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关灯 护眼
加入书架

系统误我终身 第74节

在付出了可以说是惨烈的代价后,黑狸拖着一头公鹿回来了,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痕散发着浓浓的血腥味,就连脸上也因为在地上翻滚而灰头土脸带上了擦痕,但是在几个少年看来,这样的伤痕比最华美的羽毛头冠还要华丽耀眼,是对一个男人至高无上的赞许。

白鲤匆忙的从背篓里找出许多药草,捣碎了给两个伤员敷上,叶猴犹豫了一下,放下了手中的石矛:“我去了。”

“你要干什么!”被药草刺激的龇牙咧嘴的浣三睁大了眼睛:“那可是硬蹄鹿,你空着手去,那就是送死!”

叶猴摆了摆手,不等浣三说完就走了。他就像是一只真正的猴子那样,轻巧的在草丛里面移动,寻找着适合下手的目标。

“那一头就不错,挺瘦的,叶猴用点劲能打死,不过他又没带石矛,这可怎么办?哎哎,他怎么就给放走了?上啊傻子!”大概是手臂太疼了,浣三也不像平常那样对叶猴冷嘲热讽,反而像是一个唠叨的老女人一样叽叽咕咕。

就在浣三忍不住想将自己的石矛给叶猴扔过去的时候,叶猴终于动了。

但是他的目标并没有放在浣三认为的比较瘦弱的母鹿上,相反,他盯上的是一头正处于青年期的公鹿,刚刚和母鹿示爱失败,整头鹿都处于求爱不得的暴躁之中。

说实话,这并不是一个好的狩猎对象。

就像是长牙虎狩猎的时候也会先选择鹿群之中最为弱小的那个那样,人类狩猎的时候,为了安全和更高的效率,首先下手的也是猎物中跑得最慢威胁最小的那一个。

要猎杀这样一头公鹿,需要的是力气和高超的狩猎技巧。

很可惜,叶猴一样都没有。

他矮小,瘦弱,就算是拿着石矛都像是一个猴子。

但是他够灵敏,够轻,最重要的是,他足够快。

自然界中的叶猴是一种体型很小的猴子,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容易捕捉,这种常年生活在十多米高树顶上的猴子,习惯于在树顶之上跳来跳去,利用藤条树枝的回荡力量,它们可以轻松的跳到七八米外的树木上。

而叶猴能够成功捕捉这样的生物,自然是因为他更加灵敏快捷。

就像是一只真正的猴子那样,在公鹿还没有发觉的时候,他悄悄的靠近,然后一跃而起,拿出了在树梢间跳跃的本事,一下子跳到了公鹿的背上。

浣三骂了句脏话,低头去找自己的石矛,抬起头的时候,发现叶猴并没有像想象中那样被公鹿掀翻在地,顺便被坚硬的鹿蹄踩成肉饼。

被骑的公鹿发了狂一样上下跳动,想将背上的敌人给颠下来,叶猴轻巧的体重帮了大忙,他紧紧搂着鹿脖子,就像是被绑在一起一样,无论怎样颠簸都毫不松手。

突然间,公鹿凄厉的叫了一声,用尽全身的力气猛地一跳,又倒在地上左右翻滚,而背上的叶猴也随之滚落在地上,可以看到他随着发狂的公鹿而翻滚,但是他就像是在公鹿身上扎了根,不管发生了什么都没有松手。

闹腾了一阵,硬蹄鹿渐渐的倒在地上不动了,脖子上有猩红的血水流了下来,染红了地上的草丛。

一直紧紧抱着公鹿脖子才没有被摔下来的叶猴从公鹿的身下爬了起来,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手上的陶刀上面有血水一滴滴的掉落下来。

就在刚才,他用这把锋利的陶刀割破了公鹿的喉部血管。为什么前面两个明显狩猎技术更好的人没能用这个方法呢?

很简单,因为他们还没有找到这种新刀具的正确使用方法。陶刀特别脆,无法代替石矛,但是它非常锋利,小时候摔碎过碗或者玻璃的孩子都知道,那些碎块一不小心就能划破手,如果用来割脖子的话,哼哼哼,对了,我说的是猎物的脖子啊。

这个也是写新的发明对狩猎和别的部落的影响,但是叶猴本身的特点也要考虑进去,因为他的动作足够快足够轻巧敏捷,不然早就被猎物发现了。

第一百四十一章 这也行?

“这也行?”

角马觉得自己是在做梦。

他是大河部落有名的猎人,周围部落都盛传了传说的勇者,硬蹄鹿有多么难以对付,他可是一清二楚。

可是眼下呢,浣三捕猎了一大一小两只硬蹄鹿,黑狸虽然只捕猎了一只,但是公鹿比母鹿和小鹿都更难对付,现在叶猴更是连石矛都不用,就杀死了一头青年公鹿。

硬蹄鹿什么时候这么好杀了?

