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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杀法则 第二十七章 白衣女,再现

意思是说,这鞋印的主人,很有可能就是刚抢走我罪证的铃铛男。

对方翻窗进来,关电之后,情急之下,走掉了鞋子,来不及穿,就来抢了东西跑。但这是证明他身份很重要的东西,能这么大意吗?

那要是对方本身就在茶坊,他大可以直接抢了东西跑路,何必还要再翻窗?

琢磨来去,我最终下定了个结论,有可能,对方抢走了东西,又折返回来,这才留下来了鞋印,而且他是直接换了鞋子,然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混合在这里,也就是说,这偷东西的人,有可能现在就隐藏在茶坊里!

这鞋,尺码很大。大得离谱,好像五十多码,这不得要一米八、九的人穿的?可后来,我将鞋子私藏了起来,扔进兜里。再去看集合的人群时,并没有发现那么高的,我记得当时那铃铛男跑得很快,虎虎生风似的,明显不符合啊。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都挨个询问了。都有人证明彼此存在的地方,唯一有出入的,就是吴亚丽。她说自己当时在房间里整理东西,一个人,没有人给她作证。可她是女的,跟鞋子尺码不对,跟偷走铃铛的人性别都不同,怎么可能是她?

我彻底迷糊了。

感觉线索好乱,我需要思绪来好好整理。但总之,我记住了吴亚丽这人,走的时候,她虽然很热情的欢送我们,还让我们常来,但是嘴角那微微扬起的冷笑,却是让得我浑身不舒服。

后来和孙旺等人分道扬镳,我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帮我把人看好,出现闪失,怕是不好交代。然后走到路口,我决定自己带着摄像头,不让任何人碰。

打的回到家,连洗澡我都带着摄像头。出来之后,竟然停电了。一下子,屋里所有的光线全没了,我的手机放在客厅,我摸索着去找手机,奇怪,我在这里住了这么久了,从来没停过电,今晚怎么……

而且,我明明记得关闭了窗户的,结果现在开了。狂风大作,吹得咯吱作响,屋里还有几个花瓶都给弄得砰砰的碎裂了,安静的氛围里,发出这么刺耳的声音,让我浑身感觉渗得慌。

“嗖!”

我还没走到沙发哪儿。忽然一阵迷蒙的烟雾飘来,让得我有些刺眼,簇了下,再抬头定睛一看的时候,我差点儿心脏都给吓出来了。

出现了个人。

白衣,长发,背对着我,站在窗户那儿。

一动不动的……这不就是上次带我找到沈崇娟墓地的白衣女吗?

直到现在,我都没有搞懂,她究竟是人是鬼,从没跟她说过话,也没有看清楚正脸。

虽然她现在有些像鬼魂似的吓人,可我的直觉却告诉我,她应该不会害我吧?

否则,当时我都死得透透的了,不至于……

刚想到这儿,她忽然行动了,便装。不知道从哪里拿了东西,袋子里,有一套男人的服装,穿上之后,她还可以的弄了弄脚,我关注到,她本来是光着脚丫子的,但却穿上了大尺码的鞋子,然后走到窗户那儿,张开双臂,跳了下去!

我靠!

这是跑到我家里来寻死的吗?

刚刚她是啥意思?我没懂啊。

但是我还是迅速的跑了过去,结果,五楼之下,没有任何人。难道真是鬼,这样都摔不死的?

不过,后来我在窗户边缘,发现了绳子。那种自动拉取绳,说明,她是个人,活生生的。

可是,她每次的出现,都是帮助我解决难题,可这次,她又是在表达什么呢?

变装、大尺码鞋……将这一切串联起来,我忽然灵机一动!

难道,她在暗示我,吴亚丽?

