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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误我终身 第171节

植物成熟的时间有时候就是那么一夜,所以尤其需要抓紧时间。

而女神使者更是当着所有人,用一把黄光灿灿的铜镰刀收割了一大把,依次作为这场抢收的开端。

而为了收割种籽,更是山谷里的所有人都动员了起来。

不要说整天操持的俘虏们,就是出去打鱼的船都减少为原来的一半了,而这剩下的一半也还是女神使者体谅大家辛苦,所以捕了新鲜的鱼给大家消减辛苦的。

所以就算是以前可以从事稍微轻松一点工作的大獐,眼下也只能低着头,盯着天上因为炎热而格外可恶的太阳,光着脊背咬着牙,恶狠狠的用手里的陶刀对付这些禾谷。

青铜的制作虽然越来越多,但是显然还没有奢侈到让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能拥有一把青铜镰刀,而大多数人,也只能使用破碎陶片二次利用磨成的陶刀,或者是用大河边上随处可以捡到的大白贝壳磨成的贝壳刀,又或者是石头磨成的石刀。

以往的时候,总是不免觉得操持田地里的事情虽然乏味,但是和动不动追猎物大半天相比,也并没有那么辛苦,再加上安全,总比以前好得多。

可是眼下这简单的收割,看似连孩子都可以轻松做到,但是要一直弯着腰,从头到尾无有停歇的时候,太阳还没出来就开始忙碌,直到太阳彻底落下繁星点点的时候才能回去,这可把人累的不轻,就算是大獐的哥哥角马,以体力著称的他到了晚上也累的说不出什么话来了。

山谷里面的每一个人,都被动员了起来,那些老人孕妇和孩子也不能幸免,操持食物的重任,就落在了他们的身上。

和以往不同,现在因为大家的体力消耗的比较大,所以一天都是吃的是三顿饭,而且份量比以往要更多一些。

为了准备早上的早饭,他们也不轻松,在月亮还没有落下去,天色还是青黑色的时候就需要起来了,毕竟山谷里面人数众多,不早一点准备根本来不及。

因为眼下的技术也还没有能够制造出来比较大的烹饪工具,所以早上的时候,一堆陶锅一字排开的场景还是很让第一次看到的人为之震撼的。

为了让他们保持干劲,早饭准备的也很是丰盛。干鹿肉切成丁子,加上地上采摘的块茎叶子,一起剁的细碎,加上雨季里面收集晒干的蘑菇丁,和泡开的种籽混合,捏成一个个小儿拳头大小的团子,放到陶锅上面蒸熟。

之所以选择了蒸这种烹饪方式,一方面是因为蒸汽带来的高温会让食物更容易熟透,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节省劳动力——陶锅下面沸腾的热水,在完成烹饪的使命以后,是要灌入各种容器之中,被带到田头,作为饮用水的。

一人两个团子,或许在平常足够了,但是这样持续的重劳动,总是让人比以往更加容易的感受到饥饿。

而等到日上中天,一天之中最热的时候到来的时候,大家也就失去了早上的干劲,手脚都变得缓慢起来,而肚子也都发出了可疑的咕咕声。

而这个时候,留守的人就会用扁担挑着满满的食物出现在田头,而休息的时间随之到来。

块茎剁成了大块,和同样切成大片的咸肉蒸熟,不需要另外放上佐料,块茎自然就吸收了咸肉里面的盐分而变得滋味丰足,而咸肉也不再因为太过咸苦而难以食用,可以说是两全其美,再加上一大碗煮熟又放凉的甜草根水,配上树林间吹来的徐徐凉风,就很是能够让人觉得疲累顿消。

因为觉得大家每天披星戴月的实在辛苦,也因为养的那几头羊也都长大了,罗琦索性宰了一头不能生小羊也不能产奶的公羊,放到陶罐子里面焖熟,只需要提着骨头一抖,肉就能从骨头上脱落下来,然后再将盐和那种辛辣的青色小果子香料一起烤熟后研成粉末,用来蘸着羊肉吃,软烂辛香,连手指上的油光都要舔的干干净净。

