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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运神医 第322章 鹰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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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的是土房、睡的是火炕、喝的是山泉、吃的是野菜,这种生活方式是时下很流行的乡村旅游项目,可是如果让人一辈子过这种生活的话,估计谁也受不了。

叶鹰早就过够了这种无聊的生活,每每听完那些进城打工的男人们谈论城里女人的时候,叶鹰晚上做梦都想去摸摸城里边的女人那又大又白的馒头,尝尝那又香又甜的甜枣。

没有发黄的牙齿,也没有黝黑的肌肤,更没有强健的体魄,如果不是身上那身旧布衣的话,很难相像眼前这个身材修长有型、模样冷酷俊俏的男人会是山里人!

百无聊赖地躺在门前的藤椅上,麻利的卷了根旱烟卷叼在嘴里,用火柴点燃很是享受的深吸了一口之后,便是吊儿郎当地转头看向了挂在破旧木门上的对联。

“玉柄青龙白素英,南阎浮提陈众生!”看完之后,他便是一脸纠结地望着璀璨的星空喃喃自语起来:“老爷子,这人到底啥时候来啊!”

叶鹰做梦都想进城看看,可是老爷子死前有话,得等到有人给这行对联加上横批之后才能走,而且还是跟着那个人走!

靠山村,一个村东头的寡妇叫chuang村西头的光棍都能听到的山间小村。

虽然才晚上八点多,可是村中大多数的村民也是已经进入了梦乡,只有少数人家的油灯还在跳动。

明亮的月光照射在村中土路上,看不到一丝城市中的喧嚣,有的只是那种大自然的宁静。

与村中那些黑灯瞎火、烛光跳动的村屋相比,叶鹰所住的这两间破木屋要明亮的多,虽然木屋冬天漏风、夏天漏雨,可是它却是村里边唯一一个二十四小时通电的地方——太爷府。

二十年前,村里边来了个通晓天文地理的老太爷。二十年后出了一个少年老成的小太爷。

虽然村里边比叶鹰年纪长的人大有人在,可是也没有人去质疑这个一天学都没上却是熟背四书五经,从小就生吃蛇胆活剥狼皮的小太爷的能力!

太爷就要给乡亲们主持公道,从四里八乡流传的那句“宁欠阎王一条命,不欠叶鹰一颗钉”就能听出叶鹰是一个多么公道的人了。

村里边像叶鹰这般年纪的村民都已经进城赚钱去了,剩下的都是一些老头、老太、寡妇和孩子,叶鹰也是谨尊老爷子的遗愿,天天在村里和老头老太聊天,帮寡妇和孩子干活。

在外面实在是躺够了,这才懒洋洋的起身进屋。

木屋是老爷子亲手建的,因为年岁太久的原因,刮大风的时候已经有些摇摇欲坠了。

外屋约有十几平米,除了堆在大锅炉前那一堆当柴火烧的书之外别无他物。

内屋二十几平米的大炕倒是整理的还算利索,被褥工整的卷到了炕东头,墙上挂着弹弓、兽皮和几件旧衣服,中间的小炕桌上还摆着一盒烟叶子和一包卷烟纸。

叶鹰脱鞋之后就躺靠在高高卷起的被褥上,拿起一个老式的掌上游戏机就玩了起来,这游戏机是在外面打工的老乡给自己带回来的,里边只有一个叫俄罗斯方块的游戏,虽然已经玩的够的不能再够了,可是每到夜深人静之时,除了它之外实在是无事可做。

“汪……汪……”

“汪……汪……”

就在叶鹰漫不经心玩着游戏的时候,村里边的狗突然间全部都狂吠起来。

叶鹰听到后立马就来了精神,拿起那把挂在墙上的自制弹弓,顺手从窗台的铁盒子里边抓了一把他精心挑选的石子就踩着鞋子快步出门。

刚刚走出门口,叶鹰就止住脚步站在原地,因为他发现并不是什么野猫野狗引的家犬叫唤,而是一个陌生的男人。

四十来岁的年纪,身高接近一米九,身材很是魁梧,那身黑色的运动服已经被汗水浸透,右手还缠着绷带,从那绷带的鲜红程度来看,这家伙的伤口应该还在流血。

叶鹰粗眉紧皱,语气十分不友好的冲着正在朝这边走过来的男人叫道:“哎,你哪的?”

