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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绝望 第八十四章 冯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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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暴时间越长,所需要休养的时间也就越长。

当然虚弱期最长也就是一炷香时间,这还是叶枫经过天罡刺穴大.法才得到的成就。比如那日与韩硕对决,只是稍稍进入便退出,那几乎是没有虚弱时间的。

必须要快,屋子里的七人要是看见自己脱力不冲下来才怪!

狂暴一出,所有的负面影响全部消失,疲劳,累什么的全都不翼而飞。此时叶枫全身都是力气不吐不快。

手中宝刀被耍的看不见影子,只见一个个守卫被斩得七零八落,四分五裂,首尾分离。叶枫以飞快的速度向庞同仁靠近,眼前的兵将在他面前就是空气,畅通无阻。

势龙破逐,直捣黄龙,转眼之间叶枫已经能看到那位躲在人堆里的懦弱大伯。

“庞同仁!”三个字如有实质,威喝四方。

周边的所有守卫都被叶枫所无视。

庞局长躲与人堆中看到,叶枫单刀袭来,冲入人群,犹如强风过草野,芦苇皆拜倒,没有一合之将,真乃神人也。

“不要杀我,我有大秘密。”

庞同仁为求自保脱口说出这么句话,当他说出口时便不那么紧张仿佛秘密一定能让叶枫放他一条生路。

可他高兴的太早,鬼月没有停留,一颗脸上带着难以置信神情的头冲天而起,血染一片,落地有声,滚了数圈,七步远方才停下,双眼凸出,滚圆吓人,当真是死不瞑目。

开玩笑?秘密?你的秘密对我有什么用?要是对我有用恐怕对你也有用,那为何不拿出来对付我?

现在只有强大的实力才是立足于末世的根本,要是你那秘密对实力有帮助,还不自己用了,怎么还会等到我来。

心中清明无比,这老小子多半是缓兵之计,叶枫自然不会手下留情,虽然自信他的后手都被自己杀得差不多,但死人才是最安全的。

庞同仁一死,现场气氛就有些诡异。众小兵兵并没有一哄而上,集体群殴叶枫。他们端着枪,退了几步和叶枫保持在五米的距离,却又不肯退去。

没想到用了狂暴以后会如此顺利干掉庞同仁,还是早点离开这里吧,不然狂暴一撤,自己虚弱期虽然时间不长,但已经是打得脱力,需要回去好好休养个一天半日。

“诸位,把枪放下吧,你们不是我的对手。没了庞同仁,你们还会有新的老大,也没必要和我死拼。”还是叶枫先打破僵局,话一说完,他也不管有没有效,就快步跑走,几个起落跳出宅墙消失的众人的视线当中,用时不到三秒。

那些守卫还真就被他的话说得愣了神,看来这效果不是一般的好啊。

“那杀神走了,咱们也该出去了吧。”宅子里面那七人中唯一的一位女性说道。

“唉~真是惭愧啊,我们能有今天多亏庞老大的提拔,却只能眼睁睁的看他被杀。”此人话一出口就遭到其余六人的鄙视。

七人都心知肚明,要是自己没本事,庞同仁也不会用正眼看一眼,末世就是适者生存。哪里还有太多的道义?

“咱们就出去压场吧。”此人显然是几人中的领头者,先前那位女突变者说话的语气主要是针对他,在问他。

这个身穿夹克的男人果然很有分量,一锤定音,几人都跟在他身后走出宅子。

此时外面已经吵翻了天,一部分人说要找叶枫报仇,带着几个要好的兄弟要去寻叶枫。一部分人要阻止他们,说他们是去送死,还是先把庞局长和众弟兄的尸体埋了再说,还一部分人说要散伙,不干了

好好的一只部队,像是在菜市场讨价还价,泼妇骂街一般。

哒哒哒~

突如其来的枪声让众人停了下来。一至看向那枪声的来源。

“都别吵!听我说,死者为大,你们先留下,把兄弟们和庞老大的尸体下葬再说。”夹克男的话还是有几分分量的。

守卫们也不再争吵。

七人对视一眼,只要先缓住这些人,下面的就好办。

很奇怪的,士兵们没有问,为何你们七个刚才没有现身。不知道是七人聪明还是守卫们太笨,总之谁也没提。

从庞宅跑出来,第一个目标自然是大娘家,量那些人也没胆跟上,若是有胆那便让他没命。杀了这么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也不少。