而晚上则是大家最为疲惫的时候,身体上和精神上的双重疲累,让大家虽然肚子饥饿,却又失去了几分胃口。

而如果这一顿吃不好,那么第二天也无法恢复精神,那么大家的干劲也会受到影响。

不过捕获到的鲜鱼,无疑是最好的慰藉。

都是特地挑选的肥大白鱼,一条足足有三四岁的小孩子那么高,切成大段,扔到陶锅里面,再加上羊肉剩下来的脊椎骨,用大火滚熟,再将新收割下来的种籽,晒干了以后用石臼磨成粉末,加水以后揉匀,切成剂子,用竹筒推开成饼状,再利用其粘性按在陶锅的锅口处。

等到陶锅里面的鱼肉羊骨都已经在翻滚中交融了鲜味,香味隔着很远也能闻到的时候,锅口的饼子也已经因为蒸汽而变熟变大,诱人的清香甚至压过了鱼羊的鲜美。

将散发着清香的饼子狠狠的咬上一大口,再来上这么一口鱼羊鲜美的汤水,虽然从口感上来说,没有怎么发酵的饼子显然没有鲜美肥嫩的鱼肉或者软烂的羊肉来的好吃,但是新鲜的碳水,却能给人更多的满足之感。

第三百六十章 翻耕

收割的工作并非局限于山谷这片区域,在石洞部落那里也有不算小的开垦田地,在春天的时候也都播下了种子,虽然得到的照顾不如山谷这边,但是也都已经黄灿灿的一片,显然不能白白等待着成为鸟儿和兔子的食物,还需要派遣人前去收割,然后将种籽运回来。

收割完成以后也还不是休息的时间,因为种籽含有水分,如果不能及时晒干的话,那么它们会在很短的时间里面发芽,而那个时候就无法食用,那么这么长时间的辛苦,也都会打了水漂。

所以在用连枷反复脱粒以后,这些种籽就被摊放到平坦的地方,在这温度升高的季节里,让太阳的热度晒干它们。

而神殿下面的小广场,包括那一条土路,眼下都被紧急征用,上面都是青黄色的小种籽,远远看上去,就好像是广场和土路上面都流淌着蜂蜜一样。

而晾晒这样的活并不算多么辛苦,更加辛苦的显然是重新开垦田地,好抢着时间进行下一轮的种植。

虽然这片土地的冬天都很是难熬,但是四季都还是很分明的,加上这种禾本植物是从春天都秋天都随处可以见到的存在,赶着一年两收也不是什么妄想。

而土地上残留的草茎等物体,则需要在夏天随时可以到来的暴雨之前点燃烧掉,如果等到雨后的话,那么这些草茎就会变得潮湿而难以烧毁,而且在下雨之前焚烧,就算火势难以把控,雨水也可以成为天然的灭火剂。

焚烧以后得到的草木灰,也可以为接下来种植的植物提供肥料。

因为是夏天,所以暴雨之后的土地也可以很快的干掉,不会像冬天的雪地那样黏湿,而趁着泥土微软的时候挖掘开垦,也比那时候更加轻松——除了天上那轮更加炽热的太阳。

趁着土地湿润的时候挖掘翻开,套着犁的马儿节省了很多的劳动力,但是田多马少,很多地方也只能以人为畜,用人力来拉犁耕地。

因为去年的冬天比前年的冬天更加提前,谁也不知道今年会怎么样,而如果不趁着现在天气还没有到最热的时候播种下去,那么在烈日的烘烤下,种子的萌发率会大幅度下降,就算可以萌发,也很容易被炙烤干枯。