男人停下了脚步,细细的打量了叶鹰几眼之后,就有气无力地问:“你是叶鹰?”

叶鹰不解地看着这个比自己高了半头,体型也是比自己膀了一圈的家伙,自己的记忆里边从来没想着什么时候和这种猛男打过交道,厉声问道:“我是,你谁啊?”

确认了叶鹰的身份之后,男人的脸上就露出了个如释重负的笑容,道:“我叫王爷,有人让我来帮你把对联的横批添上!”

“进屋说吧!”叶鹰面无表情的转身进屋,脱了鞋之后就盘腿坐到炕上动手卷起了烟卷。

紧跟着叶鹰进屋的王爷,见叶鹰正在卷旱烟卷,连忙从自己的口袋里边掏出一包五块钱的红河,抽出来一根递给叶鹰,道:“抽这个吧!”

叶鹰鄙了一眼这烟,他以前抽过,劲头不比自己抽的旱烟小。叶鹰接过烟之后,王爷就是恭敬的用双手捧着火机替他点火,在点烟的时候他带伤的右手还有些颤抖。

烟点着之后叶鹰就是用嘴猛吸了一口,然后又将嘴里的那口烟吸进用鼻子里,最后才闭上嘴使劲将烟咽进肚中,那辛辣的烟味刺激了一下自己的咽喉之后,叶鹰的脸上才露出了享受的模样,朝着站在炕前的王爷摆了摆手,“上炕坐着吧,别站着了!”

王爷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道:“有脚气,又走了一天山路,再把你屋子给熏臭了!”

“哦,那你还是别脱鞋了,坐炕沿上说吧!”叶鹰并没有再继续虚让王爷,而是给他指了一条一样可以休息的路子。叶鹰什么味都能受的了,就是受不了脚散发出来的那股臭味。

王爷坐下之后就是眉头紧皱的猛吸了一口烟,良久不紧不慢地说:“你知道这副对联意味着什么吗?”

叶鹰轻轻点了点头,神情凝重地说道:“老爷子说过,我和一个叫叶狗的家伙,就是一个人的鹰犬,无论他让我们干什么,我们都不能有二话,你是那只犬?”

王爷面带自嘲地笑道:“我哪有那福分,我也就是个打杂的而已。横批是凤帝迎喜,现在已经到了迎喜的时候了,所以……我来通知你出去。”

叶鹰听完皱眉不语,黑子和叶鹰打小一起长大,小时候叶鹰还喝过黑子妈的奶,按理说他出事自己不能不管,可是现在还没出这三年坟孝的日子,他也觉着有些为难起来。

看着那个游戏机和堆在炕角的那些小黄书,叶鹰就面无表情的穿鞋下炕,到外屋的杂物堆里边翻弄起来。

不一会的功夫,就翻出了一个作工粗糙的灵位,直接将它摆到了炕桌上,点了一根烟竖在了灵位的前面。

跪在炕上朝着灵位磕了三个响头,抬头认真的看着灵位说道:“老爷子,人来的比你说得早,你让不让去给句话,让的话就掉点烟灰我全当你点头了,不让的话你就把烟灰挺着!”

王爷吃惊的看着叶鹰,做事还真不是普通人的路子,出不出门竟然都靠问一个死人。

如果没风的话,一根烟着完不掉烟灰的机会很大,王爷也是不自觉的有些紧张了起来。

叶鹰又点了根烟叼在嘴里边,靠到卷起来的被辱上就抽了起来,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桌子上缓缓燃烧的那根烟。

一会的功夫,烟已经着完,直到那烟着完的时候,也是没有一点烟灰掉到桌子上。

王爷有些不知所措的看着叶鹰,要是他真听了这死人的话,那自己这趟不是白跑了嘛。

叶鹰的的脸上也是露出了一丝不悦的神色,又点了一根烟竖到了灵位的前面,口气略带威胁的说:“老爷子,咱不带这么干事的啊!你到底是想让我干啥?你说不让我守足三年孝坟不准走,又说让我听陈凤喜的,现在陈凤喜派人来了,你到底想让我咋弄?我今儿把话撂这,你要是答应,我就带你一起出去,天天好烟好酒的侍候着你。你要是不答应,等这三年坟孝过了你可就再也见不着我了啊!到时候你在下面饿死了可别托梦找我要饭吃!”

