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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齿留香 第5章 锅包肉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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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包肉是传统的东北名菜。它的起源众说纷纭,有好几个版本。

有人说是民国初期的大厨郑兴文发明的,源于中俄友好;也有人说是宁古塔的几个锡伯族猎户创造的,因为贪图美食;还有人说是大兴安岭的伐木工人发明的,肉食多了就想出了花样。

在滨北的市志上是这样记载的:当年道台府的杜学瀛接待外国来宾,为了迎合他们的口味,授意大厨们动脑筋做好吃的。

滨江的首席厨师郑兴文冥思苦想才创出了“锅包肉”这道菜。

郑家祖籍辽宁省建昌县,郑兴文从小家道殷实,良好的家庭环境让郑兴文逐渐对饮食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对菜肴的制作也有了一定的研究,并能对菜肴的色、香、味、形加以点评,被人们誉为“小美食家”。

郑兴文六岁随父来到北京,十四岁时已对美食和烹调极为偏爱。

郑兴文曾在北京一官员家学做官府菜肴,经过几年的刻苦学习后,出徒的郑兴文于一八八一年清光绪七年在北京当时称北平的一条街面上开了一家名为“真味居”的中档酒家。

一九零七年,受朋友举荐,郑兴文带了十四个技术过硬的厨子进入了当时的道台府做主厨,专门给首任道台杜学瀛料理膳食。

作为当时北方重镇的府衙,道台府里经常会宴请国外的宾客。由于外国人喜欢吃甜酸口味,北方的咸浓口味令外宾们很不适应。

为了讨好外国使节,道台杜学瀛就命府内厨师变换菜肴口味。几经冥思的郑兴文就把原来咸鲜口味的“焦烧肉块”改成了酸甜口味的菜肴,这一改也就出现了新的菜肴。

郑兴文按照菜肴的做法称它为“锅爆肉”,可能是洋人在点菜的时候发音有问题,到了现在就被叫成“锅包肉”了。

辽宁菜中也有锅包肉,用的是番茄汁,也是另一种风味。

但在裕山屯满人的版本里,创造者却是叱咤风云的大清太祖努尔哈赤。

传说努尔哈赤年轻时去建州的右卫都督处发展,为了能接近明朝的总兵李成梁,主动去厨房帮他的妻子做菜。

一天李成梁宴请他的同僚,武将们吃起饭喝起酒来都是如龙卷风般,上去的菜顷刻间就被席卷一空。

前屋不断的催菜,厨房里闹翻了天,努尔哈赤也手忙脚乱的,不知怎么,乱哄哄中,他将一块切好的肉片掉到了水泡的淀粉里,忙乱中他将这片肉扔进了炸丸子的油锅。

以后的事情令努尔哈赤又惊又喜:又才又艮的肉片顷刻间变得又酥又脆。再浇上浆汁后,又变得洁白又幼滑。

头脑灵活的努尔哈赤立刻又切了一些肉如法炮制,野物的肌肉立刻改变了它们以往的属性,在边关将领们的舌尖上翻动。勤快的小伙子也因此得到了明军守将的青睐,从此开始了他梦想一统天下的英雄生涯。

