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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帝 第七十六章 前往擎天城

资质,决定修炼速度和境界。暗穴,决定武技威力和悟性!

普通人通常会通三个暗穴,天才在六到八个暗穴左右,极品天才者能通到九个暗穴!

一个疆域辽阔的大王朝,先天通十二处暗穴的超级天才,绝对不会超过十指之数!

前世蓝传奇号称“青锋王朝五百年来第一战技天才”,就是因为他偶得大奇遇,打通十四处暗穴,又以极品资质,领悟至尊刀意,才能以四象境巅峰修为,越一个大境界挑战三才境巅峰王者,在二十四位王者偷袭围攻下反手击杀对方九人,最终战败身死,却虽死犹荣,虽败犹胜,威名无敌,堪畏古今!

由此足见,暗穴的神奇和重要!

蓝冲书的情况,他人看到只会长叹鸡肋啊!下品修炼资质,哪怕先天通十八个暗穴又能如何,无法晋级更高境界,始终都是废物!但对于掌握着神秘井水的蓝凌来说,资质不是问题,只要给他些时间,他能让二十三叔成为上品资质,到时候他将是蓝家崛起的一匹冲天黑马。若能让他达到极品资质,他将成为一条真龙,能晋级王者的真龙!

“二叔,悬空山有多大?能给我说说吗?”蓝凌打定主意栽培蓝冲书,随意问道。

“悬空山?”蓝冲书仰望天际,似乎有些思念故乡,“悬空山纵横八千里,人口近两亿,近似于一个独立王国,辖区远超过青锋王国的疆域,仅仅我们蓝家就有属城八十八座,直辖地域接近半个青锋王国。只因未诞生两仪境至尊,悬空山已有百年没有推出公认之主,现在的实权掌握在十七位至尊手中,每个至尊都是王者高手。其中十三位至尊分属四大家族,蓝家有三位,家族排名第三。”

看得出来,蓝冲书对于悬空山很有好感!

“悬空山在整个天荒大陆,排在第二等顶尖大势力中。只因百多年来没有诞生悬空山之皇,所以在第二等大势力中拍在末尾。天荒大陆,一朝二城三宗,是最巅峰的六大势力……”蓝冲书博览群书,纵观四方势力,侃侃而谈。

“一朝二城三宗?”蓝凌微微好奇。

“一朝,即五帝皇朝。五帝皇朝乃是乾坤大陆最强大的皇朝,自称天荒大陆正统,差点统一整个天荒大陆。传闻五帝皇朝鼎盛之时,曾经有五位大帝级至尊同坐,纵然万年过去,昔日的五位大帝全部逝去,也没有任何势力敢拂其锋。”

“二城,即擎天城和云露城。擎天城坐镇千山之巅,有强者无数,受四方朝拜,青锋王朝虽然称国,但依旧要向擎天城上供,连悬空山也不得不低头。云露城为东方女儿国,女人地位极高,也极为彪悍,男人不到女人数量的一半,且地位低下,只因有梦露女帝坐镇,其他势力纵然看不惯,也不敢轻易招惹。”

“三宗,即御海宗、天剑宗、玄道宗。此三宗都是数千年传承的超级大派,门人弟子无数,更有大帝级人物坐镇,刀锋一向,无人敢敌。”

蓝凌听得入神。前世他虽达到四象境巅峰,但一心苦练刀意,心神全部用在修炼上,对这些根本不清楚。

豁然间,异空间湖边那荒唐一幕再现,蓝凌心中又闪亮起那女子倾国倾城的倩影。

尽管只见过一面,尽管只荒唐一夜,而且那女子对蓝凌的态度极为恶劣,但蓝凌却怎么也不能忘掉她!

“若你能在十年之内达到五行境,可以持此牌到擎天城来找我;若是没有达到,你就永远不要靠近擎天城,否则我见到你,就立刻杀了你……滚,在本小姐改变主意之前,立刻滚得远远的!”

“我叫蓝凌,你叫什么?”

“不到五行境,你不配知道我的名字!”

清脆的声音,一次次在蓝凌心底响起,临走时那飘然的倩影,那精致到极点的俏脸,在蓝凌心中不断浮现。

他不自觉的摸出那块令牌。摩挲着细看。令牌黑黝黝的,非金非铁,却极其沉重,造型古朴,正面刻着一把“剑”,背面刻着一个“天”字。

“原来,她是擎天城的人!”蓝凌呢喃着,心中思绪起伏,“现在她又在做什么?在修炼?在微笑?或者是……在想我?”