王爷眼睛瞪大的看着叶鹰,威胁活人的见过不少,这威胁死人的他道是头一次见到。

不知道是叶鹰的爷爷真的被他威胁到了,还是什么其他的原因,叶鹰的话音刚落,刚刚点着的那根烟就在无风的情况下倒在了桌子上。

叶鹰见状满意的笑了笑,认真的看着灵位说:“放心吧,出去以后肯定好吃好喝的侍候着你!”

“你爷爷,同意了?”王爷一脸狐疑的看着叶鹰。

“啊,都点头了能不同意嘛!”叶鹰不以为然的说道。

想想刚刚发生的事情,王爷就感觉着有阵阵阴风从自己的后背吹过,身体也是不自觉的打了个寒战。

“咱明儿走吧,今儿天黑了。我出去一下,你先睡吧,脱下鞋就成,反正明天我也不住这了!”叶鹰说完之后就捧着装着烟叶和烟纸的簸箕转身出门。

王爷本想着和叶鹰一起出去,可是等他出门的时候叶鹰的身影早已经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月光被大树遮挡了大半,林子里边的可见度不足五米,普通人在这里走怕是比爬的还慢,可是抱着个簸箕的叶鹰却是疾步如飞的在山中奔驰着,半个多小时的功夫他就爬到了半山腰处一座连墓碑都没有的孤坟前。

一到坟前,叶鹰就将簸箕放到一旁,使劲的朝着坟包磕了几个响头,因为磕的太过用力,额头都被gan燥的泥土硌出了红印。

磕完头就盘腿坐到地上,边卷着烟,边略带伤感的说:“老爷子,知道你喜欢抽劲冲的烟,烟叶里边我已经给你添了辣椒籽了,你悠着点抽,这么个岁数了自己有点数。”

“回头想吃啥了给我托个梦,我就在外面烧给你吃!”

“在下面自个儿注意点身子骨,听他们说当鬼的时候身子骨不好投胎都找不到好人家!”

……………………………………

整个夜晚,叶鹰都是坐在坟前边卷着旱烟边喃喃自语,直到天蒙蒙亮的时候叶鹰才起身拍了拍屁股,找来了一堆干草将那些卷好的烟全部放在坟前烧掉。

好像是因为烟草味太刺鼻,两眼不自觉的就流出了眼泪。

待烟彻底烧完之后,叶鹰用力的将脸上的眼泪抹去,苦笑着说:“丢人了,丢人了,估计您又得拿这事笑话我大半年。行了,老爷子,我走了,要是再晚走的话估计村里边人就该整十八里相送那一出了。我知道,你不愿意我出去,可是是你告诉我的,要当个左脚踩黄河右脚踏长江的爷们,咱让人叫‘小太爷’叫了这么多年,也没干过啥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不能让人觉着咱‘小太爷’这三字是白叫的。放心吧,我出去会小心做人,不会给你丢脸,要是我出去给你丢了脸,我自个就把‘小太爷’三字倒过来念……”

说完最后一句话,磕了三个响头之后叶鹰就面无表情的转身下山。

回家的时候,王爷已经熟睡,他还是没有脱鞋,一直将脚搭在炕沿上。

叶鹰并没有急着叫醒他,而是先收拾起了行礼。

叶鹰的行礼不多,老爷子的灵位,叶鹰的身份证,一身干净的旧布衣、一把长约六寸刀把还是用粗布条缠起来的短刀,犹豫了一会之后还是将那个游戏机塞进了包袱里边。再次打量了一下屋里,脸上露出了一抹自嘲的笑容,自己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年,竟然就这么点家当,还真不是一般的穷!

将包袱打好包之后,叶鹰就点了根烟走到了门外。

眉头紧皱的看着已经和人一样熟睡了的靠山村,叶鹰有些无奈的长叹了口气。

虽然天天都想着出山,可是真要走了心中却是又有一些不舍,要是下雨的时候老刘头的房子再漏雨怎么办?胡***羊谁替她放?村里的娃刚刚才开始背自己教他们的小九九,自己走了他们再落下了咋整?最重要的是秦寡妇,估计自己走了那些临村的人又该来打她的主意了!

