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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妃倾城 第220章 不能小瞧的女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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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咱们就去凌城。”玩,什么时候都可以,逛完凌城,再来渝城也不迟。

“好。”轩辕陌点头,她说什么就是什么,“走,我带你到处逛逛。”如此,也不枉白来一趟渝城。

他的心里跟明镜一样,这丫头,估计来了几天,哪儿也没有去逛过。

全都浪费在这大床之上,跟周公聊天去了。

凌城为于凤天王朝之西,历来是江湖人聚集之地,是一个尚武高过一切的地方,在这里凭功夫的高低说话,谁强谁就是王者,谁强谁就可以说话。

生活在这一片土地上的普通老百姓,总是过着卑微的生活,受强权所夺迫,朝廷派往凌城的各大小官员,皆有一定的武功基础,然而他们不是与江湖人有所勾联便是有所利害关系,一直维持着井水不犯河水的定律。

凤天王朝是三大国之一,占地为各国之中最为广阔的一国,适合居住之地不少,然则世代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百姓,哪怕是流血,亦不愿离开这块土地,实乃一个不可避免的大问题。

凌城的热闹不低于皇城天都城的热闹情景,唯一有差别的便是,城内随处可见携刀带剑的人,他们的表情也很是骇人,霸气凛凛。

百花楼,没有一个凌城人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它是凌城数十家青楼之中最大最华丽占地亦是最为广阔的一家,不管是有钱的人,有权的人,刀口上舔血的江湖草莽之人,都喜欢到这里寻花问柳。

只因,来这里找姑娘是对他们身份的象征,不是那个人,进不了这家门。

只因,这里是全凌城最好的。

只因,这里的姑娘是最漂亮,最风sao,最能挑动男人心的。

此时,华灯初上,做小生意的老百姓忙碌一天之后,急急忙忙的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与妻儿共享晚餐,脚步匆忙。赶着回家的,住店的行人数之不尽,唯恐耽误了时辰,这阴沉的天,将会下起瓢泼大雨来。

白天里,繁华的街道上拥挤的人流已经看不到,一刻钟不到,阴沉的天空果真雷声渐响,轰鸣不止,银白的闪电划破夜空,触目惊心。

伴随着雷声,倾盆大雨接踵而来,偶尔还能看到零星的路人抱着头在雨中狂奔,或是急着回家,就怕雨会越下越大。

豆大的雨滴打在身上,别样的疼,依旧阻止不了前来百花楼寻欢的男人们,他们或坐着轿,或打着伞,又或直接走在大雨里,百花楼里什么没有,哪会独缺几件新衣赏,只要有钱,他们就是皇帝,说的话便是圣旨。

你若没钱,哪怕坐着祥龙到了门前,也将成为闭门客。

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年轻女子手中拿着绣帕,或站或倚或坐的守在百花楼门口,遇到熟识的客人,立马上前相迎,就盼着眼前的金主能要了自己,那她们的荷包又会更鼓一些,丝毫不担心,天下大雨,会响影了她们的生意。

男人要偷腥,哪管你天在下大雨,哪怕是刀山火海,滚油锅,都照行不误。

外面的女人,总是比家里的女人来得有吸引力,令他们心痒难耐,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楼外,大雨一个劲的下,楼内,欢语笑语一片,热闹非凡。

这条在凌城出了名的花街柳巷,唯有夜晚才是热闹的时候,各大楼之间,灯火辉煌,烛光摇曳,男人的调笑声,女人的娇笑声,不绝于耳。

正所谓,百花楼内,一个世界;百花楼下,另一个世界。

这个夜,别样的神秘与刺激,谁才是黑夜的主使。

在这片黑夜之下,又隐藏过怎样的阴谋与仇杀。

百花楼深处,一独立的小楼之上,任凭屋外大雨倾盆,唯有这里一片寂静,犹如阴森的地狱,偶尔试能嗅出几分血腥之气。

屋内没有点上蜡烛,没有任何的亮光,伸手不见五指,感觉不到任何的属于人的气息,如果不是那淡淡的血腥味,恐怕任谁都不会认为这里面会有人的存在。

黑衣人站在屋外,没有得到召唤之前,他不敢冒然进入屋内,凭他的武功,主人要杀了他,就跟掐死一只蚂蚁一样的容易。他的命不值钱,在刀口上过活,早晚都会有死去的一天,然而他也努力的活着,不想死得太早。

