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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无敌 第4章 美国,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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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上球场,穿着一身白色西服,扎着彩色领带。这是我这一生中最激动的时刻之一。

现场的9.4万名观众尖叫着,欢呼着,挥舞着小旗子,热切盼望着1994年世界杯决赛的上演。场地上有士兵、啦啦队、代表团,还有24支参赛队的国旗。球场一边,巴西队正在热身;这是1970年以来他们再次打入世界杯决赛——用我们的标准来看,24年的时间几乎相当于遥遥无期了。球场的另一边是意大利队。这就像是墨西哥世界杯决赛的重演,是两支世界最强队伍的大碰撞。

但我的激动与球队无关,而是因为这次比赛的举行场地: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玫瑰碗体育场。

“女士们先生们,”主持人说道,“我们荣幸地邀请到3届世界杯冠军得主、与此次比赛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球员来到现场;而与他同时入场的是世界著名女歌手。下面有请:惠特妮·休斯顿、贝——利——!”

我与惠特妮携手笑着跑进球场,到达球场中央位置时,她将抱着的足球递给我,我用尽全身力气将它踢向看台。看台上沸腾了。

惠特妮唱歌的时候,我站在那里,仍然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世界上最伟大的体育运动的顶级赛事,正在全世界最发达的国家举行。20年前,没有人会相信——足球会在美国流行起来。与之相比,人们更愿意相信火星人占领了地球。

那么,这件事是如何促成的呢?答案是——通过很多人的不懈努力。其中有:米克·贾格尔、亨利·基辛格、罗德·斯图尔特、亚美尼亚的兄弟俩,还有美国娱乐业大亨史蒂夫·罗斯(他对此有着独特的、一根筋的、特立独行的疯狂执着)。

当然,还有我。

是的,这又是一个疯狂的故事!

1971年年初,墨西哥球迷的欢呼声似乎还未停息,但我已经准备跟足球说再见了——这一次是永远离开。那时我才31岁,但父亲和马泽伊教授一直在提醒我足球生涯太长的坏处:可能会给我的身体造成永久的伤害,会占去大量与家人相处的时间,会失去很多人生的机会。换句话说,我该去过正常人的生活了。

说实话,我的身体状况还算不错,但在踢了近15年足球之后,我的心感到疲惫了——尤其是因为这种四处漂泊的生活。1970年世界杯结束后又过了6个星期,我的儿子出生了,家对我的吸引力又增大了许多。我很明白在巴西一个小男孩的成长是什么样子,我担心,如果我不常常在他身边,他会迷失了方向。还有,由于足球,由于我的名气,妻子露丝感觉既孤独又郁愤,她对记者说,在我外出参加比赛,而她待在桑托斯的时候,她觉得“就像是生活在笼子里一样”。

我与足球的离别用了很长很长的时间。按照我的计划,我首先在国家队退役。国家队说要为我在里约和圣保罗举行两场告别赛,虽然我觉得这种方式太过招摇,但还是同意了。我在正式比赛上几乎不会紧张,哪怕是在世界杯决赛上也是如此。我在正式比赛中总是非常镇定,有时甚至会利用对方的紧张心理制造机会——比如在1970年世界杯上与捷克斯洛伐克比赛时,我从中线位置的吊射。但在告别赛上,我总是非常紧张。我不知道其中的缘故。也许是因为在告别赛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我一个人身上,而比赛的激烈程度也不强,很难让我全身心地投入比赛。不管是什么原因,我在告别赛上就像是圣诞夜等待圣诞老人的小孩一样。更奇怪的是,尽管我还记得有过这样的比赛,但其细节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如果能找到留存到现在的报纸,上面的报道就证明了那些比赛的确举行过。最后一场告别赛的对手是南斯拉夫队,里约的马拉卡纳球场里来了18万名观众,并且向全世界转播。据报道,为了收看这场比赛,西班牙的塞维利亚市甚至取消了原定的斗牛比赛。马拉卡纳球场里,球迷们点燃了烟火,挥动着白手帕。比赛结束后,我最后一次脱下巴西队的10号球衣,绕场环游,身后跟着一群代表着巴西足球新希望的年轻球员。看台上的观众高喊着“fica!fica!”——“留下!留下吧!”

球迷的热情令我受宠若惊,也造成了一些猜测。因为1966年我曾“退役”过一次,随后又改变了主意,所以这一次球迷们都觉得我又是在作秀。这件事全怪我!事实上,的确有各种各样的挽留,希望我能继续踢1974年的西德世界杯。到处都有球迷问我这个问题。很多年里,不论是接受采访还是在公共场合,总会有人这样问我。有个律师甚至向巴西联邦法院提交了一份宣誓证词说,因为我受国家体育总会管辖,可以通过法律强制让我为巴西队踢球!还好他的提议未获批准。时任国际足联主席的是巴西人若昂·阿维兰热,他一直劝我回心转意;在距1974年世界杯还有几个月时,他给我写了一封公开信:

“我希望能够得到一个鼓舞人心的答复,”他在信中如此写道,“让我们的国民为之欢呼雀跃,就像春风拂过绿地一样;这片绿地是由巴西国民对足球的热爱所浇灌,而你正是这项运动的全民偶像。”

哇哦,这个要求真的令人无法拒绝。扎加洛——我的朋友、1970年世界杯时的国家队主教练——也劝我再好好考虑一下,说我是巴西攻击线上不可或缺的一员。而给我更大压力的是:巴西军事独裁政府的新领袖——埃内斯托·盖泽尔总统公开宣称他想让我重回国家队。在我仍未拿定主意时,他的女儿竟然亲自到我桑托斯的家里拜访。“你参加1974年世界杯,对巴西意义重大,对我父亲意义重大,”她说道,“对我们国家也有好处。”

面对以上种种要求,我真的受宠若惊,但我的决定并未动摇:不,谢谢。我选择退役是有原因的,既有个人的原因,又有政治的原因。我很幸运能参加4届世界杯,而最后一届是我感觉最好的。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一共为国家队打入77个进球——这项纪录至今在国家队里无人能破。我真的想结束了。我很荣幸能够代表国家队踢球,也愿意继续代表巴西,但不是作为国家队的球员。

从国家队退役之后,我与桑托斯俱乐部的合同还有2年才到期。上世纪60年代桑托斯俱乐部的辉煌已经不再,我的很多老朋友——佩佩、吉尔马·桑托斯等人——都已经退役。而球队的主教练似乎一天一换。俱乐部还犯了一个大错误——他们解雇了我的好友兼顾问:马泽伊教授。1972年某家报纸说我们是“一支曾经很吸引人的好球队”。这句话也许有些难听,却是很在理。1973年我们甚至以2:3输给了一支英国的三流球队——普利茅斯队。与此同时,桑托斯俱乐部似乎是要在我离开前榨干所有好处。距离我合同到期还有18个月的时候,俱乐部组织我们到南美、加勒比地区、北美、欧洲、亚洲和澳大利亚参加各种比赛。我猜,也许廷巴克图是我们唯一没有去过的地方了。我这一生中从未如此奔波,而在儿子出生之后,这种情况是我最不愿看到的。到那时为止,我已经为桑托斯俱乐部踢过1000多场比赛,这种不间断的奔波更加坚定了我的决心——是时候离开了。

话虽如此,桑托斯俱乐部的告别赛跟国家队的告别赛一样令我感动。我最感动的是最后一场比赛,我们的对手是科林蒂安斯,又被称作“timao”——“大球会”。每次跟科林蒂安斯比赛我都像是上满了发条一样——在跟他们的49场比赛中,我一共打进了49个进球,这是一个非常高的进球率了。平常跟他们比赛时,我的心思总是百分百放在进球和庆祝胜利上,但在那一天,当我踏上圣保罗的球场准备踢最后一场球时,我的心深深震撼了:现场的球迷打出了写有我名字的横幅,并为我欢呼,好像我是他们的队员一样。当天的比赛甚至创下了科林蒂安斯俱乐部的售票纪录。这令我想到,虽然球迷爱着他们的主队,但他们最爱的还是足球这项运动。这种热爱就是球迷和球员之间的纽带,不论后者是为什么俱乐部,是为哪个国家效力。

我为桑托斯俱乐部踢的最后一场球,对手是桑托斯州的庞特普雷塔俱乐部。我心里很不好受——说实话,压力是主要原因——为了最后这次谢幕演出,我做好了各种心理准备,但我觉得连迈步都很困难,比赛开始后感觉才好了一点。我不知道该怎么向全场的观众道别。比赛开始后20分钟,我当时位于球场中央,这时桑托斯俱乐部的队友传给我一个半高球。

这次,我并未有像往常一样胸部停球将球卸在脚下,而是用手把球接住了——在足球场上,用手接球是绝对错误的。观众们都倒吸了一口气。别的球员都盯着我,目瞪口呆。

这就是我的道别方式——就这样吧,伙计们。结束了。

我拿着球跑到球场一角,泪水顺着脸颊滑下。我跪了下来,展开双臂,仿佛是要去拥抱什么。我想感谢在场的观众,感谢所有支持我的人,感谢我的巴西同胞们,当然,还要感谢上帝。还有几周我就34岁了,我的职业生涯就此结束。

第二天《纽约时报》刊文说:“贝利,巴西的传奇前锋,举世公认的世界最佳球员,开始慢慢恢复埃德森·阿兰特斯·多·纳西门托的身份。从此,他就只是一位富有的巴西企业家,过着打猎钓鱼的悠闲生活,同时回归家庭,为人夫、为人父。”

嗯,我就是这么打算的。

刚从桑托斯俱乐部退役的几周时间里,人们说起我就像是我已经去世了一样。朋友、前队友、记者等来到我在桑托斯的家中,告诉我别担心,他们还会不时过来看看我。每个人都问我是不是还好。我当然好!但人们还是不断这样问我,后来弄得我自己都有点搞不清了:我真的还好吗?

