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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法兰西 第一百章 敌军溃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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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敌军溃败

米歇尔的骑兵队如今还有两百五十余骑人马,但其中除了他最初的那二十名拥有完整装备的胸甲骑兵外,其余的两百余名骑手都可说是装备简陋的轻骑兵,甚至因为他们中有许多人来自于步兵科系,故而大多都可以说是骑着马的步兵。

自火枪被大规模装备以来,骑兵对战局的影响便日益下降,但是,骑兵对于现在的步兵的优势,却依然存在。现在的火枪,毕竟准星差、射速慢,只要骑兵避免从准备好射击步兵线列队形的正面发起冲锋,那么步兵拿骑兵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我一直不太明白在火器作为战场主要武器的现在,厚重的胸甲还有什么用。胸甲骑兵是一种重骑兵,装备极有中世纪骑士的风格——全身披着金属盔甲,只是因为冶铁工业的进步,才没有中世纪时候的那般厚重,但是,相对于普通的轻骑兵,他们的盔甲还是有些碍事。

自然,这主要还有成本上的问题。如果说养活一名轻骑兵的花费是养活一名普通步兵的两倍至五倍的话,那么养活一名重骑兵的花费便需要平方一下。马匹、盔甲还有训练,样样都要花钱。据我所知,全法兰西也就只有凡尔赛附近驻扎着两支胸甲骑兵团,陆军之中的骑兵,更多的还是被叫做“龙骑兵”的轻骑兵。

也许是因为前世在东方的缘故,所以满脑子都是霍去病的“追亡逐北两千里,从此漠南无王庭”的影像,故而就特别难以接受中世纪时期欧洲的重装骑士,以及他们的后代胸甲骑兵。

骑兵因为骑在马上,故而本身便具有比步兵更强的冲击力,再加上骑兵还具有步兵所不足的机动性,故而是在冷兵器以及热兵器早期十分有用的一个强力兵种。然而,若是骑兵装备上了重甲,或许可以增加冲击力,但机动性的优势却反而会失去。

不过,无所谓是重骑兵还是轻骑兵,在现在这个不足一千米的距离之中,任何骑兵的冲锋都足据杀伤力和机动力。

在两军的步兵还相距六七百米的时候,只见米歇尔率领着他的骑兵自最左翼斜插而入。他们就从贝克里伯爵的步兵线列前,风风火火地穿梭而过,如一把利剑,斜刺入科西嘉人的身体之中。

骑兵队摆出的是在冲锋时有助于改变队形的菱形阵。这个阵型在冲锋的时候犹如古老的锲形阵,突出的菱形顶角可以如一根三角钉,毫不费力便能够钉入敌人阵型。但同时,菱形阵事实上也具有线列阵面宽的特点,菱形的每一条边,也就是一个线列队形的正面。故而,骑兵以此阵型冲锋的时候,可以选择以锲形阵的方式切入,也可以选择在来到敌人面前时,转以线列队形的正面冲击。

火炮一直在射击,不过,因为射击的目标是离骑兵冲击目标有一定间隔的水稻田中,故而并不用担心会伤到已经接近目标的本方骑兵队。

我再次拿起了望远镜,这一次自然是想要看看米歇尔是如何进行骑兵战斗的,同时也想要看看米歇尔的指挥调度能力,毕竟两百多名骑兵中,真正的骑兵不过几十个,而且指挥官与部队的协调时间也短。在短暂的时间中,能否让部下们听从自己的部署调派,这才是衡量一个指挥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

米歇尔没有让我失望,他成功了。

只见米歇尔一马当先,率领着骑兵冲到了敌人前方一百余米处。而在那个时候,他调转了马头,没有继续冲刺,反而是向左转了一个弯,而他的部下也都照着他的作法,于是便犹如骑兵们划出了一条弧线。

此时,面对着目标敌人的不是菱形的顶角,而是菱形的边。

就在这种情况下,骑兵们全部勒住马停了下来,他们之间的间距很窄,不到一马的距离。随后,面对敌人的第一排便拿出枪来射击了。一轮射击之后,再是第二排也开枪了。第二排与第一排相差排列,这或许是停马时候来不及排列,然而这反而让他们有空间射击。再是一轮射击后,骑兵们便纷纷丢弃了步枪,转而拔出了腰间的战刀。