至此,这道菜就成了努尔哈赤家族的瑰宝。为了纪念,也因这份菜肴的制作方法,大清皇族给这份立了功的菜肴起名叫锅包肉。

英雄的努尔哈赤建立了他的军队,制定了他的伟大理想就怀着七大恨遗憾的离开了人世,他的未竟事业,都是他的小儿子和硕睿亲王多尔衮来完成的。

而多尔衮,按裕山满人的说法,就是他们的祖先。

起因要追溯到三百七十年前,古北口外,有个喀喇城。

那里是属国朝鲜朝拜天朝大国的必经之地,有大清的官员驻寨,也有朝鲜上贡的官员路过,贸易频繁,很是繁华。

距喀喇城不远的地方,住着一户人家,开着一个小饭馆接待着往来的旅客。他家三口人,一父一母还有一个女儿。

这家人家姓英,父亲叫什么,没有留下,我们且叫他英老爹或是英老板吧,但女儿的名字却是确确实实的,叫英可儿。

母亲也没有什么大号,附近的人都叫她英大娘。这英老板原本是种田的出身,媳妇能干能赚钱他也不示弱。

饭店周围有的是地,他就种了豆角啊茄子啊还有些白菜萝卜菠菜什么的,简直就是一个没栅栏的菜园子。

豆角架边有个水塘子,一天英大娘买回来了几条做菜的活鱼,手占着,没立马杀,就顺手扔了进去。

哪成想那鱼的生命力还真强,竟活了下来,在里面优哉游哉的挺快活。

这英大娘本来就是一个脑筋好使的人,觉得这样就不用天天赶集去买,辛苦不说,还担心买回来后死了不新鲜,做出来不好吃,于是就将大坑变成了养鱼池。

他们还在菜地里散养了一些小鸡,它们咯咯叫着吃着小虫,既有利于菜地又节省饲料。英大娘在饭馆里亲自掌勺,鱼啊鸡啊的还有小园的新鲜蔬果什么都能下勺。

皇天不负有心人,原本她的手艺就不错,再加上鱼和鸡是现杀的,菜是园子里现摘的,竟做出了一手远近闻名的好吃的菜肴,当地人就叫它英家菜。

引得不少达官贵人大老远的慕名前来享用。

这年是个丰收年成,秋天时节,满山的枫树红了,秋天里该收的木耳蘑菇也遍山都是,农民耕种的庄稼也频频向行人点头。

喀喇城里一片沸腾。朝鲜国的大官见大清代替了大明,带着王室的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前来拜求百年之好。不久,大清的皇父摄政王多尔衮也来到喀喇,大家传说着:太后不喜欢这两个朝鲜姑娘,以皇帝年幼为名,特赐两个姑娘为摄政王的小福晋,而且不准他回京城,只许他在喀喇成婚。喀喇城就因准备摄政王的婚事而热闹非凡。

秋高气爽的季节。纵眼望去,到处都是代表成熟的黄色和枫红,英大娘的小园子里也是硕果累累。辣椒红彤彤的滴蜡栓挂,大蒜白白胖胖像刚出生的婴儿,豆角像姑娘的脸蛋儿鼓鼓囊囊,土豆又面又大,羞涩的躲藏在黑油油的土地里。英老爹全家很是喜悦。

大清的精锐打败了一切流寇,天下已太平。天下太平人心就不再惶惶,也就能有银子赚。从今后该有好日子了。现在又赶上了皇家的婚庆,更是赚钱的好时机。英大娘每天都和女儿英可儿早早的打扫厅堂,等待着食客们的到来。

这时的英家女儿可儿整整一十六岁。这样的年纪,在他们这里早都该嫁人生子了。但英老爹和英大娘想积攒些银两给她备办份好嫁妆,以便嫁个好人家。

他们这里讲究门当户对,他们是‘卖浆者流’,虽然女儿长得如花似玉,也只能嫁个苦力。但有了银子就不同了。

大概是北京的达官贵人们来了有两三天吧,将近饭口时,饭店来了很多客人。喀喇城的老爷先走了进来。

“快,把所有的人都撵走,一个也不许留!”

老爷进来就威风凛凛,呼三呵四,下着命令。英大娘认识他。那是喀喇城最大的官,常上英大娘这里就餐。

“走,走。赶快赶快!”跟班的也狐假虎威的呼喝着。

可整个饭店里除了英家的三个人外,再也没有别人了。英大娘赶快满脸带着笑走上去。她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见有一个人走过来。

他摆摆手和气地对大呼小叫的老爷说:“县爷,小点声,他们没见过这阵势,被吓到了。”

县爷见了那人,马上满脸都是笑,唯唯诺诺的答应着:“是,是。王爷。”

只见那位被称作王爷的人高高的个子,没穿甲胄,而是穿着高贵的粉蜜色的丝质大袍,外面罩着天青京缎短褂,扣着荷包忠孝带子,足下蹬着一双鹿皮的翻毛靴,一看就不是当地人。

来人双目炯炯,风度翩翩,仪表堂堂,不怒自威,但现在脸上的样子却是一点淡淡的忧郁。

英可儿在一边搭话说:“他们总这样,每次来都咋咋唬唬,好像我们欠他们的。”

被称作王爷的人转过脸来看见了英可儿,眼睛一亮,笑着说:“不要紧,我教训他们。”

王爷被让进了屋。他看见屋子里窗明几净,桌子上纤尘不染,很是满意,宽了衣,舒服的坐下来,英可儿上了茶。

英大娘询问吃什么。那县官说:“问什么,就捡你店里上好的上就是了。”

只见那王爷轻抬一下手:“哎,又不是人多,上那么多岂不是浪费?听你说,他这里有最有名的一款鱼菜,叫什么了?”

县令说:“叫活炖鱼。”

王爷笑着开玩笑:“是不是从塘里捞出来就扔进锅?”

英可儿在一边尖声叫起来:“哪有那么吃的?活鱼进锅,太残忍了吧!”

这时王爷注意起了英可儿。他故意说:“依着你,怎么才是不残忍呢?”

英可儿说:“当然是先把它在地上摔晕了,趁它什么也不知觉的时候破膛取肚。它被摔时只疼了一下,以后就不知道疼了。”

那王爷赞道:“好,你说的好。在这杀伐当道,血流成河的年月,竟还会有你这样的菩萨心肠,真真是难得。”

英可儿得到了王爷的夸奖,自己也乐了,很是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