露丝和我很想去过一种“普通人的生活”,于是就开始一起出门吃饭。这倒是件新鲜事,我们已经有10年时间没有一起到外面吃饭了(除了偶尔几次个别情况),因为害怕被热情的球迷打扰。每到一个新地方吃饭,总会遇到这种事。总有人走到我们桌前,想跟我聊聊1958年对阵法国时我打进的3个进球,说说加林查的事,讨论一下我的左脚厉害还是右脚厉害……我很乐意跟他们一起回顾这些往事,但这不是我们夫妻俩外出的目的。理所当然的,露丝就会变得有些生气。虽然如此,我们还是保持了这个外出吃饭的习惯。顾客们也慢慢习惯了我的存在,第二次再去同一家餐馆时,他们最多只是跟我索要签名,第三次再去,他们也许就能远离我们,不打扰我们吃饭了。

我试着将时间一分为二,一部分用在家庭上,另一部分用在生意上。一天下午,我的生意伙伴埃德瓦开车接我去圣保罗。离开家的时候,女儿凯丽·克里斯蒂娜跑到我跟前问道:“爸爸,你又要出门了吗?”

我站在那里,一时语塞,不知该如何回答。

最后还是埃德瓦替我说:“嗯,是的。但是你知道的,凯丽,他已经不再踢球了,所以他有很多时间陪你啊。”

凯丽听罢,双手叉腰道:“唔,那我就看看是不是真的啦。”

她那时才7岁,但她了解她的父亲,也许比我更了解自己。

我尽全力将自己足球职业生涯之后的生活安排得好一点。其中就包括一件能令9岁时的我心惊的事:回学校上学。从小时候开始,我的家人、朋友和教练就总是说我缺少正规的学校教育。他们都说,有一天我会为此而吃亏——不论我是否能成为世界上闻名遐迩的运动员。巴鲁青年队的教练瓦尔德马·得·布利托对此尤其重视。“迪科,”他曾对我说道,“你生来就是踢足球的,这一点毫无疑问。但你的足球生涯将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候结束,那时你就得返回学校!”

我还知道,全世界的孩子们都拿我当榜样,作为孩子们的偶像,我深感责任重大。那么,我该为他们树立一个什么形象呢?贝利辍学踢球?世界上的每个人都知道我的成长历程,而我对此颇为尴尬,好像是令所有人都失望了一样。就在那时,瑞士的一家报纸也了解到我的过去,于是就在封面上画了一幅讽刺漫画,并配文道:“家长们很快就会自问——让男孩们上学还有什么用?”

快30岁时,我开始思考:有朝一日我不再踢球了,我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接着我就意识到,要解决这个问题,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我觉得人生的基石好像缺了一块。在全世界奔波比赛的那些年里,我曾遇见过很多杰出的人物:教皇、教授、政治家、医生……我尽力跟上他们的“节奏”,但有时候我根本听不懂他们的话。我的智力和直觉没有问题,我缺少的是正规教育,并且我知道,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情况只会越来越糟。所以,我决定到桑托斯的一个大学去考一个体育专业的学位。这一步不算迈得太大,因为过去15年里我一直都在从事体育项目。但要拿到大学学位,我就得先去把中学的知识补一补。

于是,还在桑托斯踢球的时候,我就利用假期还有很多个比赛后的夜晚努力学习。这是个巨大的挑战——说实话,上世纪50年代刚刚进入职业队时,我连签名都写不对。马泽伊教授始终在帮我,辅导我的功课、给我鼓励,一直如此。

我克服了焦虑的心态,通过了考试,拿到了高中毕业证。我很自豪,但这还不是庆祝的时候;于是我又用了整整1年时间准备大学的入学考试,其中包括巴西历史、数学和身体测试。大家也许会想,最后这个科目对我来说应该是小菜一碟吧,可真到了考试的时候,我差点不及格!为什么?因为其中包括20多米的游泳测试。小时候我在巴鲁河旁只顾着钓鱼了,根本没学游泳。考试那天我差点淹死!

又经过3年的刻苦学习,我拿到了大学学位。我很高兴。我这么做不是为了那些视我为偶像的孩子,不是为了球迷,不是为了教练,而是为了自己。我使自己变得更好了。

唉,要是几年前我就懂数学那该多好。

踢完在桑托斯俱乐部的最后一场比赛后不久,我们就请了一些审计员对我的资产状况进行总体评估。多年以来,我一直非常谨慎,把踢球和广告代言挣来的钱进行投资,而不是把它们浪费在购买豪车和豪宅上面。我知道一个运动员的职业生涯可能会随时结束,我不想在退役之后为经济状况而担忧。我投资了一些当地的企业和地产,并尽量使投资多样化。现在我的足球生涯终于结束了,我终于有时间全身心地投入到生意中去。所以,为什么不先了解一下自己资产的大概情况呢?

我仍然记得当时的情景:当会计师走进我的办公室时,他的额头上挂着汗珠,好像就要晕过去一样。我立刻感觉到事情不大对头,但还是保持放松,热情地迎接他。

“那么,”我笑着说,“我们一共有几百万美元呢?”

会计的脸变得更白了!我都快要给他叫医生了。

“情况很复杂。”他答道。

其实一点都不复杂。我没有几百万,我欠了几百万。虽然我把钱投在了很多地方,但我并没有怎么留意它们的去向——我让别人替我去打理了。有家公司把我坑了。这家公司名叫fiolax,是一个零件制造商,我很不明智地签了一个合同,为他们的银行贷款作担保——其实我并不是这家公司的大股东。fiolax还不上银行的贷款,银行就从我这里要钱,外加因违规而导致的罚款。总之,这家公司一共欠了好几百万美元的账,而我就是那个填坑的人。

大家也许会问:埃德森,你怎么会这么愚蠢?其实这个问题应该是:你怎么会在一个坑里摔倒两次?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在我身上了。10年前,也就是上世纪60年代中期,我突然发现自己背上了很重的外债。那时我委托一个“朋友”全权打理我的生意,而他也信誓旦旦地说会好好照顾我的资产。就在我跟露丝结婚前几个月的时候,有一天,他来找我要钱,我很奇怪,因为我给他的钱已经很多了——由此引发了一系列询问和调查,结果就是发现我已经一文不名。

这两件事有很多共同点:我信任那些我认为是朋友的人,但他们看中的其实是我的钱和名气;我把注意力都放在了足球上——只放在了足球上,对自己的资产太疏忽大意;事后有些人劝我申请破产,摆脱坏账;而两次我都决定承担这些债务。之所以这么做,部分原因是我想为球迷树立一个好榜样,部分原因是如果宣布破产的话,我会感觉很丢人。世界上没有人会相信贝利竟然会破产,他们会认为我是在欺诈。

时至今日,职业运动员一夜暴贫的故事已经屡见不鲜,但在当时,这种事是很难令人相信的。如果说我是第一个因代言产品而变成百万富翁的世界体育明星的话,那么我也是第一个变得一贫如洗的世界体育明星。那时既没有处理此类情况的“说明书”或“使用手册”,也没有年长的智者能给我指点。没有人同情我,事实上,有些人对我的不幸遭遇抱着幸灾乐祸的态度,这种心态我根本无法理解。我的情况是特殊的,我要独自应对。

这种事第一次发生的时候,我去找桑托斯俱乐部的董事会,跟他们借钱还债。他们同意了,但要求我签了一份不怎么“公平”的新合同。我别无选择,只能接受。几年之后,我终于把债还清了。随后,通过代言广告,我又一点点积累起财富。而现在,我再次掉进了坑里。

那么,我该怎么处理这些债务呢?很明显,我在做生意方面并不在行。但是谢天谢地,我还有擅长的东西。

我第一次听说“纽约宇宙队”是在1970年,当时我在墨西哥城参加夺冠庆祝会,其间遇到了来自亚美尼亚的兄弟俩——艾特根兄弟。他们对我讲述了要在纽约组建一支足球队的想法。“我们是在全世界最棒的城市,我们要组建一支世界上最好的球队。”其中一人对我说道。这个点子不错,但我当时并没有太往心里去——这种疯狂的想法只是庆祝会上的醉话,没办法当真。

第二年宇宙队真的组建起来了,但注定要走向失败。宇宙队参加的是“北美足球联赛”,而这个联赛的目的同样是要在美国发展职业足球。宇宙队的管理层只有5个人,而球员踢一场比赛最多能拿到75美元薪水。他们的主场是在兰德尔岛——位于曼哈顿区和皇后区之间的一个狭长小岛——一个破旧的足球场,情况最好的时候,来看球的人也就5000个观众。而其球员都是兼职踢球,有建筑工、餐馆服务员,还有出租车司机……北美足球联赛还只是个半职业联盟,勉强达到糊口的程度,其前景并不乐观。

足球在美国的人气一直不高。美国人似乎觉得足球是“外国人才玩的东西”。我一直无法理解这种观点,因为这种情况在美国之外的任何地区都是不存在的。我在前文中曾经说过,足球是最平等的体育项目了,有个球,有块空地,随时就可以开踢。不论你身家多少,不论你名气大小,不论你能跑多快,不论你有多少朋友,随时随地都能踢足球。而与之相比,在美国人气较高的几大项目——橄榄球、棒球、高尔夫等等,都需要昂贵的装备,还往往需要有特殊设计的场地。这么说来,足球不应该被看作另类啊。

现在回头去看,我觉得美国足球的最大问题在于:他们的水平太差。美国人总想高人一等,而在棒球、篮球、拳击、冰球、橄榄球等体育项目上他们的确出类拔萃。打开电视或跑到现场,他们就能看到乔·纳玛什、汉克·阿伦、穆罕默德·阿里、卡里姆·阿卜杜勒-贾巴尔。但在国内的足球比赛中,他们看到的都是些意大利人、哥伦比亚人、波兰人,既没有什么名气,又不算是世界顶级球员。所以美国的足球比赛很难引起大家的兴趣。当然,这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难题——喜欢足球的人少,喜欢踢球并且踢得好的人就少,于是喜欢足球的人就更少,如此以往。