虽然被人称之为寡妇,可是她却是一个十九岁的黄花大闺女,是王屠夫用三头黄牛从秦家庄里边娶回靠山村的。

结婚那天,村里边的男人都是看着这个小媳妇流哈喇子。

水灵灵的大眼睛,纯天然的双眼皮,细如柳叶的眉毛,红如樱桃的小嘴,笑起来的时候还有一对迷人的酒窝。虽然胸有点小,腚也不怎么翘,可是丝毫不影响她成为靠山村最俊的小媳妇。

不过她的命却是不怎么好,结婚当天王屠夫就因为喝酒喝多了死在了炕上,连洞房都没捞着,就这样当了寡妇。靠山村有靠山村的规矩,你嫁了哪家人就得守哪家的坟,除非你老公家有哥哥或者弟弟,不然的话根本不准这些寡妇再嫁,村里边有的寡妇是跑出去不再回来,但是也有的只能在自家的院里种起黄瓜和茄子来度日。

叶鹰是村里的小太爷,自然大事小事他都得管,帮这些寡妇们挑水浇地、砍柴堵房的事没少干,一来二去的,就让秦寡妇这个自己在异村生活的人将叶鹰当成了可以依靠的男人,虽说偷看过她洗澡,假装无意的碰过人的身子,可是叶鹰也没有干那种伤风败德的事情。

不过临村的男人倒是经常来打秦寡妇的主意,如果不是叶鹰在的话,估计她的身子早已经让人给破了。

“小太爷……小太爷……”中国人真是不禁念叨,刚刚叶鹰还在心里边想着秦寡妇,可是这会她就已经在自己的房后面轻轻的叫唤着自己了。

叶鹰脸上无奈的笑了笑,秦寡妇有些内向,其实在村里边给自己送衣送饭的人很多,不过从来没有人像她这样,和做贼似的。

快步绕到了屋后,就看着身着一身蓝色布衣的秦寡妇正端着两个互扣在一起的大碗,看着叶鹰过来了,连忙说道“快,接接,烫死我了!”

叶鹰这才发现这秦寡妇竟然连条毛巾都没垫就这么端着碗来了,连忙上前接过她手中的有些烫人的碗。

叶鹰接过碗后,秦寡妇就将自己有些难受的指头摸着自己的耳垂,慌张的四周看了看,确定没人之后才有些不好意思的说“这是我自己的擀的面条,你尝尝!”

“嗯!”叶鹰轻轻的点了点头。

“你快吃去吧,别凉了,明天早晨我再过来拿碗!”秦寡妇连忙催促着叶鹰进屋吃饭。

“明天……你不用来了!”叶鹰相当困难的才吐出了这几个字。

“为什么?”秦寡妇听到后有些后怕,有些慌张地看着叶鹰叫了起来。

“一会我要进城办点事儿。”叶鹰不动声色地说道。

“你别急着走啊,你等等我,我一会就回来啊,你先别走啊…………”秦寡二话不说,就像是想到了什么着急的事似的,趔趔趄趄的爬向了房后的土坡上绕着小道往家跑着。

看着秦寡妇狼狈的背影,再看看碗里边夹着两个荷包蛋和几块瘦肉的面条,叶鹰的眼神就露出了一丝复杂的神色。

从小到大,这靠山村里边让叶鹰看的上的女人不多,秦寡妇算是一个,他也知道秦寡妇对自己有意思,他更知道只要他开口村里边的人都不会说什么,可是他不能这么干,他答应过去世的老爷子,绝对不会碰村里边的寡妇!

端着面条就到炕上吃了起来,王爷看着狼吞虎咽的叶鹰也是有些饿的咽了口唾沫。

叶鹰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他,说:“对不住啊,家里没啥吃的。这个我可不能分给你吃!”

“知道,知道,刚刚都听见了。小太爷,那女人对你不错,是你女朋友?”王爷哪壶不开提哪壶的说道。

叶鹰听完脸就一下子拉了下来,不再搭理他,继续扒拉着碗里的面条。

两个人一直等到了九点多,秦寡妇才着急麻慌的跑了进来,看到屋里还有外人的时候她还有些吃惊,然后有些不好意思的拿出了一双刚刚纳好的千层底,道:“本来是打算明天给你纳好的,既然你要走了,就赶了赶,赶紧试试,合不合脚!”

