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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队之海盗王 第三十一章 老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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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少:大家先看,看完这一章,再回答一下我的问题:主角这一战最强的boss级敌人出现了,有木有;后面的对抗会惨烈而危险得要命,有木有;大家的推荐票,收藏,有木有?)

师少鹰走了,地面上只留下几具死得惨不可言的尸体,与及空气中浓得再也无法化开的血腥。

随着夕阳终于坠落到地平线的另一端,黑暗缓缓笼罩了整个大地,一切都恢复了平静,只是远远的向外望,能看到两千米外的摩加迪沙机场上,那几盏不断来回扫射的探照灯,勉强在黑暗中擎起了一条条光柱。

不知道过了多久,几个矫健的身影仿佛是一直生存在黑暗当中的幽灵,彼此掩护着,根据地形不断变换节奏,一步步踏上了这片布满废墟的山坡。他们之间的配合,虽然没有采用特种部队最常使用的三三制掩护队形,但是绝对的默契与丰富经验,却让他们自然而然各司其职,硬是让他们这个群体之间拥有了一种沛不可挡的防御与反击力。

在他们的身上,就连制服都没有统一,武器更是五花八门,仅仅六个人,他们手中的枪械,就覆盖了中国、俄罗斯、美国、以色列四个国家的单兵轻武器。

在他们中间身材最魁悟有力的一个,同时装备了一门rpg火箭筒,和一挺美军制式m60通用机枪,为了减轻他的重量,这支小队伍中除了队长,每个人都替他携带了三枚火箭弹。可以预见,在战场上他一个人就能肩负起相当强势的火力压制。

在这名机枪手的左侧,是一个身材消瘦的男人,他甫一眼看上去平淡无奇,但是只要和他相处的时间长了,你就会惊讶的发现,他的脚步比猫还轻!

在他手中拎的是一枝以色列军工厂生产的乌兹冲锋枪。这种武器射程有限,杀伤力更有限,并适合在大规模战场上使用,但是它单手就可以操作,在房屋密集的城市里打巷战,再配合手榴弹,可以将机动性发挥到极限。只要看看他身上挂着的各种型号手雷,就可以知道,他一定是一个城市巷战和阵地坑道战的超级高手。

一前一后,担任前锋与后卫的两个人,他们手里拎的是国际军火市场上流通量最大,使用频率最高的ak47步枪,但是后卫手中的ak突击步枪上装的,却是中国制造,可以填装七十五发子弹的81式弹鼓。虽然武器搭配有点不伦不类,但是一旦有人试图从背后对他们这支作战小队发起袭击,后卫人员可以直接把ak突击步枪当成班用轻机枪进行火力压制,掩护队友及时抢到掩体后面,再发起反击。

还有一个队员,一直游离在距离队伍两百米外,他手中端着一把在中国军队早已经被淘汰了几十年,就连民兵训练都基本不会再用到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如此落后的步枪上面,他却又自己加装了一个拥有红外夜视功能的高精度瞄准镜。如果看到这一幕,估计生产制造这种瞄准镜的军工厂老板,会直接气得爆了血管。

但是只有身经百战的老兵才知道,这个有资格游离于整支小队之外的枪手,选择了最先进的瞄准器材,却使用了一支最老土的步枪,必然有自己的原因,他很可能已经找到了“枪感”!

“枪感”是一种玄之又玄的东西,有点类似于武侠小说中的剑意。只有那种本身就拥有不俗天份,又肯埋首痛下苦功练习,或者身经百战的军人,才可能在一次次的磨砾中,渐渐让自己的身体、呼吸甚至是心跳和枪械融为一体,产生了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手起枪落命中目标的绝对自信,进而终于形成了只可能属于自己的独特射击节奏与韵律。

只要能保持住这种节凑,他手里的枪,就是最好的!

在他们这支六个人的作战小队中,可谓是人才济济各有特色,但是让人一看就会不由自主被吸引,就算是感受到危险,也会犹如飞蛾扑火般多看上几眼,只是静静站在那里,就自然而然扬起凝如山岳气息的人,还是他们的队长!

他的年龄真的很大了,他的发梢上已经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灰白,岁月无情的流失,更在他的脸上,刻下了历史的沧桑印痕。但是他的腰肢依然挺得很直,他走起路上,依然呼呼生风,而他的眼睛,在月色下,更象是两眼清泉,幽幽反射着周围的一切。

宽容、严肃;温柔、残酷;豁达,骄傲……没有见过这个人,你真的无法想像,如此多矛盾的特质,竟然在他的身上,得到了最完美的展现。

他就像是一头独自走在沙漠中的骆驼,即可以悠闲的面对扑面而来的黄沙与劲风,独自在生命绝地游荡,也可以带领身后的人,战胜重重险阻,一起走向生机盎然的未来。

一九七九年圣诞节之际,苏联集结了八个师在空降兵和特种部队配合下兵分两路,以势如破竹之势打入阿富汗,到了第二年,在阿富汗就集结了接近十万机械化部队。在苏联正式入侵阿富汗之前,为了反对当时政府的妥协卖国政策,年仅十七岁的他,就告别了心爱的姑娘,加入了游击队。一直到1989苏联正式从阿富汗撤军,可以说他参加了全程的阿富汗抵抗苏联军队战争。

身经百战的老兵终于荣归故里,可是看到的却是心爱姑娘的坟墓。长达九年的战争期间,阿富汗游击队打死打伤超过两万苏联士兵,对苏联侵略者给予了致命重创,更把苏联这个当时的超级军事强国拖进了战争的泥沼中无法自拔,但是阿富汗也付出了几百万平民死亡和逃亡的最惨痛代价。

到了2001年,随着美国反恐大军以君临天下的姿态袭卷阿富汗,已经放下手中枪长达十年时间的他,再次拿起了武器。他不想知道什么恐怖份子,什么世贸大楼,他只需要知道,阿富汗是他的家,而美国军队已经打入了他的家园,就已经足够了。

他和苏联军队打了九年,和美国军队打了八年……现在依然还活着,这样的战绩无论拿到哪里,也足以让人震惊得目瞪口呆了。像他这样身经百战,实战经验丰富得无与伦比,依然活跃在战争第一的人,就算是在阿富汗,也可以说是屈指可数。

在夜月下静静的看着满地血腥,与及倒在血腥当中死不瞑目的沙伊达,队长缓缓摘下了自己头上的帽子,露出了他已经花白了一半的头发,在他的脸上露出了难以掩饰的悲哀。

“我的妹妹在她临死的时候,把她唯一的儿子交到了我的手中,我亲手教会了你如何用枪,如何在战场上保护自己,但是最终我还是没有保护好你。”

他竟然是沙伊达的亲叔叔,也是带着沙伊达进入战场,直至成为一个身经百战老兵的导师和教官!“你是阿富汗的雄鹰,是我孟坦最骄傲的侄子,能够死在战场上,为自己的信仰和责任而尽忠,你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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