美国职业足球联赛所面临的种种问题正反映了这种恶性循环。时任cbs总裁的比尔·迈克菲尔曾说起过美国首个职业足球联赛失败的原因:“球场的看台上都是空荡荡的,很难激起人们的情绪。球员们大都是外国人,没什么名气,背景也不显赫。”因为比赛太过无趣,有些球迷甚至都不愿去了解足球的动人之处;就像地下乐队无法与巴赫、贝多芬相提并论一样。1972年美国的《体育画报》曾如此写道:“大多数美国观众看不出足球里某个精妙的传球、带球的妙处,然而他们会为某个失球而喝彩,就像欧洲人不懂棒球一样。”

虽然如此,美国足球还是值得一提的。虽然不怎么显眼,但历史上的美国足球并不是一无所成。在1950年世界杯上,乌拉圭在马拉卡纳球场击败巴西其实并不算是整届世界杯上最大的冷门;在巴西贝洛奥里藏特球场,在1万名观众面前,美国1:0踢赢了英格兰——现代足球的发源地。打进制胜一球的是乔伊·加特简斯,他出生于海地,当时在美国工作,而由于他申请成为美国公民(其实是假的)才得以加入国家队为美国踢球。这个结果太难以置信,所以,当《纽约时报》收到电报时,他们没敢第一时间发表在报纸上,唯恐那是个恶作剧。50年之后《纽约时报》再次刊文提到了那次比赛,说其“仍是足球史上最大的冷门”。

又过了40年,美国队才在世界杯上取得了类似的成就,但在此期间,还发生了一些很有趣的事情。在大学里,足球有了很多爱好者。另外,多亏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的社会变革,女性开始接受足球这个体育项目,这一点要比欧洲和南美国家强很多。还有,美国的一些著名的商人和媒体人也开始对足球产生巨大的兴趣。

其中之一就是史蒂夫·罗斯。史蒂夫当时是华纳传播公司的董事长,一辈子都以冒险和创新为乐。他的商业帝国包括:大西洋唱片公司,旗下有齐柏林飞艇乐队、crosby,stills&nash等乐队;好莱坞工作室,有斯蒂芬·斯皮尔伯格、罗伯特·雷德福等著名导演;甚至还有一家名为“雅达利”的电视游戏公司。艾特根兄弟当时管理着大西洋唱片公司,而罗斯就是通过他们对足球产生了兴趣。不久之后,他就有了在美国推广足球的想法。

为什么?在那么多的“玩具”里,在手里有那么多名人、音乐、艺术资源的情况下,他为什么偏偏选择了足球?多年之后,史蒂夫向我解释了其中缘故。他说他之前对足球抱着大多数美国人一样的偏见:节奏太慢,“外国味儿”太浓,太难理解场上的情况。但在观看比赛之后,再加上身边有朋友为他答疑解惑,他开始意识到足球的妙处。他相信,美国足球只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就能兴盛起来。换句话说,他将足球看作一个产业——这是他身为一个优秀商人的天性,在足球身上,他看到的是需求和被低估的价值,于是他就铁了心要把足球搞好。

成立之初的几个赛季里,宇宙队的境况一直不好。他们频繁更换球场,却始终没有什么人气。史蒂夫从球队的所有者手里买下了宇宙队,接着,出于对足球的热情和雄心,他决定利用华纳传播公司的实力去打造球队——他不仅是要让宇宙队赢球,而且要将足球变成吸引国人眼球的“新”体育运动。

史蒂夫·罗斯和他的团队相信足球。他们知道足球这个体育项目本身具有莫大的魅力。他们认为,要想让足球变得流行起来,只需要提高比赛的水平就行了。而他们认为,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需要一个足球明星。然后,他们听说巴西有个家伙挺符合这个条件。

起初我对这个提议并不感兴趣。

说实话,我其实是觉得这个主意很荒谬。

宇宙队的总经理——英国体育专栏作家克莱夫·托伊——早在1971年就曾对我发出邀请。当时墨西哥世界杯刚刚结束,我还在桑托斯俱乐部踢球。有一次我们在牙买加参加比赛,克莱夫来到球队下榻的酒店,在游泳池边找到我,当时我正跟马泽伊教授并排坐在长椅上休息。

“我们想让你把足球带到美国来,”克莱夫说道,语带紧张,“我们认为你是最合适的人选。钱不是问题。”

接着克莱夫就大致说了说基本的条款。他一边说,马泽伊教授一边为我翻译。我承认,第一次见他时我并没有把他的话听到耳朵里,只是不想表现得太过无礼。大家要知道,在他之前,那10年里我接到过太多海外球队的邀请。有些是欧洲的顶级俱乐部,如ac米兰和皇家马德里,都曾向我提出丰厚的合同。我很高兴他们对我有意,但每次出现我要离开的传言,巴西的媒体就会不依不饶。

那时可不像现在一样,顶级的南美球员纷纷到欧洲踢球。大家也许不会相信,1970年世界杯,国家队的11名首发球员全都在巴西国内俱乐部效力。所以,有些评论员就说我是个“投机者”,甚至是国家的叛徒;这一点倒是跟军事独裁期间“要么喜欢,要么离开”的论调类似。而对此事大惊小怪的不仅是媒体,当时的巴西政府甚至宣布我是“国宝”,有人认为这样就能阻止我去国外效力了。

有趣的是,我此前从未考虑过到国外踢球。原因很简单,我舍不得母亲做的豆米饭。我想这就是巴西人对“恋家”这个词的解释方式吧。多少年来,不需要离开桑托斯,我就能为世界上最好的俱乐部——桑托斯俱乐部——效力,父母就住在我们近旁,妻子和孩子也都喜欢桑托斯的生活。这里气温常年都在27c左右,附近有一个美丽的海滩。而为巴西国家队和桑托斯俱乐部踢球给了我很多到国外比赛的机会,能跟欧洲等地方的强队一较高下。所以,我为什么要离开呢?

即便我有了到国外踢球的想法,美国也不可能是我的第一选择。大家不要误会,我喜欢美国。我喜欢它的自由:在这里可以安宁地抚育家庭,自由地工作挣钱,四处走动而无须担心自己的安全……在这里你可以放心追逐自己的梦想,不会有人——政府、商界精英等——碍你的事。在美国这是很正常的事,但在巴西及其他很多国家,这都是不可想象的。我记得上世纪60年代末曾跟露丝去过洛杉矶,到好莱坞大道游玩。在那里,我为其繁荣和安宁而迷醉,而走在大街上不被球迷围追堵截也是我的心动之处。我将露丝拥在怀里,把她高高抱起,喊着:“我自由了!我自由了!”

但是美国足球?它就像是个永远砸不开的核桃。跟我在巴西和欧洲遇到的球队相比,宇宙队更像是支业余球队。所以,尽管克莱夫说得天花乱坠,我却对其美国式的“缺什么都能花钱买到”的论调深感怀疑。美国已经有了世界顶级的4大职业体育联盟,把我带到美国怎么就能引起美国国民对足球的兴趣了?简直荒唐。

那时的我,同样低估了足球的魅力。

克莱夫·托伊锲而不舍地“追求”了我好几年,就跟发疯的猎人一样——仿佛我就是大白鲸,他就是亚哈船长。他甚至把宇宙队的球衣换成了黄绿两色——巴西国家队球衣使用的颜色,以为这样会有助于让我稍稍动心。不论我多少次礼貌地拒绝了他,不论我是多么直接地告诉他我不会离开巴西,他还是会再次出现——球队入驻的酒店里、球场的边线旁,随时都会有他的身影。而每一次相遇,他都像是第一次见到我一样。“我们在纽约成立了一支很棒的球队,”每次他都是这样开场,跟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一样真诚,“我们想让你到球队里来踢3年球。”

我总是报以微笑,但又不想让他会错了意,于是总是这样答复他:“谢谢。但我在巴西过得很好。1974年我就从桑托斯退役了,再不踢球了。”

我就是这么做的。可即便如此,克莱夫还是不放弃,我也是次次拒绝他,但我的脑中开始萌生一个念头——嗯,也许到纽约踢球也不算是个荒唐的主意。

说实话,令我改变心意的关键原因其实是1974年年末的资产评估事件。我身背几百万美元的外债,又决定了把钱还上,而踢球挣钱是最好的办法了。克莱夫给出的合同是到那时为止任何体育项目中最丰厚的。当然还有别的原因,那些原因则跟足球毫无关系。

克莱夫在游说我的时候,提到了一个将足球带到美国的独一无二的机会。“为皇家马德里踢球,你得到的是冠军,”他说道,“为纽约踢球,你赢得的是一个国家的心。”这个说法真的令我动心了,宇宙队所带来的,不仅仅是踢球,还有改变一个世界上最伟大、最重要的国家的文化。

我觉得这一点很重要,其受益者不仅仅是美国。把美国拉进足球圈,其积极影响无法估量。美国有数百万富裕的球迷,有好莱坞,还是诸多世界级大公司的落脚地。在我为百事可乐等公司代言过程中,我曾目睹美国公司的资金所做的善事,如在贫困地区资助足球培训班、修建基础设施等等。在此期间,我也看到这些大公司对海外的新市场、新机遇的兴趣越来越大。很明显,这是一股巨大的推力。如果我们能让美国人都喜欢上足球,那么美国的公司就会闻风而动;这样一来,巴西及其他国家的无数足球运动员都会从中获益。这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但我知道,如果我们成功了,那就是我一辈子最自豪的成就。