而为了完成这一目标,自然需要繁重的劳作。

大獐直起了身,他感觉到背部发烫,现在还隐隐有些生疼,反手一摸,摸到鱼鳞一样干燥的东西,忍着痛拔了下来,却发现是一小块晒干脱皮的皮肤。

“天也没那么热啊?!”望着天上的太阳,他很是不解。

要知道以前,就算是光着膀子在最热的太阳下追逐猎物,他也没有被活生生的晒脱了皮呀。

和一旁一同劳作的哥哥角马,显然要好一些,这可能也是因为他的脑袋上戴着一顶斗笠吧。

虽然斗笠沉重,但是好歹是竹子做的,质地清凉,而且遮挡了一部分阳光,避免了眼睛被太阳直射,而且热的时候大可以拿下来用来扇风,可以说一举多得了。

这样的稀罕物件,又是女神持者的奖励,很是受到这片土地上正在劳作的其他俘虏们的羡慕,不时有人悄咪咪的过来,只为能够亲手抚摸一下这顶斗笠。

还角马也乐呵呵的把脑袋递过去,让大家摸个够。

大约是看在这顶斗笠的份上,就算看到俘虏们跑来摸耽误了干活,负责监督的人也没有生气催促,叫角马的脸上更为光彩。

不过大獐觉得自己的哥哥还是傻了一点,要是他自己有这么一顶斗笠的话,那么他绝对是要和这些跑来摸的人说好,谁要是想摸谁就得帮自己干活,那么不需要动手就可以完成今天的任务了,还不是美滋滋?

不过大獐听工坊里的人说过,好像最近工厂在制作一种帽子,和斗笠差不多,不过更轻,虽然不能挡雨,但是挡太阳更好。

但是大獐不怎么相信。

他不是没有见过帽子。

当初为了去北方,罗琦给前去的人准备的衣服可是相当的厚实,里面就有帽子,是用动物的皮做成的,皮毛翻里,兽皮翻外,就像是一个倒扣的碗那样戴在脑袋上,一左一右还垂下来巴掌大的两块,正好可以遮挡住耳朵。

这样的帽子十分暖和,可以保护脑袋和耳朵不受寒风的伤害,也十分珍贵,只有那些跋涉冰湖去往北方的人才可以拥有。

如果说这样的帽子比斗笠更加珍贵,那么大獐或许会相信,但是要说这样的帽子比斗笠更加凉快,那么可就是他想象不出来的了。

“哥,你说真有比斗笠还凉快的帽子?”眼看着角马已经结束了自己那半边,又开始这边帮忙挖掘,大獐忍不住问道。

“没见过,没听说。”角马显然对这些事没有弟弟那么感兴趣,但是想了一会儿又说:“不过女神使者说有,那就有。”

说起来当初那次大河集会上,角马捡回一条命以后,就已经完全相信了女神无所不能,所以就算完全没有见到,也无条件的选择了相信。

“那该是什么样子啊?”思考没有结果,大獐手里的活越干越慢。

“哎!那边来个人,给工坊那边送木柴去!对,角马就你了!”管事的在那边吆喝。

之所以选择角马,也是因为角马已经做完了自己的份额。

“工坊啊……”大獐有些憧憬的念叨。

虽然之前有工坊的人对大獐表示了赞许,认为他可以进去干活,但是因为工坊的严肃和保密性,一般的人都不能随便进出,何况是大獐他们呢。

“这样吧,你替我跑一趟,去把那边的木柴挑到工坊,我正好把手里的这点活给干完。”角马头也不抬,这样说道。

话说完了,却没有人答应。角马有些奇怪的回头,却发现原本应该站在身边的人早已经不见了。

直起腰远望,却发现这个小子早已经一溜烟的跑了过去,活蹦乱跳的样子,全然看不出刚才在烈日下是如何的没精打采。

看的角马只担心,扯着嗓子招呼:“你别忘了挑木柴!”

第三百六十一章 工坊见闻

工坊每天都需要相当多的木柴和木炭作为燃料,而寻找和砍伐木柴,也是属于俘虏们的工作。

这些砍伐下来的木头会被用石头砸成小块,然后放到太阳底下晒干,再运输到工坊中去。

但是显然是因为这些天里面田地的工作太多而且繁重,所以负责安排工作的人也免不了疏忽,直到此刻才想了起来,慌忙砍了一些,而另外找人运送过去,想来也是因为怕被责怪。

而大獐可全然不了解这些。

虽然扁担两端的木柴也十分沉重,但是好歹可以直着行走,让他弯曲了好几天的腰得到了舒展,林间的清风也得以吹干他额头上的汗水,确实叫人身心舒爽。

工坊的位置是和大家居住的生活区分开的,这主要也是因为工坊这边的声响大,间或有高温和粉尘,不方便大家休息不说,而且还有失火的危险,要是安置在生活区又发生了火灾,就大多数人那用茅草和树枝做成的窝棚,还不得一烧一大片?