想了一会,叶枫决定明天一早便离开聚集地,带高露去南京保护区。大娘一家就交托给韩硕照顾,他收了自己的好处,还帮他除去大敌,这点小忙应该不会拒绝才是。

韩硕这个人总的来说还是比较重情义的。

至于聚集地以后很可能成为韩硕的一言堂,只要聚集地不破,大娘一家的安全还是能保证的,以后自己实力足够,自然要把她们一家子接去保护区居住。

想到在这聚集地基本也没什么事了,叶枫放慢脚步,凌晨四点一个人漫步的长兴的街道。寒冷的温度,冷冽的西风没有影响到他散步的心情,要是现在有位美人相伴就好了,当然只是想想,美人虽然有,可是自己不敢要啊。

对于高露,叶枫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一点没有他杀人,打斗时的果决。

不对!习武之人,率性而为,我怎可在男女之事上磨蹭不前,一点胆子都没有。

这一瞬间,叶枫明白以后该如何与高露处之。

心中无恼,胸内无气,心情自然大好,叶枫的脚步更加轻快。

“不要!”尖叫声划破寂静的夜空。要是别人半夜里一个人走着走着,听到这么一声不被吓死,也会落荒而逃。

但这其中不包括他,这声惨叫引起他的注意。

在九点钟方向位置,叶枫可不相信自己会产生幻听,去看看。

艺高人胆大,勇者无惧,朝着自己辨明的方向,飞快奔驰过去。

前面有人!叶枫没想到现在还有人和自己一样出来活动,他蹑手蹑脚,走向近处。

一个披头沙发之人托着一个人走在胡同里,叶枫躲在一个垃圾桶的后面,那人的面部被糟乱的头发遮住,看不清楚,只是他的头发也太脏了点吧,居然有蟑螂等虫子在上面爬行。

叶枫与那人相隔数十米但能很清楚得看到他头发上爬行的小虫子。蟑螂怎么没变大,对于此问题,转眼就被叶枫抛在脑后,那人左手拖着人,右手提着一个球形的东西,还用绳子吊着。

一开始,没注意还以为是用篮球网提着篮球,定眼一看,饶是叶枫也被吓一跳。一颗人头,脸上划满刀疤,早已是血肉模糊,此时正和自己瞪着白眼。

不会是个变态杀人狂吧?叶枫准备跟踪披头沙发的人。

他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看到不是人的东西还是会出手击杀的,如果这人真是个变态杀人魔,叶枫不会手软。杀一个这种人,等于救无数人,是给自己积阴德。

被拖着的那人是具无头尸!

那人头似乎就是被拖着的尸体的主人。

好狠的心,杀人分尸也就算了,你大半夜的拖着人家尸首玩算是个什么事?

一直跟着那人走了有半个小时,来到一个小小的胡同,胡同里只有一扇小小的门。那人把尸体丢下,抱着人头,开起小门,矮着身子钻了进去。

不能让他跑了!叶枫紧随其后,门里很黑,他居然不开灯,或是里面根本没有灯。

没灯也没事,叶枫一躬身也走进小门,那人居然对着自己在笑。

“你好啊。”披头沙发着开口说道,声音很颤,像是破旧的录音机。

“草,你是人是鬼?”叶枫可不会跟他客气。

那人笑了,一头的长发,掉下不少虫子。“尜尜,你说我是人还是鬼?”

“别在我面前装神弄鬼,你以为带个假发,压着嗓子,就能吓到人,三岁小孩的演技也比你好。”叶枫的言辞依然犀利,当年黑道中被一些小混混戏称为“吵架王”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是吗?”这回的声音却不再沙哑,而是婉转但却像一个黑洞要把叶枫的魂魄都吸进去。

眼前这人的身形突然变的扭曲,就像面条一样,弯弯斜斜,不,不仅是他的身体,连整个小小的空间也开始扭曲。

不,这不是真的,叶枫闭起眼睛,感受这源力的运动,风的声音。

原以为再睁眼,眼前的幻像会消失,没想到一睁开,看见的却是一颗颗满脸刀痕的头颅。鲜红淋漓,个个瞪着白眼看着叶枫。

这个披头沙发的男人原名叫冯江意,末世以前开了一家宾馆,靠着宾馆的营生日子过的也算快活。后来,他认识一个女人,并深深被那女人吸引,他爱上她。他很快就表明了自己的心意。

那女人也接受了他,两人一拍既合,如胶似漆,**,很快他便发现自己离不开这女人。后来,一次他和几个好哥们一起玩到很晚,几人说回不去,他一拍胸口,哥几个就在他的宾馆住下。

他和女友睡在另一个房间,半夜里,他起床尿尿,发现身边依人不在,一走出房门,看到一哥们的房门未关,好心帮他合一下,却意外发现自己的女人睡到哥们的床上。

他大怒开灯,跳上床打那男人,因为是偷袭,那男人不是他对手,没想到打的正爽,自己后脑一痛,然后便是一片漆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