到美国居住同样迎合了我的新兴趣——教育。我们的孩子年龄还小,正好是学英语的最佳时期,而在他们以后的人生中,英语无疑具有很大的帮助。妻子露丝也说,能到国外生活、探索一下桑托斯之外的世界很不错。此外我还想,在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生活,我能学到很多做生意的秘诀。谁知道呢?也许我能学会怎么挣来数百万美元、又不在一夜之间失去它们吧。

此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希望生活变得更低调一点。在桑托斯俱乐部踢球时,我曾在美国参加过很多比赛,有很多人认识我。上世纪70年代初我们在堪萨斯城踢过球,我还获得了该城的荣誉市民称号。但在美国,跟在别的国家不同。在别的国家,总有人能在一百米开外认出我来,而在美国,甚至是一些足球圈里的人都会叫错我的名字,他们叫我“贝尔”。我不想到一个谁都不认识我的地方踢球,那样就跟我的奋斗目标南辕北辙了。所以,美国恰恰符合这个要求:既不是无人认识,又没有太狂热的球迷。何况,美国早已有了太多影视、体育明星;所以,到纽约寻求一丝平静和安宁其实是个不错的方法,因为那里的名人太多了……最近20年里跟我有相同选择的人想必能够理解我的意思。

最后一个原因是:有时候生活中的某件小事或偶然遇见的某个人,都会左右我们的决定。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的某个早上,克莱夫又来找我,一如既往地笑着,心情很好的样子。当时我已经从桑托斯俱乐部退役了,前一晚刚刚参加了为退役的比利时国家队队长保罗·凡·西姆斯特举行的慈善比赛。克莱夫自顾自地走进我的房间,又自顾自地开始他的游说,这时一些世界级的球星——巴西的里维利诺、葡萄牙的尤西比奥等人——陆续走进我的房间,跟我拥抱告别。

“来吧,贝利,就3年。”克莱夫恳求道。

到这个时候,我基本上没什么兴趣听他在说什么了。我记得当时是急着离开比利时回到巴西家里。我急匆匆地收拾着衣物,却一不小心把裤子撕开了一个口子。

我打电话给服务台,问有没有人能尽快把我的裤子缝好。他们就派了一个女服务员上来把裤子拿走了。克莱夫还在讲着,几分钟后,有人敲门。

还是那个服务员,她一手拿着缝好的裤子,一手拿着个照相机,脸上挂着泪水。

她走进屋里,颤抖着将照相机递给克莱夫。“先生,”她用低哑的声音对克莱夫说道,“你能为我和贝利拍张照片吗?”

那位服务员的名字我已经记不起来了,她告诉我说,她丈夫买了前天晚上比赛的球票,很想第一次到现场去看足球比赛,但在两个星期前,他因心脏病去世了。所以,她的儿子就拿着球票,替父亲看了那场球赛。她想要张跟我的合影,送给儿子以作纪念。

她的故事才讲到一半,我就已经泪流满面了;等她讲完的时候,我已经泣不成声。这是一个悲剧,我对他们母子二人深表同情。她的故事又令我想起了多年来身为球员时与那么多人建立的深厚情谊。那时我才刚刚退役数月,但我再次体会到了那种感觉:温暖、感人、实实在在。它令我想起了自己的意义所在。我突然间明白了,在名声中生活了那么多年,我真正渴望的还是身为一名运动员最基本、最荣耀的事——与球迷之间的纽带。现在修复这个纽带还不算晚。

克莱夫为我和那个服务员拍了几张合影,然后她就道别离开了。我转向克莱夫说:

“好。我到宇宙队踢球。”

克莱夫就像一个在圣诞节收到礼物的孩子一样,眼睛唰的一下亮了起来:“真的?”

我笑着点了点头。

他又扭又跳地在屋子里转着圈子,高兴的劲头无法停止。他好像根本没想过我会答应,不知道如何是好。到了这个时候,我有些喜欢这个家伙了,就告诉他放轻松,把后续事宜做完。

他让我在酒店的一张信纸上签了字,其内容是我愿意到宇宙队效力。当然事情没那么简单,我们之后还要正式讨论合同的事宜。签下这张纸只是个开始。多年之后,克莱夫还把这张纸裱起来挂在墙上——信笺的抬头是:“布鲁塞尔g.b.酒店”。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我,一个巴西的穷孩子,被一个为美国足球俱乐部工作的英国人说服了,准备复出,而在其中起到决定作用的是个比利时服务员!这已经不是1958年世界杯时那个男孩眼里的世界了。突然之间,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似乎都有了联系——钱,人,在全球流动、组合。今天,他们把这种现象称作“全球化”;在上世纪70年代中期,它还没有这么时髦的名字,但已经在改变着人们的决策和人际关系。通俗的说法就是,如果史蒂夫·罗斯和他的华纳传播公司打算不遗余力把一个巴西的足球明星弄到纽约的一个小球队里踢球,那么他们终会达到目的,无可阻挡。

现在回头想想,还真是这么回事。

为了准备宣布我到来的新闻发布会,宇宙队租下了“21俱乐部”——曼哈顿区名人云集的豪华夜总会。到场的新闻界人士约有300人(还有很多好奇的看客),是这家夜总会可容纳人数的两倍,几乎跟宇宙队某些比赛上到现场看球的观众一样多。我迟到了一会儿,发布会现场的气氛有些紧张,一些记者打起了群架,一位巴西摄影记者的眼镜被打坏了。警察威胁说要取消这次发布会。

怎么会这么乱?因为是在上世纪70年代的纽约!那时的纽约,犯罪、管制层出不穷,吸毒现象随处可见;那时的时代广场通宵播放的都是色情电影,而不是现在的霓虹灯主题广场;那时人们都没有什么安全感,经济增长尚未治愈社会疾病,街头巷尾都是一片混乱。换句话说,那时的纽约跟巴西很像。我立刻就有了家的感觉。

这些混乱还是其次,我的美国之行差点胎死腹中。从比利时酒店的一张协议到21俱乐部的发布会,其间经历了太多的磨难,其中包括数不清的深夜商谈,大量南北美的洲际飞行,两地电传打字机通信的用纸加起来都有数英里长。华纳传播公司派来史蒂夫·罗斯的代表,我们有时会在里约的海滩上踢几个小时的足球,其间则商讨着合同的具体事宜。

即使如此也很难取得进展。半年过去了,合同还没签,甚至一度陷入僵局。钱是其中一个问题,另一个问题则是巴西的军事独裁政府在制造舆论,说贝利出国踢球到底是好是坏。大家应该记得,此时的巴西仍是一个闭塞的国家,闭关锁国,害怕与外国有贸易或其他方面的接触。“全球化”是政府害怕而不是欢迎的东西,因为他们知道,与外界接触太多,巴西国民就会生出对民主和权利的诉求。巴西的军政府,跟所有独裁政府一样,设立了重重障碍以防这种事情发生。所以,这些军人很可能会设法阻挠我去美国,更何况,他们还为我拒绝代表国家队出战1974年世界杯而耿耿于怀。虽然他们阻挠我离开的方式尚不明晰,但在那时的巴西,他们总有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能把我留在国内。我开始怀疑自己的美国之行是否就此作罢。

这时亨利·基辛格出场了。这位德裔国务卿是美国历史上最厉害的内阁成员,也是一个超级足球迷。他少年时曾经踢过足球——作为守门员,对足球的热情从未消失。1973年,他曾用自己的影响力,以一己之力组织了一次桑托斯俱乐部和北美足球联赛的“巴尔的摩海湾队”的表演赛(碰巧比赛是在华盛顿附近举行,以方便他能到场看球)。那场比赛结束后,他到球员休息室找到我,就像个兴奋的小男孩。他对我说,只有足球明星能让美国人见识到足球的真正魅力。“贝利,你就是我们需要的人。”他用低沉而口音很重的英语说道,“我们想让你多到美国踢点比赛。人们会乐疯了的。即使足球没能流行起来,起码能让我看你踢球嘛。”

就在那一年夏季,基辛格博士安排我跟露丝到白宫短暂访问,在那里我们见到了尼克松总统。有趣的是,我几乎已经把那次会面的情况忘记了,最近碰巧有一段尼克松总统在办公室的录像向公众公开,而我就在里面!尼克松总统非常客气,说我是“全世界最棒的足球运动员”,还突然问我是不是会说西班牙语。

“不会,”我轻声答道,“我只会说葡萄牙语。”

尼克松略显尴尬,于是我迅速补充道:

“其实都差不多。”

1975年年初,当基辛格博士听说宇宙队正跟我商谈签约事宜的时候,尼克松总统已经卸任了——他因“水门事件”而引咎辞职。基辛格博士决定尽一切努力让我到美国踢球。他给时任巴西总统的埃内斯托·盖泽尔写了一封信,说如果我能到美国踢球,那将是对美巴两国关系的巨大推动。那可是在冷战时期,那可是亨利·基辛格,大家想必能够想象这封信的力度。于是巴西政府对我赴美一事的反对声瞬间消失了。接着我们又在薪水方面达成了一致——7年时间,每年1百万美元。协议还包括各种推广和营销事宜。我还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宇宙队聘请马泽伊教授为助理教练兼健康顾问。最后,我终于站在了21俱乐部的新闻发布会现场,马泽伊教授则充当我的翻译。

“把消息散布出去吧,”我说道,“足球终于来到美国了。”

听起来挺不错,但还有个问题恐怕没有人能够回答上来:会有人来看我们踢球吗?

10

刚开始时,我都不敢肯定自己会去看这样的比赛!

