故的死了,我们若不能为他申冤,还算什么警察?

结果老刘就是呵呵一笑,孙芳芳又说那些非常难听的话,最后他们出门的时候,我只好妥协的说,那好吧,明天咱们再汇总研究。那这植物,是不是得拿去检查检查?我怀疑……

但老刘却说,我看不用了吧?如果你坚持的话,就自个儿留着,明天送到市局鉴证科去,让他们那帮人弄,不过我看调查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小李,你还年轻,接触的案子太少,不是每个不寻常的事件就是疑点,其实有些就是单纯的自然规律,你想多了。

然后他们就走了。

而我也则是悻悻然了一会儿,感觉好失落,没人相信我,更没人支持我。但我还是固执己见的将半截植物放进了罪证袋里,临出门的时候,发现阳台的右侧有个高脚架,是拿来放置望远镜的。

我知道,像沈崇文这种职业的人,调查别人,观察,偷窥啥的,这是必不可少的装备。我也是纯粹好奇,就凑过去看了一眼,结果发现这聚焦太强,虽然看东西比较清楚了,只是很伤眼睛,我随意的拨弄了一下子,结果却发现镜头里出现了一只眼睛!

吓了我一大跳!

那只眼睛,大又犀利,很是渗人的感觉。

但等我再凑过去瞧的时候,发现什么都没有了,连我刚看的是哪个方位都不知道。

这是怎么回事?

我刚刚是幻觉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