只见到位于首位的米歇尔将刀一扬,随即骑兵们便展开了冲锋。

此时,我将视线又转向了骑兵们冲锋的目标——那个华服军官所在的步兵列队,只见到这支步兵列队似是列成了正方形的方阵。步兵的方阵有别于线列队形。

如果说线列队形是作为步兵攻击手段的话,那么方阵便是一种防御手法。

步兵的方阵,一般来说是正方形的。即是士兵们围成一个正方形,每一条边为两排士兵,一排蹲下,一排站着,如此四条边,各防御四个不同的方向。不过,这种防御方式,只是对骑兵起到防御作用,毕竟这时代没有避弹衣,他们也不可能防御子弹。而且,因为这种方阵要求一百来人聚集在一起,所以反而是增加了中弹几率。

排成步兵方阵的这支步兵队,这时便似乎是因为受到了我方骑兵的两次射击,故而一条边已经出现了漏洞——至少有一排士兵已经倒下。

正面排成排列的骑兵如同潮水一般,毫无悬念地冲破了已经并不牢固的人墙,随后,其他三边的步兵便受到了来自背后的攻击,这就是步兵方阵的一个弱点,只要一边被攻破,另外三边不但没有还手余地,还可以因为反应不及时而在背对敌人的情况下被马踩死。自然,在这一过程中,我也看见了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幕——我方的数名骑兵在冲锋时不幸地倒在了敌人的刺刀下。

这就是战争,不仅仅是敌人,自己这一方也是会有伤亡的。

我一边感慨着战争的残酷,一边放下了望远镜。虽然不忍心看血肉模糊的景象,心中却也已经对此见怪不怪了。现在的我,只希望这场战争能够早一点以我方的胜利结束,而且我方的伤亡最好能够尽可能的少。

骑兵的冲锋不过是战场上的一个小小插曲,贝克里伯爵正指挥挺进的步兵主力,才是战场的主角。他们现在已经来到了意大利雇佣军的面前,双方已经只间隔不到一百米了。

一千把火枪同时齐射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情景,能够想象吗?

今天之前,我无法想象,甚至根本想不到会有这种情况,而今天之后,我就更加不需要去想象了,因为我已经亲眼见识过了。

我方的三十多队线列队,完全以一条直线的方式布置开了,与此同时,意大利雇佣军也恢复了正常,布置出了与我方平行的线列。

可以看见,双方各自的三十多队步兵线列队,相对而立。这六十多队线列队,几乎在同一时刻,一齐装填弹药,一齐向对方瞄准。

双方的指挥官极有默契的在同一时间下达了射击命令,于是,在同一时间,超过一千把火枪冒出了硝烟。

虽说相隔好几百米,但是因为枪支太多,所以枪声传入我耳之时,仍然响亮无比。

壮观的景象之后,便是无数人随之倒下。线列队的第一排,几乎隔着几个人,便有一人倒下。

接着,经过半分钟左右的装填,双方在同一时间再度准备好了射击。然后,和刚才一样,枪声、硝烟过后,无数人倒下。

我意识到,这样下去无疑就是在拼血,这根本就是最为蠢笨的战术。

心急之下,我再次想起了炮兵。

正面的科西嘉人,早已经出现溃退迹象,特别是当米歇尔的骑兵将他们最后的一支没有发生动摇的步兵列队击垮后,他们便完全溃退了。炮兵仍然在轰击,只是这个时候的轰击更像是在炫耀胜利。

“维姆,调转炮头,攻击意大利雇佣军。”我高声命令道。

“什么,意大利雇佣军?”小亨利维姆惊讶地望着我,他看上去十分错愕。

我看了他一眼,在远处枪声的伴随下,高声喊道:“是的,攻击意大利雇佣军,支援步兵队。”

“可是,”小亨利为难道,“一般步兵在对射的时候,炮兵是不能够射击的。”

“为什么?”

“因为距离太近,若是把握不好,反而会伤到自己人。”

“但是有射击的角度,不是吗?”我反问道。

如果火炮架在步兵的正后方,我自然不会傻到忽视平直的弹道而要求开火,但现在的情况,火炮是在本方步兵的斜后方,虽然两军步兵在隔着不到百米的距离在对射,但是火炮仍然有角度,能够在避开本方步兵的情况下,攻击到敌人。

“但万一我军这时候突击了怎么办?”小亨利问道。

“这是个问题,所以要快。”

一切都在速度上。贝克里伯爵什么时候准备出击,这已经是一个谜了。一般来说,步兵最多对射两枪就可以出击了,而现在他们已经对射了不只四枪,谁知道贝克里伯爵和对方的指挥官会选择什么时候出击。

“好吧!”小亨利无奈地应了一声,随即对炮兵们命令道:“调转角度,目标意大利雇佣军,使用实心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