三个少年狩猎了四头鹿,不管是哪一个部落,这都值得所有的人高歌庆祝,但是望着眼前的一切,角马却感到了浓浓的荒诞。

当看到叶猴的时候,这种荒诞的感觉更加强烈:

浣三和黑狸也就算了,他们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在各自的部落里已经能够和成年的男人一样狩猎,出色的表现不输给最好的猎人。

不少部落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最好的猎人,抵得上整个部落的男人。

一个出色的猎人,如果加上不错的运气,他一个人的收获就能让全部落都吃饱。而浣三和黑狸,现在还不是,但是过了今天,一定会成长为部落里面最出色的那一个男人。

可是叶猴呢?

他没有强壮的体魄,石矛也没有比别人使用的更好,但是刚才,这个瘦瘦矮矮的男孩,竟然杀死了一头青年的公鹿?

角马扪心自问,就算是他对上了那一头公鹿,在正面对决中,也可能要留下几条伤痕才能将其杀死。

可是叶猴就这样凭借着手上的那一把陶刀将公鹿给杀死了?

倒是一边的白鲤因为熟悉陶刀,给旁边那几个目瞪口呆不敢相信的人做了解释:“陶刀远远不如石矛坚硬,只要用石头轻轻一砸,陶刀就会碎成几块,所以陶刀永远不能作为矛头来刺杀猎物,那样的话还没有杀死猎物,陶刀就会因为碰撞自己碎了。但是陶刀也非常锋利,比石矛还有石刀都要锋利,手指划上去都会流血,鹿脖子也不难割开,等到血流干净了,鹿就死了。”

这番话让旁边两歌为了猎鹿而多了一身伤的少年感觉好了一点:不是自己技不如人,实在是叶猴占了武器的光。

不过,白鲤看着远处的叶猴,心里倒满满的都是钦佩:

叶猴接触陶刀也不过几天,但是在短短的几天里就琢磨出这样对付猎物的方法,不能不说他相当的聪明,还有足够的勇气。

要是陶刀并不能割开鹿脖子,或者是刚刚他被公鹿给晃了下来,那么就算从公鹿的蹄子下逃了出来,他也很难完成后面的狩猎。

这个人,应当成为女神的子民。

白鲤在心底暗暗下定决心,要将女神的光辉撒给这个大河部落的少年。

就在此时,浣三突然骂了句脏话,黑狸一跃而起,三个人朝着叶猴的方向跑了去。

大约是刚才那只公鹿挣扎的时候弄出的声音太大了一些,那头威武不凡的头鹿,和几个听到声音的公鹿循着声音溜达了过来。

平常的鹿要是听到奇怪的声音,早就不管一切的跑了起来,哪里还顾得上探知周围,而硬蹄鹿因为他们蹄子的坚硬,除非对上了顶级的肉食狩猎者,不然还真没怕过一般的孤狼野狈。

浣三黑狸他们着急的也是这个:要是被一群暴躁的硬蹄鹿给围住,叶猴再想脱身就难了。

偏偏叶猴大约是刚才被硬蹄鹿挣扎的时候伤到了哪里,走起路来一瘸一拐,还拖着那头沉重的公鹿,慢的如同蜗牛在草尖上爬行。

一个少年扶住了叶猴快跑,另外两个抬起了公鹿用同样的速度回到了小山岗上,没有被那群鹿给发现。

当然发现了也没有什么,硬蹄鹿的蹄子再硬,毕竟不是吃肉的虎狼,四个少年合力,足够自保,但是白鲤要想完成狩猎,那可就难了。

大约是一起参加了狩猎,不知不觉,几个少年之间的关系倒是亲近了许多。

“哎,到你了。”角马对着白鲤抬了抬下巴。

“我吗?”白鲤看了看下面的草地。

头鹿和几只公鹿并没有找到敌人,但是草丛里浓郁的血腥味让它们紧张起来,暴躁的刨着泥土,四处张望。

“他们要是走了那就麻烦了。”浣三轻声说道。

叶猴的脸上也不见打到一个好猎物的喜悦,眉头紧紧锁起:“就算不走,这些鹿也已经发现了我们,不能再搞偷袭了。”

前面三次狩猎,或多或少,他们都占据了出其不意的光,可是现在硬蹄鹿都已经警觉了,最后一个狩猎的白鲤可就吃亏了。

“用我的石矛。”黑狸看了看白鲤的石矛,将自己的石矛拿了出来,上面绑着的石矛矛头赫然也是黑色的燧石,和小河部落首领豹爪的石矛很是相似。

“记住了,硬蹄鹿想要踢人的时候,一定会先低下脑袋后退一步,这个时候用力刺到它的耳朵后面那一块软骨,一定要用尽全部力气,就算杀不死它,也能废了它大半条命。”浣三紧急传授着自己的经验。

“石矛不好用,学我,用陶刀,抓住了鹿脖子就别松手,割脖子的时候别乱下手,要看准了位置,把最粗的那根筋给割了,不管是什么鹿,都活不下来。”叶猴也不甘示弱,他和白鲤的力气都不出众,说起来他的方法倒是比那两个更靠谱些。

不过白鲤一个都没有用。

他从身后的背篓里面摸出了一个用树叶和藤条紧紧裹住的包裹,一打开,一阵淡淡的香甜气味立刻就引得几个人都抽动了鼻子:

“这是什么?”