看着秦寡妇的手指上的针眼还在有血丝渗出,叶鹰感动的不知道说什么好。

一把夺过了秦寡妇手中的鞋来就穿到了脚上,使劲蹬了蹬,虽然有些挤脚,不过叶鹰还是大声说道:“正好,真舒服,比集上买那些都强!”

听到这话秦寡妇才满意的笑了笑,边将自己额前的头发拨到耳后,边谦虚的说:“呵呵,哪有你说的那么好!对了,我这有点钱!”

说完就从自己的裤兜里边掏出了一个叠的很是工整的手卷,将手卷拆开之后,里边是几张五十和二十的纸币。

叶鹰眉头紧皱地说:“不用了,我这朋友身上有钱!”

“那怎么成,在路上不也是得花嘛,要是你实在花不上,你回来的时候就给我捎点啥呗!”秦寡妇最后那几个字的声音小到了极点,就像是蚊子哼哼似的。

突然之间,叶鹰也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的勇气,手一把就抓住了秦寡妇的双手,轻轻的亲了秦寡妇的额头一下,然认真的看着呆若木鸡的秦寡妇说:“秦凤,在家等着我。等我回来上山给你打兔子吃!”

还没等秦寡妇反应过来叶鹰到底是怎么了的时候,叶鹰已经拿起自己的包袱头也不回的走出了房门。

“小太奶,你就放心吧,小太爷不会有事的!”王爷认真的朝着秦寡妇下着保证。

听到王爷叫自己小太奶,她的脸不自觉的就红了起来,声音很轻的说:“嗯,麻烦你了,好好照顾照顾他!”

“王爷,快给爷出来!”叶鹰在门外大声吼叫着。

虽然王爷比叶鹰大,可是听到叶鹰这么喊的时候还是有些慌张的从屋里边跑了出去。

秦寡妇若有所思的站在门前看着越走越远的叶鹰,眼泪不自觉的就从自己的眼睛里边流了出来……

“砰,砰,砰!”

山谷中不停回荡着的枪响,让叶鹰那双原本就紧皱在一起的粗眉拧成了一股麻绳。

“走!”

叶鹰急叫一声,身体如同一只兔子般朝着枪声传来的方向跑了过去。

王爷已经卯足了劲跟着叶鹰,可是,也许因为身上有伤的原因,又也许因为这里是山路的原因,他这个曾经的全能王竟然落在了百米之后。

“该死的,这鬼地方怎么会有狼!”

“***,宋仕晨,你个王八蛋怎么领的路,迷路了不说,还把我们引到狼窝里边来了!”

“草,快别说了。这林子太***操蛋了,指南针不好使不说,就他妈连摸着记号走都能走回原地,我他妈哪知道怎么回事,我也是第一次进来!”

“你***第一次进来,就敢当导游,你丫的是不是想存心害死我们啊!”

“行了行了,都别吵了,你们已经放枪了,估计一会就会有人摸着枪响找到这边来了。现在,还是想想怎么对付眼前那两只狼吧!”

与那些正大骂街的男人比起来,那个蓄着马尾辫的女孩倒是淡定的多。

叶鹰细细打量了一番这四男一女,年纪都在二十左右岁,身上装备都是高配。这黑瞎子山,经常有驴友前来探险,所以叶鹰对这户外装备也小知一二,眼前这几个家伙身上的装备加起来,少说也得在三十万往上。

不过,最让叶鹰感兴趣的不是那身穿在他们身上只能算是装饰的装备,而是那四个男人别在腰间的军用开山刀以及那正被他们紧握在手中的五四式手枪。

很多人都会觉着奇怪,为什么与世隔绝二十年的叶鹰会懂的那么多只有城里人甚至城里人都不一定知道的事情,原因很简单,这一切都是拜老太爷所赐。叶鹰在心中合计起了这五人的身份。

这五人不像是兵,估摸着十有**是兵家之后。但是这老瞎山周围根本就没有什么像样的地方军事力量,别说他们手上的枪了,就是他们那身装备,也不是老瞎山周边的军二代、三代们能够轻易拿出来的。