一入饮血教,他便知道活着就是一种奢侈,只因,他们所有的人,早就失去活着的权力,即使他们会走会动会说,却也跟死人一样的活着。

主人的命令他们必须以性命去执行,杀了指定的人,他们可以活下来,杀不了指定要杀的人,他们便以命相抵,誓死都不能说出受何人指使。

谁都不能知道主人的存在,连他也弄不清楚,自己的主人是男还是女,每次见到的只是一个全身包裹在黑色里的人,他总是坐在那里,下达指示,嗓音经过刻意的变化,分辨不了他的真声。

一道响雷划过天际,银白的闪电似剑,直直的劈向小楼下的池塘,水光四溅,将岸上的花草一并淹没又四处散了开来,片刻之后恢复平静。

黑衣人在雷声下依旧笔直的站着,他不怕打雷,也不怕闪电,真正让他害怕的屋里的人,他的一言一行都掌握着他的生与死。

他们很多时候都是在这样的大雨夜里完成任务的,杀人之后,鲜血很快就会被雨水冲洗干净,连着浓重的血腥味也跟着变淡,就如,上天也在为他们哭泣一般。

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他们不知道,懂的只有听命,只有服从。

一道凌厉的掌风直直的扑向门外的黑衣人,却在将房门打开之后,刚好停在黑衣人的面前,力道再大一分,必定扎实的打在他的身上。

后背冷汗直流,黑衣人低垂着头,轻唤,“主人。”

那狠戾的掌风当真若打在他的身上,他不死也残,从这里摔下去,断手断脚是很轻的事情,让他更为吃惊的是主人的武功又精进不少,上一次,如此远的距离还伤不了他,如今,轻而易举便可取他性命。

“进来。”很是飘渺的声音,低沉中透出尖细,介于男女嗓音之间,很显然是变过声的,不想被任何人听到他的真声。

漆黑的屋里,靠近最里面的位置,透过一层层纱幛,隐约亮起一盏烛光,微风一过,它轻轻的跳跃着,时亮时暗。

顺从的往里走,在即将走进纱幛之时,黑衣人停下脚步,他的脸上带着黑巾,从额头到头发全都藏在黑色的头巾里,只余一双黑色的眼睛,在夜里并不突出。

“属下参见主子,主子万安。”双膝脆地,头贴在冰凉的地板之上,屋内静悄悄的,房门的大开,方才能听到屋外雨水的声音。

纱幛里,同样一身黑衣的人,背着跪在地上的黑衣人,他的双眼透过头上的斗筌望着桌上的烛火,耳中是屋外大雨的声音,眉头皱起,显示着他的心情极度的不好。

手中握着一个茶杯,慢慢的转动着,地上的男人依旧跪着,没有他的允许,他没有胆子起身,也没有胆量敢抬起头来打量他。

“他们何时到凌城。”听不出喜怒的声音在黑衣人的头顶响起,就如有人贴着他的耳朵说话一般。

“三天之后。”黑衣人冷静的回答,接到的命令是在路上全力刺杀掉那个女人,却不知为何主人半途撤销命令,让他们全数退回凌城。

他不知道主人为什么要杀那个女人,兴许他们之间有仇,又或许主人也只是收了钱,替人杀人,做杀人的买卖已经不是第一次,主人手上的钱,多半是杀人所得,并不干净。

“密切注意他们的一举一动,有任何消息都要即时向本座汇报,一点都不允许遗漏。”他要知道一切,才能提前布属,对于他想得到的,不管用什么方法,都要得到。

所有挡他路的,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是。”黑衣人回应,能做的唯有服从,任何事都没有他反问的权力。

无声再一次袭卷了这个房间,是谁的心跳之声如此之大,是兴奋抑或是害怕呢?

冷眼瞧了一眼跪在地上的黑衣人,眼里闪过一道冷意,似乎为他办事的人都很怕他,他们总是不心翼翼的,就怕一不小心,丢了自己的命。

也罢,他没有心思去杀他们,让他们去杀那个让他憎恨的女人岂不更有趣,哪情不能得手,至少也多了一分杀她的机会。

没有机会杀她,那他便制造无数个可以杀了她的机会,她就算再聪明也有失去警觉心的时候,她所有的等待都会是值得的,只要她稍有放松,那便是最佳的机会。

“好好为本座办事,本座不会亏待你们。”只要有钱,什么样的人他请不动,只要有钱,他可以做到很多的事情。

杀人,很平常。

为了钱,他可以杀很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