跟宇宙队合练的第一天,雨下得很大,司机找不到训练场地——位于长岛的霍夫斯特拉大学的小体育场。所以我迟到了1个小时。这是一个不好的信号——我最不想给人留下的印象就是我比其他球员享有特权。所以,我向教练布拉德利真诚道歉。他说没关系,甚至还慷慨地免了我25美元的迟到罚款。

我将队友们集合在一起,用蹩脚的英语发表了一次简短的讲话。事先我在马泽伊教授的指点下练习过,他帮助我纠正了一些发音。今天早上我还对着镜子练了几遍。

“很荣幸能到这里,”我说道,“我一直都很重视团队配合,以后也是这样。所以,别指望让我一个人赢下比赛,我们得共同努力。”

队友们都点了点头,随后陆续向我做了自我介绍,微笑着和蔼地欢迎我的到来。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记住每个人的名字。我的一个新队友名叫吉尔·马德莱苏,是一个来自罗马尼亚的中场球员,他在胸前画了个十字,说道:“我曾梦想过跟你握握手。但是跟你一起踢球,这是个奇迹啊!”

我感到受宠若惊。但这种追星的态度在球场上是要不得的,我对队友们说,我们的队伍不能是10个人加1个贝利。足球不是这样子的。我更加担心了。

第一次跟队友们合练时,球队的水平之低再次令我惊讶。到那时为止我已经8个月没踢过比赛了,我知道自己的状态有些下滑。可在我练习的时候,队员们纷纷露出惊诧的样子。“宇宙队的队员们就像是一群跟巴比·鲁斯打棒球的小屁孩一样。”一个记者如此写道。我加入宇宙队时,1975年的赛季已经过半,而球队的战绩是3胜6负。队员们的态度都是好的,但水平亟待提高。在第一次练习时,我们分队对抗,我接到一个半高球,于是就倒勾射门打进一个球。

这种动作我在巴西已经做过一千次了,但宇宙队的守门员库尔特·凯肯德尔就像是看到了外星人一样。“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他一直在问。而两边球队的球员纷纷为我欢呼,拍着我的后背表示赞叹。

我们需要更多时间的磨合,但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赛季已经过半,6月15日就有一场跟“达拉斯飓风队”的比赛。比赛的场地是“唐宁球场”,亦即兰德尔岛上宇宙队作为主场的那个又小又破的球场。比赛将全国直播,这在宇宙队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开球之前,一组球队官员仔细地将球场检查了一遍,确保它能够应对这个大场面。当然,我们并不知道是否有人会看电视直播或到现场来看球,因为当年宇宙队的每场平均上座率还不足9000人。

走进球场时,我高兴地看到竟然有2.1万人到场看球,这已经是唐宁球场的最大容量了。“贝利!贝利!”观众们高呼着。而比赛的初期,似乎令观众们失望了,飓风队先打进了2个球。每次我拿球的时候,对方总会上来3到4个人对我进行封堵。但下半场刚刚开始,我就传给摩尔德查伊·斯皮格勒——参加过1970年世界杯的以色列前锋——一个球,他将比分改写为2:1。9分钟之后,斯皮格勒给我传了一个高球,我跳起来——虽然不如我巅峰时期跳得那么高,但也是当天的最好状态了——将球顶入球门的左上角。“贝利!贝利!”观众的欢呼声更大了,那一刻,我甚至感觉就像回到了桑托斯的维拉贝尔米罗体育场。

比赛的最终比分是2:2。这种平局并不是美国观众喜闻乐见的,但也算是个不错的开始。

事实上,当天的大问题只有一个。赛后洗过澡之后,我找到拉斐尔·德拉·谢拉——宇宙队的古巴裔副总裁。说实话,我有点心慌。

“很抱歉,”我对他说道,“我想这恐怕是我在宇宙队的第一场球,也是最后一场球了。我不能再踢了。”

德拉·谢拉张大嘴看着我问:“为什么?”

洗澡的时候,我发现脚上长了一层绿色的皮癣,不管我怎么搓,打多少肥皂,都洗不掉。我最害怕的事情终于发生了——这里的设施太差了,会给我的健康造成永久的伤害。脚要是废了,足球运动员就没法活了。

就在我做解释的时候,德拉·谢拉拧着的眉头舒展开了,很快就笑了起来。他耐心地等我说完,然后跟我解释说,赛前唐宁球场的状况很差,所以球队的官员们就往草坪上喷了绿漆。他们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让电视机前的观众看不到其斑驳的样子,让他们觉得宇宙队是在一个美丽葱翠的球场上踢球。

“那不是皮癣,贝利,”他笑得浑身发抖,“是绿漆啊。”

11

我代表宇宙队参加的第一场比赛,收看电视直播的人数达到了1000万,轻松创下了美国足球电视观众的人数纪录,也超过了此前任何一场世界杯或俱乐部比赛。但是电视直播并不顺利——宇宙队打进第一个进球时,电视台正在插播广告,所以观众们都没看到进球的情况;第二个球是我进的,又因为电视台在回放刚才的镜头,导致观众们又没看到进球的情况。很明显,与大多数节奏并不紧凑、时断时续的“美国”运动项目相比,足球的连续性和高密度节奏是大家需要逐步适应的,对电视台的工作人员而言更是如此。

尽管如此,此次比赛还是好评如潮。一家报纸写道:“除去重量级全网夺冠赛之外,纽约的体育比赛还从未受到过全世界如此多的关注。”一夜之间,宇宙队就变得全世界人尽皆知了。美国知名记者汤姆·布罗考、霍华德·科赛尔等人纷纷论及这次比赛,都说足球终于来到了美国。达拉斯飓风队的老板拉马尔·亨特是在得克萨斯州泰勒市的一个旅店里收看的这场比赛,他后来回忆说:“我一边看比赛一边想:‘嗯,我们做到了;这么多年的痛苦坚守是值得的。’”

的确,这次足球热潮的幅度和速度超出了任何人的想象——甚至连史蒂夫·罗斯和克莱夫·托伊这样的野心家都没有想到。这场比赛过后,宇宙队又到许多被视为足球荒漠的城市,如洛杉矶、西雅图、温哥华,和发展中的市场,如波士顿、华盛顿等地方参加比赛,不论是在哪里,其比赛的上座率都会创下纪录。在波士顿,我进了一个球之后,人们都拥上来庆祝,有人企图把我的鞋脱下来作为纪念,差点把我的脚扭伤。在华盛顿,有3.5万人到场观看了比赛,创下了北美足球联赛的观众数量纪录。(几天后这里举行了另一场比赛,没有宇宙队参加,其上座人数只有2100人。)甚至在洛杉矶也是如此,比赛是在艾尔卡米诺专科学校的小球场上进行的,可容纳1.2万人的球场上座无虚席。每到一处,人们都很友好,很热情,对足球的了解也令人惊讶,好像美国的足球迷在历尽寒冬之后终于盼来了足球的春风。

足球在美国的兴起恰好与其时代潮流相契合,因为在上世纪70年代中期,“婴儿潮”中出生的那一代人都已经长大。时任达拉斯飓风队总经理的迪克·博格说:“足球是一种反正统的体育运动,既不像nfl那样神化,又没有nba的特殊性。其球员的个人表现和不间断的比赛节奏都是别具一格的,这一点很吸引那些在60年代成长起来、反过越战、留过长发、喜欢过另类音乐的一代人。他们现在已经有了经济能力,足球恰恰吸引了他们的兴趣。”

我不知道这些说法是对还是错,但我们的确是“恰逢其时”了。在学校里踢球的孩子们开始央求父母带他们去现场看比赛;而更重要的是——事实上,这一点被证明是足球最了不起的进步——北美足球联赛的球迷中有一半是女性。《体育画报》撰文说:“脑子稍微正常一点的人都绝对想象不到,在数周时间里,贝利就跟乔·纳玛什一样有名了。”乔·纳玛什是“纽约喷气机队”的四分卫,他从事的是另一种“足球”。

我认为自己一半的责任是作为球员在球场上踢球,其余部分则是在场下充当足球专家和形象大使。就在我到达美国的最初几周时间里,我杜撰了一个词组,却没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生命力。美国记者总是问我关于“soccer”的问题,这个词听起来很怪,因为我一直都叫它“football”,为了区分我所从事的足球和美式足球(我觉得美式足球枯燥无趣、粗野,而且停顿太多、太不流畅),我就说我从事的是一种“jogobonito”——“美丽的运动”。没想到这个词组就这么定了下来,从那时起就被用来描述足球运动了。

那段时期是我职业生涯中最美好的日子。我仍跟10年前力量一样大、跑得一样快吗?不可能。我们的球队战无不胜吗?也不是。但我总会有种新的感受,一种从1958年瑞典世界杯之后就从未感觉到的成就感。我们每到一个城市都会受到人们的热烈欢迎,那感觉就像是收复了一座城池、插上了足球的大旗。

从巴西的期望和压力中解脱出来,再加上我比年轻时更加成熟自信了,所以,我从足球中发现了新的乐趣。我跟队友们打趣厮闹,并且乐意去感受美国各地的风土人情。有一次在西雅图,我们下榻在一个酒店里,我的房间恰好是在海湾上面3层楼的位置。酒店经理借给我一套钓竿,一桶用作鱼饵的鲑鱼肉片,一会儿我就钓上一条小双髻鲨。我把它钓到阳台上,队友们先是愣了一下,接着大笑起来。这鲨鱼怎么办?一个队友跑到房间里拿来一根桌子腿,一棍子打在了鲨鱼的头上。这跟在巴西家里可大不一样,要是在巴鲁河里钓出一条鲨鱼,能让全镇的人逃个精光!