老瞎山周边的三县一镇,怎得一个穷字能够形容。

山城县的武装部长李大山叶鹰认识,从他嘴里边也多多少少知道了这老瞎山周围的情况,所以,叶鹰断定,眼前这五人,并非是本地人。

不是本地人,就敢贸然闯进这老瞎山,难怪他们会迷路了。

“嚎……”

就在这时,一只像叶鹰一样窥伺着他们五人的母狼突然发出了一声长嚎。

嚎声一出,不光那五人被吓了一跳,就连叶鹰都打了个激灵。

要知道,在老瞎山,最让人害怕的不是那些凶残的公狼,而是那一头头偏执的母狼,一旦你让它们感觉到了危险,那它们真是会和你不死不休的。

抬眼望去,只见在那只母狼的身边还有一只刚刚成年的小狼崽子,小狼崽子的上半身已经是鲜红一片,估计是被他们刚刚开枪打伤的。

“一群蠢货,不知道老瞎山是野狼窝嘛,在这里开枪,纯属找死!”

骂声在耳边响起的时候,汪诗菲五人不由就打了个激灵。

还未等他们反应过来,叶鹰就从草丛里边钻了出来。

看着眼前这个穿着土气但是脸上傲意十足的乡巴佬,再想想刚刚那句话,队伍中的四个男人顿时就火大起来。

他们是什么身份,何从被人如此奚落过?

虽然曹俊的爹在这群人的爹当中不是官最大的,可是他的脾气在这些人当中却是最大的,看到叶鹰的第一时间,曹俊就将枪口对准了叶鹰,怒声吼道:“臭小子,你刚刚说什么呢?”

叶鹰白了他一眼,根本没有要回答他问题的意思,而是面无表情地看着汪诗菲说道:“这里是狼头坡,是个野狼窝,你们刚刚开枪打伤了狼崽子,现在母狼已经唤同伴过来了,不出十分钟就到。要是不想死的话,就快点跑吧。”

“你唬谁呢,这都什么年月了,还野狼窝,前几年这老瞎山的狼早就被打干净了!”宋仕晨听完一脸不屑地叫了一声。

像回应曹俊时那样,叶鹰白了宋仕晨一眼之后,便是对着那汪诗菲说道:“当年的打狼队,压根就没打到狼头坡,他们想死就死,我没有兴趣管,你要是想离开这里的话,就跟我走!”

“噗嗤……”

汪诗菲笑了,很是莫名其妙的笑了。

“你笑什么?”叶鹰不解地问道。

“你为什么只管我,而不管他们?”汪诗菲指着身旁的众人问道。

叶鹰皱了皱眉,道:“本来想管,但是他们的嘴上没把门的,所以就又不想管了。至于你嘛……因为你很漂亮,我这人最见不得漂亮的事物被人糟蹋,所以就想管你的死活。”

“谢谢,这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特别的夸奖。”汪诗菲很是客气的递给了叶鹰一个微笑。

叶鹰不是一个浅薄的人,外形再好看,也不过是一副皮囊而已。虽然碰到形好的女人,他也会想入非非,但是能够让他觉着漂亮的女人,必须得是那种由内而外的美。

眼前这个女人,就是那种由内而外的美,当然了,她的身材和长相也十分了得。

胸大、腚圆、皮嫩的秦凤在她面前,恐怕都会自愧不如。

面对危险的时候那份淡定,让叶鹰很欣赏。

最重要的是,她不像其它来这里的城里女人那样,看向自己的眼神满含鄙夷与不屑,而是平静与好奇。

“臭小子,你胆挺肥啊,当着我的面,就敢泡我堂姐!”汪家男在听到叶鹰这番话的时候,可不像汪诗菲那么淡定,汪诗菲在他心中本就是一个完美姐姐,眼前这个乡巴佬竟然敢在嘴上吃她的豆腐,这个他可不答应。

“好了,都别吵了。”一直在一旁静静观察着叶鹰的夏商冷喝一声,曹俊、宋仕晨、汪家男三人这才安静了下来,不过他们看向叶鹰的眼神依然是充满了敌意。

夏商很是客气地冲着叶鹰抱了抱拳,沉声说道:“这位朋友,我们迷路了,不知道你有没有办法带我们出去?”