不过工坊的重要性,也注定了这片地方不能离的太远,所以被安置在了离神殿不远的东北方向的高地上,能够避开大多数季节里面的季风,而且也距离核心区域不远,方便罗琦随时前去指导工作。

说是工坊,其实是由一堆低矮的建筑构建而成的,虽然没有奢侈到和神殿一样是用烧制后的砖头加上水泥,还用上熟石灰来刷白,但是也是和那些专门供给各部落首领的小屋子一样,是用干燥后的土砖建造的,而且为了防火,不少的屋顶上面还用的不是茅草,而是实打实的陶瓦,可以说是相当的奢靡了。

“什么人?”还没有靠近工坊,那边就有拎着铜矛的人吆喝。

“送木柴的。”大獐忙放下肩膀上的担子,双手微张,示意自己身上没有携带什么武器。

对方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平常不是你啊。”

大獐回答他:“不知道,有人叫我挑过来,我就挑过来了。”

“你看看这木头,”但是拿着矛头的人又从担子上随便找了一块木头,递了过来:“你看看,上面还带着青树皮呢,这明明是刚砍下来的,这怎么能烧?!”

这个变故倒是出乎意外,叫大獐张嘴结舌,难以解释,而对方已经摆了摆手:“这样的木头烧不着,你还是先晒干了再送到这里来。”

本来还指望着这一次能进入工坊里面玩一玩的,现在看来似乎是白跑一趟,失望的大獐正想离开,却听到身后一个带着些许惊喜的呼唤:“大獐?”

他回头,看见的是一个青年女人,个子很高,头发盘起,用藤条绑的严严实实的,因为天热所以只穿着短袖的鱼皮上衣和短裤,瞧着很是清爽。

此刻她脸上带了些许的惊讶和惊喜,似乎没有料到在这个地方可以看到大獐。

在听到大獐诉说之后,她忍不住笑出了声:“这有什么呀,放到下边的草地上晒晒,很快就能干的。”

又招呼他:“你还没有来过工坊是吧?这样,等下我带你好好看看这里。”

拿着铜矛的男人脸露不悦:“这样不好吧?”

“嗨,这有什么的?”利索女人快嘴快舌:“他可是我们工坊未来要的人,早一点看看算什么?”

大獐看铜矛男人没有反对的意思,这才按捺着激动的心情跟在了女人的背后。

女人名字叫做鹳雀,说起来在当年,差点就成为了大獐的伴侣,不过因为鹳雀是他们部落里首领最为看好的下一代,舍不得她进大河部落,所以两人才各自寻觅伴侣,分了开来。

本以为以后几乎不可能再见面了,没想到命运如此弄人,居然重新生活在一起了。

当时年少还懵懂着,再见面虽然身份不一,但是两人却又多了心思,不过鹳雀的部落首领还在,虽然不反对他们两的结合,但是也提出了要求,那就是大獐必须摆脱俘虏的身份。

而这,也是大獐如此希望进入工坊工作的原因之一。

对于那些首次接触到陶器等新奇物品的人来说,很难通过想象来知晓这些器皿的生产过程,而就是对于那些已经日常生活中都离不开陶器的人来说,工坊也绝对是一个适合朝圣的所在。

山谷里很多人都知晓陶器的制作方法,毕竟你只需要找到那些富有粘性的泥土,加上水和干燥的草料,或者是磨成粉的砖头沫子,再将其塑造成合适的形状就可以了。

甚至最开始的陶器,连窑口都不需要,是女神使者在平地上架起火来烧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