我们都认真对待比赛,大家也都知道我们肩负着更大的使命:推广足球运动,让足球在美国生根发芽。所以,北美足球联赛里的人都很友好,即使对手也是如此;而这一点在稍微发达点的联赛里是看不到的。举个例子来说:我对上世纪70年代美国球场里使用的尼龙草皮尤其反感。现在的人造草皮已与柔软苍翠的真草皮没什么区别,但在当时,人造草皮其实就是混凝土表面铺着一层绿色的尼龙地毯。此前我极少接触这种场地,而在上面踢球就像是在煎锅上一样。“西雅图海湾人队”的几个队员告诉我,如果换上网球鞋,脚就好受多了,但我没有网球鞋,于是他们其中一个就好心地借给我一双。我感觉既高兴又惊诧——这要是在巴西或在别的刀来剑往的联赛里,对手借给你的鞋子里一定是藏了图钉的啊。(我也许有些夸张了,但也只是一点点而已。)

这种和睦的友情,以及在一起的训练和比赛,都拉近了我们的关系。1975年赛季结束,宇宙队的成绩并不好,也没能打入季后赛。我们还需要努力,但我们感觉已经打好了地基。而说到休赛期,也是非常有趣的。

12

我是个成年人了,但这是我第一次在国外定居,所以,有时候我会再次体会到当初那个坐着从巴鲁开往桑托斯的客车上的14岁小男孩的心情:远离故土,对未来的不确定,激动又有些迷惘。我思念巴西。我想念那里的海滩、周日下午的烤牛肉大餐。我最怀念的还是维拉贝尔米罗球场、帕卡恩布球场、马拉卡纳球场里的球迷。有些夜晚,我会盯着天上的某颗星星,心里想着:家里的情况怎样了,我又错过了什么事情……

还好,我能把一部分乡情带到美国来,而其中最好的一部分就是我的家人。露丝和孩子们也到纽约与我会合,我们把家安在东区一个不错的房子里。女儿凯丽·克里斯蒂娜和儿子埃迪尼奥英语学得很快,也适应了美国学校的生活。我弟弟佐卡也来到了纽约,他在特伦顿大学工作,还开办了儿童足球培训班。父母大多数时间都跟我们在一起。这真是有意思——我们一家在纽约在一起的时间甚至比在桑托斯的时候还多。

幸运的是,纽约不是那种你闲得有时间想家的地方。我此前除了足球,关心的事情不多,而一下子掉进纽约这个文化大杂烩里,我有些应顾不暇。几乎每个周末,我都跟妻子去看各种表演或参加五花八门的活动。有时候我们会去百老汇看音乐剧,最常看的还是芭蕾舞。我觉得芭蕾舞总能让我联想起足球——力量、流畅、高雅的完美结合。我呆呆地坐在座位上,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几乎每个周末都是如此。我喜欢“太阳马戏团”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我甚至觉得能预判出表演者的下一个动作。

当然,还有一些不那么健康的精神追求。史蒂夫·罗斯的华纳传播公司给我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窗户,而里面全都是很有意思的人,歌手、影星,他们或者是住在纽约,或者是路过此处。我最常会面的名人是罗德·斯图尔特,他是“华纳兄弟”的签约艺人,还是一个铁杆球迷。有时候他会到宇宙队的训练场地来跟我们踢几脚球,还常带我去“studio54”夜总会玩,这可是上世纪70年代曼哈顿闻名遐迩——或者说是臭名昭著——的夜店呢。我们在那里听音乐、玩,有时候米克·贾格尔也会过来,还有丽莎·明尼里、比约恩·博格,还有安迪·沃霍尔,他说他有一个理论,那就是每个人的名声都仅能维持15分钟,但我是个特例。“贝利的名声是不朽的。”他语带夸张地说。

即便是跟这些人混在一起,我也坚守着多年以来的“不沾烟酒”的信条。这个誓言是我保持健康的座右铭,若是没有恪守这一信条,我不可能到35岁了(甚至更老)还能踢球。但在studio54里,我就显得有些另类了。一天晚上,罗德实在看不下去了,就说道:“他妈的,贝利!你不喝酒,你不吸毒。你就没点爱好?”

嗯,我也是有弱点的,尤其是牵扯到另一半边天的情况下。在上世纪70年代中期的纽约,这样的诱惑可是无处不在,而宇宙队的名声大涨之后,就更是如此了。我记得有一次我到华纳公司去,著名男演员罗伯特·雷德福在楼里有间办公室,我们就站在走廊里聊天,这时一群追星族跑向我们索要签名。罗伯特被这阵势吓了一跳,然而在他看到那群人的目标不是他而是我的时候,脸上又缓缓露出惊讶的表情。

“哇哦,”在我一一签名打发走了那群人之后,他惊异地叹道,“你真有名!”

名声还曾帮过我的大忙——抬高我在儿女眼中的形象。对身为父母的人来说,让儿女为自己震撼一下是越来越难了。10多岁的女儿凯丽·克里斯蒂娜一直缠着我,让我把威廉·赫特介绍给她认识一下,因为那是她的偶像,于是我就带她去了电影《蜘蛛女之吻》首映式的鸡尾酒会。我们到达的时候,威廉看到了我,大喊道:“你是贝利!你是贝利!”他真的是在尖叫。他扑倒在我跟前,开始亲吻我的脚尖。我被他逗得大笑起来,而凯丽对我这个父亲是真正心服了一次,唯一的一次!

我希望来到纽约之后,能为我离开足球之后的生活做好铺垫,结果也并未令我失望。我得到了大量的机遇。在巴西时我就演过电视剧,那是在上世纪60年代,我在一部肥皂剧中扮演一个为入侵地球而前来侦察情况的外星人。我的演技不算好,但这样的经历很好玩。我到了纽约之后,有一天跟斯蒂芬·斯皮尔伯格共进午餐,他就提议拍一部在月球上踢球的电影。说实话,我根本没听懂他在说什么,也许他是把我跟马科斯·塞萨尔·庞特斯——首个进入太空的巴西人——搞混了。最终我还是有机会出现在一部好莱坞大片——《胜利大逃亡》里,这部影片由西尔维斯特·史泰龙和迈克尔·凯恩主演,我则饰演了一个足球运动员。嗯,这个还不算太离谱。

我跟华纳的合同包括一些交叉推广协议。比如说,雅达利推出了一款新游戏,我就得帮助推广。由此我认识了很多居住在美国的巴西人。我有一个生意伙伴,我帮助他在洛杉矶开办了一些脊椎按摩诊所,而他又认识一个巴西的专业厨师,这个厨师所服务的,是一个前途无量的流行歌手——先是在乐队里表演,然后单飞了。而这就是我受邀到加利福尼亚参加迈克尔·杰克逊18岁生日宴会的来龙去脉。他性情温和,衣着得体,彬彬有礼;那时他还很年轻,却非常优雅。我为他多年后的不幸遭遇感到悲哀。

我为什么要说这些事呢?接触名人和明星是很有趣的事,我乐在其中;但是,这些接触还有一个建设性的目的:增加足球的魅力。通过他们的名气和影响力,我们使很多美国人相信,足球比赛是很值得看的。而名人明星也开始投资北美足球联赛的球队——米克·贾格尔入股了费城的一支球队,彼得·弗兰普顿、保罗·西蒙也随后跟上;艾尔顿·约翰是“洛杉矶阿兹特克人队”最大的股东。与此同等重要的是,一些世界级球星也动了到美国踢球的念头。我的话终于应验了:足球真的来到了美国。

13

在宇宙队未能打入季后赛而结束1975赛季时,我就告诉史蒂夫·罗斯和克莱夫·托伊我们至少还需要1名世界级球员。“只有我一个人的话,是打不出好成绩的。”我如此说道。

说这些话我心里很不好受,因为我真的很喜欢我的队友们,但在职业体育领域里,才华是不可代替的,而我们面对的残酷现实就是——队里有才华的球员太少了。我们的对手在比赛中让3个甚至4个球员对我进行防守,而我的队友们却不能利用这一点痛击对手。“这样下去是不会赢球的,”我对史蒂夫·罗斯和克莱夫·托伊说,“去南美和欧洲招募球员吧。”

而对史蒂夫·罗斯,同样的要求不用说两遍。很快,宇宙队就签下了两个世界著名球员:意大利的前锋乔治奥·齐纳格利亚和弗朗茨·贝肯鲍尔——1974年世界杯冠军西德队的队长。有了他们的加盟,北美足球联赛的分量更重了。而这种挖墙脚的行为也惹怒了足球“旧世界”的人。比如说,签下齐纳格利亚之后,某家报纸就写道(也许有点夸张):“他在赛季开始后才悄然离开意大利,生怕引发国内球迷的骚乱。”贝肯鲍尔抵达纽约时,一大群球迷——其中包括很多小孩——都去机场迎接他。贝肯鲍尔后来说,到美国来“是我最明智的决定”。

看到宇宙队签来了球星,北美足球联赛的其他球队纷纷效仿。“拉斯维加斯水银队”签下了1966年打败巴西队的那支葡萄牙队的尤西比奥;坦帕湾俱乐部签下了为利物浦效力多年的防守尖兵汤米·史密斯;北爱尔兰的传奇巨星乔治·贝斯特则被“洛杉矶阿兹特克人队”招入麾下。此外,北美足球联赛还进行了扩编,圣地亚哥、塔尔萨等地的几支球队都加入进来。好戏开始了!