夏商的举动,很对叶鹰口胃,虽然他和其他三男一样细皮嫩肉,不过他的眼神却不像其他三人那样充满了浮躁与傲慢。

“唰唰唰唰……”

就在这时,山林里边突然响起了阵阵声响。

叶鹰眉头不由就是一皱,“该死的,让你们走不走,现在狼群都来了!王爷,带着他们按原路出去,我垫后!”

话落之时,叶鹰迅速的将腰间的两把短刀抽了出来。

寒光一现,所有人的瞳孔都不由放大。

两把短刀,一长一短。

长的正握在左手,短的反握在右手,双刀的刀柄处皆是由那粗麻布包裹了起来。

令他们感到震惊的并不是这两把刀的质地,而是那双刀一握在手中之后叶鹰双目之中的眼神!

叶鹰猜的没错,这群人都是军三代。

其中家势最弱的,也是梁市武警中队队长的儿子。

五人打小就是在军人堆里边长大的,兵王自是没有少见。

可是,哪怕是汪诗菲他爷爷身边那几个妖孽级别的家伙,也很难说是散发出来此时此刻眼前这个穿着土气的男人的杀意。

汪家男在这一方面体会特别深刻,小时候,他谁都不怵,就怵爷爷身边那几个怪胎,常常是被他们怒目一瞪,汪家男就吓的尿裤子,随着年纪的增长,他虽然不会被吓尿裤子,可也是十分忌惮。

今天,他又体会到了那种久违的、不知所措的感觉。

恐惧,一种莫名的恐惧,一种让他有隐隐尿意的恐惧。

“快走啊,都愣着等着呢!”

所有人的身体几乎都是无意识的,在叶鹰一声咆哮之后,就跑到了叶鹰身后。

叶鹰扭头冲着王爷说道:“你在前面带路,原路返回!”

王爷点了点头,不敢迟疑,连忙带着众人向后跑去。

几人的大脑早已经停止了运转,根本做不出任何的反应,只能是木纳的跟着王爷朝着跑去。

“嚎……”

“嚎……”

直到身后的狼嚎声越来越远,直到两旁的树木越来越低,直到他们不在是走在林间而是走在山路上的时候,几人这才回过神来。

“他呢?”汪诗菲是第一个回头看的人,也是第一个发现叶鹰没有跟来的人,不由就是着急地问了一声。

众人皆是一脸木纳地摇了摇头。

“这位大哥,他呢?”汪诗菲着急地看向王爷。

王爷同样是一脸无奈地摇了摇头,道:“我也不知道……”

服了,彻彻底底的服了。

他现在算是明白,为什么当年他们宁可选两个还有襁褓里的娃娃也不选自己了。本来他还对此有些怨念,可是今天,他是彻彻底底的服了。

叶鹰,一个人,两把刀,就敢为一群人垫后,而他要面对的还是一群狼,一群凶残的野狼!

“我们要不要回去看看?”曹俊面无表情地看着众人。

其实,不光是王爷,就连曹俊、宋仕晨、汪家男、夏商这四个二世祖,也在心中对叶鹰佩服的五体投地。

他们都是在人吃人的圈子里边长大的家伙,他们什么都不缺,最缺的就是兄弟。

四人虽然交好,但那也只是玩的来的朋友而已。

他们这种家庭出来的人,有的只是吃喝玩乐的朋友,很难有过命的兄弟。就连家人也是一样,只管家族利益,有谁真正的关心过他们死活?

叶鹰让他们体会到了那种感觉,那种莫名其妙的冲动、那种全身沸腾的热血感。

就在这时,一个人影出现在了他们的视线之中。

嘴里边叨着根狗尾巴草,一边不急不慢的在山路上溜达着,一边低声哼着小曲。

如果他的裤子没有被鲜血染红,如果他的青衣没有被撕碎,如果他的胸前和后背没有血痕,那现在的他就和那在山间漫步的放牛小哥没有任何区别。

“咦,你们怎么还没走?”

叶鹰一脸好奇地看着眼前这群目瞪口呆的人问道。

“走?”

曹俊四男一脸惊讶地看着叶鹰,仿佛他问的问题很不可思议一样。

叶鹰瞥了他一眼,道:“废话,你们不是迷路了嘛,现在已经有路了,还不走留在这里干嘛?懒的跟你们白扯,王爷,咱们走了!”