明明是普通的黑色植物种子,但是闻上去怎么这么香,还带着甜味?

“小香草的种子,在石板上烤熟,碾碎,然后再跑上一点蜂蜜水,还有……”

“蜂蜜水?”三个少年都品尝过那是什么滋味,那种萦绕在唇齿间的甜蜜可是让他们魂牵梦绕了好几天呢。

可是石洞人居然用蜂蜜水泡种子,真是……真是……

三个少年心里五味杂陈,但是隐隐又有一点期望:这样泡过的种子一定会很好吃吧?

就连旁边的角马,喉咙都不易察觉的动了动。

白鲤将在那个树叶包裹的边角抠出了一个细小的洞,捧着这样的包裹小心的靠近了鹿群。

然后在小山岗上几人的惊叫声中,他就这样将手中的那个树叶包裹狠狠的……扔了出去。

第一百四十二章 这也行!

他这是在做什么?”哪怕沉默寡言如黑狸,此刻也忍不住想要骂脏话。

石洞人带来的食物很是充足,虽然不能够和别的部落分享,但是几个面对新认识的朋友们,谁又会忍心看着他们挨饿呢?

有时候是一小块烤熟的熏鱼肉,外面的鱼片被烤的香脆;有时候是在火灰里面焐熟的块茎,一口下去,满口都是香甜;有时候是半碗热汤,喝得太急了老是烫着舌头,一边张大嘴吸着冷气一边急急忙忙的将剩下的热汤全倒进了嘴,身上能热的出一身细汗

要是别的也就罢了,偏偏白鲤是将一大包食物给扔了出去啊!

大河部落的那两个少年还好,就算是叶猴,每天在部落里也总能吃到几块肉,可是黑狸所在的黑齿部落本来就很穷困,加上要参加大河集会,这些天一直在忍受饥饿,所以是万万无法理解白鲤的作法的。

他还记得,有一个头发有些微卷的石洞女孩悄悄的给过他一把种子,和白鲤刚刚扔出的一样,外面烤过了,青黄色的种皮被烤成了诱人的焦黄色,炸裂的种皮里隐隐露出白色,发出诱人的香甜气味。

就算是缺少食物,大多数人也更喜欢挖掘植物的根茎而不是植物种子作为食物,植物的种子往往有着坚硬而且难以嚼碎的外壳,不但味道不好,吞下去的时候还能感受到嗓子都被尖锐的种皮刺激的发疼。但是那一把烤熟后的种子,却散发着奇异的香味,让人想起了秋天被太阳晒得懒洋洋的那些日子。

烤过的种皮脆脆的,不再干枯难嚼,吱吱的咬着,不一会儿就能吃下去一大把。要是这样的烤种子上面再撒上一点蜂蜜水

所以白鲤的脑子是被踢了吗?!

不止黑狸,包括角马在内的所有人,都忍不住这样想。

扔到鹿群的包裹吓了它们一大跳,有几只鹿吓得蹦了一下,飞快的朝着后面退了两步。

等到看到地上躺着的只是一个毫无威胁的树皮包裹,它们才停了下来,一时间也没敢上前,只是静静的观望。

已经烤过的种子会带着一点油脂的香味,而蜂蜜水,更是让它增添了甜蜜的味道,从树叶包裹里流淌出来的种子,就这样静静的散发着诱惑。

一只鹿抽动了几下鼻子,终于还是没有能够抵挡住诱惑,迟疑着走上前来,在反复试探那个树叶包裹并没有什么危险之后,它伸出了头,小心的舔了舔地上的种子。

其余几只鹿看着那一只吃的有劲,也小心翼翼的靠了过去,在品尝到了种子的美味后,几只鹿就开始了争抢。

“哒哒”

体型最大,也最为俊美的头鹿走了过来,用头顶走那几只鹿后,它霸道的独占了这样的美味。

“喂,你们看!”叶猴指着鹿群说道。

看什么?

几个人顺着所指着的方向望去,除了头鹿在大嚼特嚼,旁边几只鹿恋恋不舍之外,其余的鹿依然安然自得的在啃着草皮,一切和他们刚开始来到这里的时候并没有太大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