1976赛季,宇宙队的表现大有进步。齐纳格利亚以19个进球、11个助攻高居联赛射手榜首,他还从我身上分担了对手很多的注意力。我终于有了发挥的空间,在檀香山的一场比赛中,我一口气打入4个进球——在下半场时间的15分钟里连进3个。我们的比赛场场爆满,而纽约的观众人数太多,于是球队老板就把主场换到了洋基体育场。球队的胜利更激起了球迷的狂热。赛季结束,我们的战绩是16胜8负。

我们打进了季后赛,对阵的是“坦帕湾暴徒队”。“坦帕湾暴徒队”是一支具有传奇色彩的黑马球队,跟宇宙队有太多不同之处。他们只有一位球星:汤米·史密斯。他们球队的口号是“暴徒队最牛逼”——这话在当时的美国可是有点不雅。每场比赛开始之前,都会有一支被称作“女暴徒”的啦啦队跑到球场上施放气球,然后球迷就齐声高唱他们的队歌:“therowdiesrunhere,therowdiesrunthere,theykicktheballaround!”是的,这些都是从冰球比赛学来的,但人们喜欢,而他们的球队也蒸蒸日上。虽说只是1975年的扩编球队,但他们赢下了当年的联赛冠军;看1976年的情况,他们大有卫冕之势。

坦帕湾的主场球迷都见过世面,也都很友好。比赛开始前,在我走进球场的时候,他们还起立欢迎我。这是体育道德精神的最好体现,但可惜的是,这是本场比赛我最辉煌的时刻了。

比赛开始时一切顺利。但坦帕湾的防守非常严密,我始终无法摆脱对方的防守球员。在一次身体碰撞中,我被撞倒在地,就在我躺在地上的时候,他们又打进了一个进球,从而赢下了全场比赛。

对这次失利,我们当然很失望。但我又感到很高兴,因为联赛的整体水平提高了,北美足球联赛算得上是一个像样的联赛了。在与坦帕湾的比赛中,到场的观众人数达到了3.7万,放在美国的任何一种运动项目的比赛上,这个观众数都是很不错的了。1976年8月《体育画报》撰文说:“美国足球正在站稳脚跟。”然而没有人意识到,若是站不稳的话,还是会摔倒的。我们辛辛苦苦奋斗的事业正面临暴风骤雨的袭击。

14

我在纽约的一件乐事就是独自一人到中央公园里闲逛,看看有没有小孩子在踢球。早些时候,要找到踢球的小孩是很困难的——公园里到处可见扔棒球、玩橄榄球的人,但踢球的人很难看到。但最终我还是能看到一群踢着黑白相间足球的孩子,而我也每每能笑起来。

起初我就是看着他们玩,有时候是站在树荫下。我不说话,但迟早会有人看见我。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他们惊喜的样子。然后我就走过去,教他们一些技巧,给他们一些指点。那个时候拍立得相机已经流行起来了,而似乎总有人随身带着一个。于是我就跟他们拍张合影,大家都做出巴西风格的、竖大拇指的手势。然后我就跟他们握手或拥抱告别,再消失在城市之中。

我很高兴能把对足球的热爱发扬光大,而除了在业余时间随机指点小孩们踢球,我还有更正式的推广活动。在上世纪70年代早期,我与百事公司签了合同,在全世界进行一系列儿童足球培训,亦即“国际少年足球项目”,是由我和马泽伊教授携手完成的。我们一共去了64个国家,教那里的孩子们踢球。这个项目取得了圆满成功,对我而言,这是一个成功的例子——多方合作将世界变得更好,同时还推广企业的产品。

在百事公司的帮助下,我还出版了一本书及其同名教学电影,名叫《贝利:足球大师及其足球理论》,它们流传很久,现在还有年轻人在看。在电影中,我将足球这个“美丽的运动”分解为几个基本组成部分:控球,运球,颠球,传球,假动作,头球,还有射门。每个动作都由我亲自演示。我穿的球鞋上有浅颜色的标示,向观众展示触球的正确方式。很多孩子都误以为用脚尖全力捅球是射门的最佳方式,其实用脚的内外两侧触球才是正确的做法。

在电影中,我们不仅展示了足球的技巧,还为其加上了活灵活现的叙述。在一个场景中,镜头锁定在一个足球上,这时画外音说道:“外皮加上里面的空气也不过425.2克重……这是个死物吗?不,稍等片刻,等它的主人发号施令。”接着我就踢它几脚,用脚背和膝盖颠几下球,画外音继续:“在一瞬间,它就有了生命,贝利让它怎样它就怎样。”

这些基本技巧还算简单,最难的是如何向孩子们讲述团队配合的重要性和基本原理——这从1970年开始也成了困扰我的一个问题。于是我们又到桑托斯的维拉贝尔米罗球场,跟我以前的老队友一起拍了些镜头。我们还在一个小村里拍了些镜头,在沙滩上,我们邀请一些孩子试试贝利式的倒勾射门。在一个镜头中,我还用绳子把一个足球吊在树枝上,用头顶来顶去——就像多年前父亲教我头球时所做的那样。

“但是,即便是贝利,球也有不听话的时候。”画外音说道,“每天好几个小时的独自练习,才使他掌握了这些技巧。在练习时,他往往连个真正的足球都没有,无奈之下只能找东西凑合,比如用绳子绑起来的一团抹布……”其余的故事大家都已经知道了。

时代的发展再次帮了我们一个大忙。新技术的出现——家庭电影放映机以及随后出现的磁带录像机——意味着更多的孩子能在家里看到类似的教学片。就在几年之前这种事还是无法想象的,要是想看电影,要么去电影院,要么等着它在某个电视台上播出。并且,用英语录制这个电影——尽管我的英语很差劲——也是一个明智的决定。在那个时代,由于美国商业以及传媒的力量,英语已经超出了美国和英国的范围,在东欧、南亚等地都能听到用到。如此一来,这些地方的人也能看懂、听懂电影里的内容,从而更加大了其推广面。还是那句话,在世界变革中,我们是在恰当的时间出现在了恰当的地点。

以上种种项目和活动都推动了足球的普及。随着时间的前行,当我再走进中央公园的时候,就能看到到处都有孩子们踢球的场景了。但是我发现,在美国,足球最流行的地方并不是纽约、波士顿等大城市,而是在得克萨斯州的普莱诺、马里兰州的乔治王子县、密歇根州的格罗斯波因特等地。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足球在类似地域宽阔的城郊地带蓬勃发展起来。毕竟这些地方不存在场地不够或太小的缺点,而足球对男孩和女孩有着同等的吸引力,并且,足球与人人平等、公平竞争的美国精神达成了完美契合。我对美国足球未来的疑虑都消失了。我终于发现,原来足球与美国是天生的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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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在桑托斯俱乐部时一样,到了宇宙队之后,我也是跟着球队在全世界四处参加比赛,中国、印度、委内瑞拉、法国,我们的足迹遍布地球的各个角落。我记忆最深的是重回瑞典的那一次。我们到哥德堡与当地一支球队踢了一场球,我们以3:1获胜。但我最大的惊喜出现在球队下榻的酒店里,一位迷人的金发女士走到我的面前。

“你还记得我吗?”她诚挚地问道。

我很尴尬,因为我记不起来了。但当她说出名字时,我立刻就想起来了,是伊莱娜,那个20年前我在1958年世界杯期间认识的瑞典女孩。她这次把女儿也带过来了,跟她一样长着一头金发,很漂亮,两个人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我给了伊莱娜一个大大的拥抱。她在当地报纸上读到我要来踢球的消息,就想过来见见我。我们一起回忆了当年那个神奇的夏天发生的事,又各自说了说别后至今的经历。多年以前我们分开了,又因为时间和距离的原因一直没有联系,现在能重逢真是太好了。另外,我现在会讲一点英语了,所以我能基本听懂她的话了!

“我就知道你会有大作为的,”伊莱娜微笑着说道,“足球一直都待你很好,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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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是我为宇宙队效力的最后一个赛季,这个赛季也是我与职业足球告别的最佳时机。宇宙队又搬家了——我们搬到了纽约市郊新建的“巨人体育场”,这样就能容纳更多的观众。到现场看球的观众比先前翻了一番,这一年我们每场比赛的观众人数平均是3.4万。观众们热情高涨,其间还有很多名人到场,他们对足球的了解也大大提高了,不会再像以前一样为一个射偏的球而胡乱喝彩。这一年,宇宙队还签来了我的老队友卡洛斯·阿尔贝托,亦即我在桑托斯俱乐部时的队友、在1970年世界杯决赛上打入最后一球的巴西后卫。我的身边围绕着朋友和高水平的队友,我们的比赛踢得很好,我住在世界上最棒的城市——我感觉就像是在天堂里一样。

这个赛季,我们第一次打进了所谓的“足球超级碗”——北美足球联赛的决赛。大家也许从这个名字就能看出来,北美足球联赛从美式橄榄球中借鉴了很多经验,比如将比赛放在一个中立的城市进行。于是,在“第三届足球超级碗”上,我们将在俄勒冈州波特兰市体育场的3.5万名观众面前,与“西雅图海湾人队”争夺冠军。比赛前,宇宙队的队友们走到我跟前,说要用最后一个冠军为我送别。感谢斯蒂芬·亨特和齐纳格利亚(就是史蒂夫·罗斯招募来的意大利前锋)的进球,宇宙队赢得了队史上首个足球超级碗。

几周之后,1977年10月1日,宇宙队为我安排了一场告别赛。迄今为止,我共为宇宙队踢过111场比赛,打进了65个进球。当然,这并不是我首次参加自己的告别赛了。我在巴西的队友还有以前的对手都到纽约来观看了这场比赛,而这场比赛最好的安排是——宇宙对阵的是桑托斯俱乐部。

当天的纽约,这场比赛一票难求。巨人体育场内座无虚席。卡特总统还致了辞。拳王阿里到球员休息室来看我,以其一贯的风格说道:“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一个好球员,但我绝对是比他优秀的。”

比赛开始之前,我们再次向世人展示了美国足球的发展成果:9支少年足球队在球场中央围成一个大圈,其中6支是男子足球队,2支是女子足球队,还有一支是残奥足球队。他们在场地上踢了一会儿球,向大家展示了他们的球技。接着,4届世界杯夺冠球队的队长一起走上球场,他们分别是:1958年巴西国家队队长贝里尼;1966年英格兰国家队队长博比·摩尔;1970年巴西国家队队长卡洛斯·阿尔贝托;1974年西德国家队队长贝肯鲍尔(亦是当时我在宇宙队的队友)。

有这么多的朋友前来捧场,我感到受宠若惊,但主办方还为我准备了更大的惊喜——他们请来了我的父亲。在我这么多年的职业生涯中,他只有寥寥几次到球场看过我的比赛。他当然是一直支持我的,但他不喜欢四处奔波,也希望远离球场的喧闹。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在我最终要跟职业生涯说再见的时候,他赶来了。看着这个教会了我关于足球的一切的人走进巨人体育场,这是我到那时为止最动情的时刻。