任谁都没有想到,从狼群里边将他们救下来的叶鹰,竟然就这样大摇大摆的走了。

直到叶鹰和王爷走出了十多米之后,众人才反应过来,连忙跟了上去。

特别是汪诗菲,这个有着京城冷美人之称的女人,眼眶竟然不知不觉的红了起来……

汪诗菲不是花痴,况且就算她是花痴,叶鹰的样貌也没有帅到天怒人怨的地步。

她流泪的原因很简单,感动。

感动这个词,谁都知道是什么意思。

可是,汪诗菲却是从来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

电视上演的感动中国也好、网络上的十大感动事迹也罢,也感动过汪诗菲,她也曾为那些视频和报道流泪。

只是,那种观后感的感动和这种设身处地的感动全然不同。

汪诗菲,天之骄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十八岁那年她更是拒绝了哈佛、牛津等世界级的学府而成为新闻人物。

可惜的是,无论她的天赋有多逆天,无论她的才智有多妖孽,她在别人眼中永远也只是一个汪家人而已。

很多人都羡慕家族子弟,羡慕他们的锦衣玉食、羡慕他们的奢华生活。但是,对于家族子弟而言,他们的生活更像是一出戏,一出黑色幽默加悲剧的戏。

如果她不是汪诗菲,有谁还会对她嘘寒问暖?

如果她不是汪诗菲,有谁还会在意她的死活?

如果她不是汪诗菲,有谁还会关心她的身体?

她知道,不会有这种如果,爷爷不会让这种如果发生。

可是今天,她得到了答案。

会有人关心她,会有人在意她。

也许叶鹰天生就是这样的好心人,也许他天生就会去呵护像汪诗菲一样漂亮的女孩子,不过对于汪诗菲而言,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让汪诗菲知道了抛去站在自己身后那个庞然大物,还是会有人去在意自己。

毫不客气的说,如果说叶鹰现在晕倒在她面前,汪诗菲都会毫不犹豫的上前抱住他。

可惜的是,叶鹰没晕。

伤痕累累的叶鹰非但没晕,而且还是一脸轻松。

最让汪诗菲费解的是,他为什么要走?

无名英雄听说的太多太多了,可是从来没有听说过像他这样的。

“你等等!”

五人虽然一齐追赶着叶鹰,不过最先发声的、冲在最前面的是她汪诗菲。

她也不知道哪来的劲,更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大步就冲到了叶鹰的面前。

“你受伤了,得去医院。”汪诗菲用一种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

在别人看来,面对关心,特别是美女的关心的时候,任哪个正常的男人都不会拒绝的。

但是,眼前这位小太爷,绝不是正常的男人,他是与另一个人被人当某人的鹰犬养大的人!

叶鹰漫不经心地说道:“没事,小伤而已,不用去医院。”

话一说完,这家伙就头也不回的继续前行。

汪诗菲见状,一把拉住了他。

叶鹰再次停下脚步的时候,眼神就没有刚刚那么和蔼了,他略带不悦地说道:“我说这位小姐,你到底想怎么样?”

汪诗菲先是一愣,而后便是有些尴尬地松开了他,强加镇定的捋了捋散在额前的头发,轻声说道:“你刚刚救了我的命,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叶鹰皱了皱眉,一脸鄙夷地看着汪诗菲说道:“你想怎么样?”

“我叫汪诗菲,我只是想和你交个朋友,好让我有机会报答你的救命之恩而已。”汪诗菲一脸真诚地说道。

叶鹰白了她一眼,这种话,他听的太多太多了。

他在这狼头坡上,救了没有三十也有二十人了,每个人都是这番话,可是没有谁真正兑现过。

从第一次的期待到现在的冷漠,叶鹰着实是对这些白眼狼失望透顶。

叶鹰不耐烦地说道:“见死不救不是我的风格,刚刚无论是谁,我都会救。你要真想报答的话,就以身相许。要不然,就别在这挡路,我没时间在这里和你浪费!”

“好!”

一个好字脱口而出,连说这字的汪诗菲都被这个字吓了一跳,更别说是其他人了。

叶鹰惊的打了个激灵,这个外表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人,怎得就如此爽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