两世为人,蓝凌心智已然成熟,只因将心神全部耗费在修炼上,感情方面他依旧空白一片。此时此刻,他心中猛然冒出一个念头:

“我要去擎天城!不管见不见得到她,我至少要知道她是谁,是什么身份,姓什么,叫什么……对,我一定要去擎天城!如今爸妈归来,家族暂时没有生死危机,短时间内,我也无法晋级**境,有此空闲时间,我何不借此机会去擎天城一趟?”

念头几转,蓝凌心中便定下来,出言向蓝冲书打听去擎天城的方法。蓝冲书只以为他未来想去擎天城游历,便将如何前去详细告诉他。

第二天清晨,温紫玉在叫儿子吃饭时,看到他留下的书信。

“臭小子,不在家好好修炼,居然溜出去游历!你还说月中让他和千月龙桃的三女儿定亲,如今跑了还定个屁啊!”蓝冲霄不爽的唠叨。

“这叫有其父必有其子!遗传!你当年还不是在和陆家二小姐定亲之前半个月,偷偷跑出去……”温紫玉朝他嗔怒道。

“我那不是惦记着你嘛!”蓝冲霄立刻涎着脸。

“屁!当时本大小姐可不认识你……”

“唔……”在老婆面前吃瘪,蓝冲霄脸不红心不跳,“青锋王朝是滩浅水,养不了真龙,让他出去长长见识也好……怪了,好端端的井水不让喝,干嘛叫我们喝后院那水池中的水?莫非这水还是仙露不成……”

他说这话时,蓝凌骑着风马,已在正方城百里之外。

风马是马中变种,天生掌控着中低级御风术,奔跑起来奇快如飞,日行数千里轻而易举。

但从正方城到擎天城,即便日日奔行,累死风马也需要半年。蓝凌决定先到邻国天蓝国国都,通过国都卫城的空间隧道传送到擎天城幂下的中丘城,再骑风马到擎天城,这是最快的路径,前后大概需要半一个半月。只是通过空间隧道,需要一大笔传送费,来去两笔传送费,就快要将他的积蓄耗费一空。

当然,这点小事挡不住他!

第三日,倾盆大雨。

蓝凌在一条百丈宽的大江边停下。要载风马过江,必须要有渡船,可这大雨倾盆之时,所有渡船都已靠岸,他不得不停下来等雨停。

附近少有人烟,蓝凌只好找到一处山洞,升起篝火,用来烘干衣服。

魔树苗化作一根三丈高的树木挡在山洞口,鹦鹉哥则落到蓝凌肩膀上,摇晃着脑袋,竟然不吭不响。蓝凌很好奇,这绝对能把人说晕死的家伙,今天竟然出奇的安静。

“嫩苗,你欺负鹦鹉哥了?否则它今天怎么这么老实?”蓝凌开口。嫩苗是蓝晓芸为小树苗取的名字,只是都三四丈高了,还叫嫩苗未免太……

“爸爸……”嫩苗的语气总是弱弱的。

“不要叫我爸爸,我说过了,我不是你爸爸!”

“嗯,爸爸!”

“唔……”蓝凌一边抱着葫芦喝水,一边死劲揪自己头发,这家伙彻底没救了,“好吧,你继续说……”

“鹦鹉哥恋爱了!”

“噗!”

一口水喷出差点把篝火浇灭,蓝凌不可思议的看看鹦鹉哥,再看看嫩苗,那表情就好像奥特曼和蚂蚁打架,结果被蚂蚁给咬死了般:“好孩子不要说谎,说谎要被狼吃的。老实交代,它到底怎么了?”

“它真的恋爱了,爸爸!”

“……”彻底无语,蓝凌以极不确定的语气问:“那到底是哪只母鸟倒了大霉?看它这伤心欲绝的表情,莫非是表白失败?难道他不知道追鸟是可以用强的吗?”

“不是鸟,它喜欢的是狗……老爷爷身边速度超快的那只黑狗!”

黑狗?

速度超快的那只黑狗?

蓝凌只觉得天旋地转,天地一片黑暗!

这个世界太疯狂了,耗子可以给猫当伴娘了!

天啦,鹦鹉哥!你只是一只杂种鹦鹉,竟然还学人谈恋爱恋爱!好吧,就算鸟可以恋爱,可你应该也找一只鸟啊,居然喜欢上一只狗!好吧,就算鸟和狗可以恋爱,可那只狗得是动物呀,但那只狗分明是一只能变身巨龙的超级傀儡!想一想,一只狗和一只鸟亲热,鸟啄狗一口,狗一口亲过去……汪,把鸟给吃了!

“有人吗?雨太大,我能不能进来躲一下?”蓝凌正在分神之际,一个憨憨的高大身形出现在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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