大家想必能够猜到,比赛还未开始我就先哭了一场。上半场我进了一个球,然后,为了向之前的足球生涯致意,我在下半场又换上了桑托斯俱乐部的球衣。可惜的是我没能为桑托斯进个球,但大家都不在意。比赛结束后,主持人递给我一个话筒,我向全场观众和队友们发表了一段简短的讲话。讲话结束时,我高喊着“爱!爱!爱!”这算不上什么精彩的结束语,但我当时心潮澎湃,心里有什么就直接脱口而出了。接着我拿起一面巴西国旗、一面美国国旗,被队友们扛在肩上周游全场。

那时我还有3周就37岁了。我的财务状况很好,还是美国的一个偶像,生活得很快乐。我已经真正地、完全地退役了。而就像我的伯乐瓦尔德马·得·布利托教练曾经预言的那样:等着我的是一个全新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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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就在一瞬间,所有的努力都烟消云散,就像初春的新芽被突来的暴雨打得七零八落。

宇宙队和北美足球联赛,尽管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同时也犯下了严重的错误。联赛扩编的步子迈得太大,到1980年时已经有了24支球队;更糟的是,每个球队都想签一个“贝利”回来,所以纷纷斥巨资购买国外球星,很快,北美足球联赛里就充斥着太多已经不在巅峰状态的球星,因此被欧洲等足球发达地区称作“大象的墓地”,而联赛的质量也一直不高。过分迷信国外球员也使本土球员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而他们与本国球迷的联系更多,最关键的是,这种状况很不利于美国下一代足球苗子的成长。

还有更严重的,购买国外球星的费用太高,令很多俱乐部的财政不堪重负。1977年,亦即我在北美足球联赛效力的最后一年,全联赛只有明尼苏达和西雅图两个俱乐部能够赢利。是的,即使是比赛观众上座率最高、在国际上名气最大的宇宙队,也是入不敷出。

在我离开之后,北美足球联赛又坚持了几年时间,也兴盛了几年时间。宇宙队单年的观众上座率在1979年达到了顶峰,在巨人体育场的比赛平均有4.67万名观众。但随着热度逐渐冷却,其他俱乐部的经营就陷入了苦苦挣扎的地步;不久之后,半数俱乐部的上座率就已经很难达到每场1万人了。1985年,北美足球联赛轰然倒地,宇宙队也未能幸免。

看到北美足球联赛的衰败,我心如刀割。上世纪80年代末我曾一度担心美国足球就这样“死去”,在接受采访时我如是表达了自己的忧虑。但我本应对它更有信心才对。毕竟,几个商人的经营不善不能抹杀我们此前所付出的辛苦努力,也不能掩盖数年来足球这项美丽的运动盛行的吸引力。

正如2007年上映的、描述了宇宙队兴衰起伏的纪录片onceinalifetime中所强调的那样,宇宙队的人气仍在,在随后的日子里,常常以出人意料又令人心暖的方式偶尔浮现。比如说:我在前文中曾经说过,宇宙队签来贝肯鲍尔的时候,一群孩子赶到机场迎接他,其中一个孩子就是麦克·温迪斯曼。麦克在1975年——我加入宇宙队的那年——在宇宙队当球童,长大以后,他变成了一个优秀的足球运动员,还担任了美国国家队的队长,甚至带领美国队打进了1990年的世界杯。这是时隔40年后美国再次打进世界杯,而在上次,亦即1950年的世界杯上,他们在巴西的土地上爆冷击败了英格兰。

上世纪70年代(即宇宙队辉煌的时期)成长起来的一代人改变了一切。纵使北美足球联赛不再,美国职业足球在上世纪80年代进入了冬眠期,但美国人对足球的热爱并未消减。

即使是在美国足球最萧条的时期,国内数千个大大小小的绿茵场上仍有人在踢球。有人甚至说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长大的孩子是“贝利一代”,真是愧不敢当。米娅·哈姆是全世界首屈一指的女足运动员,她就曾说过,每当宇宙队到华盛顿打比赛,她一定会去看。美国职业足球大联盟于1993年成立,得益于他们谨慎的经营方式,现已蓬勃发展,甚至比原先的北美足球联赛更兴旺,而他们的球员都多多少少受过我们的影响。前明星球员、现任“新英格兰革命队”主教练的杰伊·希普斯是我在抵达纽约的那一年出生的,他说小时候在家里的录像机上一遍遍看我的《贝利:足球大师及其足球理论》。他甚至还把球吊在树枝上,一连数个小时练习头球技术!我真的很高兴——时至今日,时隔60年,相隔5000英里,父亲的训练方法还在发光发热。

最好的机会、保证美国足球美好未来的机会出现在1988年。有3个国家申办1994年世界杯的主办权,美国即是其中之一。从上世纪70年代我就一直梦想着世界杯有一天能够踏上美国的土地;我想,在家门口见识到世界顶级水平的赛事,对美国各个阶层的大众来说是很有必要的,还能引发他们对足球的喜爱。如果能让处于巅峰状态的世界顶级球员在美国的各大球场里比赛,其推广效果会远远超过全盛时期宇宙队的成就。

但我对美国世界杯的美好憧憬还有个障碍——另两个申办国分别是摩洛哥和……巴西。大家可以想象得到,当我公开宣称支持美国承办1994年世界杯时,巴西国内是怎样的愤怒气氛。很多体育专栏作家以及巴西人都说我是美国人的傀儡,说我不爱国。但是,我这么做是有原因的。

首先我认为,要保住足球在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的未来已经刻不容缓,我们需要一个高水平的“大动作”来吸引美国民众的注意力,并引发美国职业足球的复兴。其次,我认为当时的巴西并不适合承办世界杯。我很高兴巴西在1985年摆脱了军事独裁统治,但其转变也带来了种种问题。巴西本已萧索的经济状况跌到了谷底,贫穷与日俱增;还有通货膨胀,因为新政府也是入不敷出。还记得前文说过的上世纪60年代早期巴西物价平均每年翻一番,百姓怨声载道吗?在80年代末,物价是每个月翻一番!脑子稍微正常点的人都能明白——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盖不起诸多新场馆或翻修现有场馆的。我在当时就曾公开说道:“一个数百万人都吃不饱肚子的世界第三大债务国,是不应考虑用公款承办世界杯的。”这些话很不得人心,但都是实话。

1988年7月4日恰好是美国的独立日,国际足联宣布美国获得1994年世界杯的主办权。我很高兴在其中出了一份力,我对记者说这是“我的又一个梦想成真了”。时任美国足协主席的阿兰·罗森柏格向我提供的帮助表示了感谢,后来他说:“在个人层面上,贝利是把世界杯带到美国的最大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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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激动人心的时刻最终来临的时候,我发现,美国世界杯的成功远超我的设想。平均每场6.9万人的上座率打破了1966年英格兰世界杯期间创下的5.1万人上座率的纪录。美国队表现很好,他们小组出线,打进了淘汰赛,但他们在八分之一决赛中不幸地遇上了一个厉害的对手:巴西队。

这场比赛——同样是在7月4日举行,真是太奇怪了——引起了媒体的热烈讨论:贝利会支持哪支队伍呢?巴西队已经24年没有赢过世界杯了,再加上上世纪90年代中期国内的种种问题,巴西人的心情已经逼到了悬崖边上。“焦虑的心情大幅度蔓延,”《纽约时报》如此写道,“倒不是巴西人害怕美国队,而是,在巴西,这场比赛的结果只有两个:要么是华丽的胜利,要么是全国的大恐慌。”

每当回想起这些耸人听闻的叙述,我都会笑出声来,因为——这是千真万确的!但话说回来,大家根本没必要紧张。我当然要支持祖国的球队,但我同样期望能看到美国——这个待我慷慨友好的国家——国家队能有上佳表现。

比赛的结果是非常完美的,在加利福尼亚州北部的斯坦福球场的8.4万名热情高涨、挥舞着小旗子的观众面前,巴西队以1:0小胜美国队。美国队当天的防守做得非常好,巴西队的贝贝托直到第74分钟才打进一球,而比赛的悬念一直持续到终场哨声响起。美国队没有赢下比赛,但他们见识到了世界顶级球队的水平,此后美国国家队一直在进步,在以后的几届世界杯比赛中表现得越来越好。

然后再说巴西队。1994年的巴西国家队是历史上非常、非常好的一支队伍。我的老队友、1970年的国家队教练扎加洛又回到了教练班子,担任国家队主教练卡洛斯·阿尔贝托·佩雷拉的副手。这届国家队里好手云集:邓加、贝贝托、罗马里奥,还有一个名叫罗纳尔多的不世出的足球天才,他当时才17岁,跟我参加1958年世界杯时同岁。虽然罗纳尔多在1994年世界杯上并没有太多上场机会,但他日后最终以15个球打破了由我创造的世界杯进球纪录。

说到瑞典队,他们1994年那届国家队也很优秀,他们与我们在半决赛上相遇了。那场比赛打得难分难解,瑞典人似乎是要报当年在斯德哥尔摩的一箭之仇,最终巴西队的罗马里奥在第80分钟打进一球,而巴西队也以1:0赢下了比赛,挺进决赛。

在决赛中,意大利队跟以往对阵巴西队时一样,表现得异常英勇。常规时间结束,双方打成0:0平,加时赛双方也没能打破僵局。于是世界杯决赛中首次通过点球决定胜负,虽说有些遗憾,但似乎没有人在意;至少巴西队如此,因为他们赢得了点球决战。

比赛结束,全场观众齐声欢呼喝彩。美国副总统阿尔·戈尔走上球场,将奖杯交给巴西队长邓加。我当时也在球场上,心中涌动着自豪感,为美国,也为我喜爱的足球运动。两者虽然不甚搭调,但都征服了每个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