她一变装,就能成为男的。而且,穿的大尺码鞋,谁说必须要合脚的穿,为什么不能捆绑着穿?不过让我有疑虑的是,哪怕变装了,可我清楚的看到铃铛男的身材,唯一能合理解释的就是,对方是个公母人,意思是,她下面,男女的东西都有,所以身材还有身体部位,都能自由的变,只是可大可小而已。

我瞬间就头皮发麻了起来,听着都感觉好恶心的样子,当时我还觉得她挺有气质,挺漂亮一女的,难怪胸部不大,不是飞机场,而是……

是这样,一定是这样!

看来,这吴亚丽果然有问题。如果罪证真的是她抢的,那么郭淑贤夫妇被杀一案,她一定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刚刚在茶坊里已经打草惊蛇了,她会不会因此而做出什么举动?

越想越是这样。我打电话给孙芳芳,让她找孙旺问问,负责看守现场的民警,去注意下那茶坊里的吴亚丽情况怎么样。我是知道的,因为他们茶坊经常有好多人打麻将通宵,所以,晚上的时间她都在茶坊里的,只要她还在,我决定,再去找她,不是试探,而是要直接摊牌了。我相信那白衣女,肯定不是在坑我她是在给我指明破案方向。

只是。我真的很好奇,她不是女鬼,就没有通天彻地的本事。那么案子的这些细节,她是怎么知道的?难道每个人真的有一个守护天使吗?

后来,我就给孙芳芳打了电话。这妮子还在敷面膜呢,我的话,在她那里不说是圣旨,但最起码是教诲一样的听从,赶紧打电话,结果反馈我说,我们前脚一走,那吴亚丽就跟着走了,神色慌张的,好像出了什么事儿。不过当时我只是让他们负责看守现场,没有跟踪啥的,所以那两个民警就没有理会!

我靠。

这是要畏罪潜逃?

偷拿了罪证,她这是要去哪儿?躲起来吗?她破坏罪证的目的,是想要掩护别人,还是……

我坐不住了。事不宜迟,这吴亚丽必须得当场拿下,不能让她逃走。目前来看,她是很重要的线索,跟摄像头一样重要。我就挨个给徐正春等人打了电话,我没有下命令追缉人的权利,约定到了组里汇总下情况,半小时后,所有人到达现场。

我没有说,都是吴旭讲的。现在,他很佩服我,同时认可我的发现和疑问。那听闻的徐正春,面上无光,只有方冒那傻帽还在对我冷嘲热讽的,最后还是给徐正春喝住的,这事实都摆在眼前了,你还跟着嚷嚷什么?

那还等什么?赶紧通缉吴亚丽,抓住她,搞清楚她到底想要干甚么!

有了他的命令,调集警力起来,信手拈来。通过视频监控和各路盘查拦截,最后在出城口的一辆大巴上,将整理行李,打算出逃的吴亚丽当场抓获,而这起案子的铁案事实则是被瞬间推翻,徐正春比起以前的组长更有魄力,我都不知道他到底啥关系,只是还没有等到法院的审批下来,就直接宣布这案子由我们复查组精英队正式接手,让得大半夜赶来的警局重案组组长童大林面上无光。

徐正春现在挺佩服我的,按照规定,这案子,让我来全盘接手,就是说,我安排,他听从。当时我还挺不好意思的,推脱了几下,结果他还跟我急了,没办法,我只好赶鸭子上架。由我和吴旭负责突击审问吴亚丽,徐正春安排人接替孙旺的人手,方冒和孙芳芳,则是将摄像头送往鉴证科,还睡什么觉,案件来了,我们警方都是24小时全天待命的,早点把摄像头的东西给研究出来,我们数管齐下,就不信这案子破不了了!

前往审讯室之前,我们检查了下吴亚丽的行李箱。

里面除了一些简单的衣物之外,还有几十万的现金钞票,一个信件和三部手机,似乎她在和谁秘密保持着联络。将她抓获,希望能找出游泳的线索来,我和吴旭,面面相觑,幸亏及时发现,否则一旦她出逃了,想要再找到,可就难上加难了。

我还是挺感谢那白衣女的,不管她身份如何,是谁,但总之……帮了我大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