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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异葫芦娃 第六十六章 穿越异界的民工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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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伟不喜欢一本正经的人。

想当初他刚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同事中就有两个截然相反的人。一个是对谁都文质彬彬、客客气气,而另一个则说话举止都很随意,嘴里还时不时的冒出几句脏字;一个是话中时不时的带着大道理,形而上学,总能把一些小事带入政治高度,而另一个则最喜欢与人聊看片、游戏、网络小说。

最终。高明伟与那个喜欢看片、玩游戏、看小说的人成为了好朋友,而与那个一本正经说大道理的人同事两年还是形同路人。

后来,高明伟与那个朋友在上班时间看小说,被那个正义感强烈,责任心也很强烈的好人举报了,双双被炒。

两人遭解雇回家后,在家里无聊的待了些日子,为了生活,只好去工地上当了建筑工人。

现在高明伟又遇到了一个他看不顺眼的人,一个长得丰神俊雅,神情一本正经的十几岁少年,头上打着古代人的发髻,身上穿一件古代的长袍,偏偏脚上蹬一双耐克运动鞋,手腕上还带着一个劳力士手表,正在引领大家下车。

“切!富二代了不起呀!”

高明伟边叨咕着,边揉了揉没有睡醒的双眼,旁边的众人也都是没有睡醒的样子。

“咱们这是到哪了?老板怎么接了这么远的活啊?这地方离咱们家挺远的吧?咱们坐了多长时间的车啊?”

高明伟看着外面空旷荒凉的原野和另一旁起伏苍翠的山峦,问出了一大堆的问题。

“我怎么知道,我坐车的时候也睡着了。”

高明伟的朋友何建国一边活动着身子一边说:“快点收拾东西,咱们下车。”

车上的工友们都在忙着背上自己的私人物品,这次的工程大家都知道要在外面生活一个月,大家都带了不少的东西。

高明伟也带上自己的东西随着大家下了车,好奇的四下打量:这是一条简陋的土路,道路的一旁是广阔的原野和刚刚翻种过的耕地,另一边则是一条新开辟出来的小路,小路并不长,直通向不远处的山岭和树林。深秋的寒风带走了稀稀落落的树叶,大部分槐树已经秃了,间或有一两株银杏树,散落下的树叶好像枯黄的小扇,在秋风里打转。

高明伟深吸一口气,不由精神一振:“这里的空气真好啊!比咱们那里强多了,不愧是风景区,怪不得有钱人要往这跑,有钱人就是会享受,为了能在这边泡个温泉,竟然专门盖个别墅。”

“好了,你少说几句吧,快点帮着卸车。”

高明伟答应一声,跟大家七手八脚的把随车带来的一些建筑工具卸下来,用小推车和斗车拉走。

那个少年在前边带路,一群人呜呜泱泱的顺着小道向前走去,很快山梁下的隧道口就展现在众人面前。

山洞口矗立的钢铁高达雕像让大家有些惊奇,而雕像上的那两行字则引起的众人的议论纷纷。

一栋三层的组合房屋出现在众人面前,大斜面的屋顶,浅蓝色与白色相间的墙面,错落有致的布局,倒是很有一股简洁大方的感觉。

“这地方不错嘛,还有太阳能发电板,看来咱们倒是不用为电发愁了。”何建国看着房子旁边那一大片的太阳能电池板,高兴的说,高明伟也很高兴,只要有电,就可以用手机看小说、玩游戏了。

那个少年安稳的走到房屋前面站定,转过头来说道:“这栋楼房分主侧两部分,其中主屋有三层,除了一层的大厅、厨房、洗手间和屋后的储存间外,共有八个房间,一层两个、二层四个、三层是顶层还是两个,大家自己分配一下,每两个人住一个房间,你们随意组合。还有,侧屋住着石大爷一家,你们有什么需要,都可以去找他们,我师父还给各位找了几个女佣人,平时可以帮你们洗衣服做饭,也住在石大爷他们家的上层,明天就会见到了。”

“哦!还有女佣人,真奢侈呀!”

高明伟还没有感叹完,一群人已经呜泱呜泱地涌了进去,各自找各自的房间去了。

“靠!你们等等我,最上边的房间是我的。”

高明伟与何建国急忙冲了进去,一路直奔顶层,成功的占据了顶层的一个房间。

“哈哈,还是这里的景致好,看得远,心情也开阔。你看那边,那边也是一排活动板房,都是一二层的,盖得都是宿舍似的,没有一点美感。”

高明伟指着不远处的一片板房大放厥词,炫耀自己的优越感,完全没有提自己平时出工,也是住那样的板房。

两人乐呵呵的把行李摆放好,拿了房间的钥匙,一路张望着回到了一层客厅。

“这装修的不错啊。你看着沙发、电视、饮水机,吊灯、冰箱、洗衣机都有,咱们这次有福了,这环境可比上次去修路的住宿好多了,总算是没有让咱们睡窝棚。”

高明伟转了一圈,心情不错,拿出手机看了看表,刚刚十点多,心想看来这里离家里也不远啊,随手拨了一个电话,想给家里报个平安,结果:“靠。没有信号,奇怪了,这里又不是群山中间,旁边就是平原,怎么会没有信号呢?”

旁边何建国劝他道:“忍忍吧,反正只有一个月的世时间,等下月底天气一冷,咱们就该回去了。”

高明伟一想也是,没信号就没信号吧,反正已经下载了大量的小说,另外还特意带来了自己新买的笔记本,实在没意思了还可以试着写写小说。虽然他写的小说成绩惨不忍睹,长期扑街,不过总算是可以打发时间。

“快来看,下雨了。”

“真的啊,看来明天会冷了。”

高明伟看着外面的细雨淅淅沥沥的,给秋天的萧瑟染上了一层朦胧,不远处还残留着一抹绿色的树林,在雨丝细响下,给天地带来了一丝忧郁,站在窗前,斜斜的千丝万缕,挟着丝丝水汽的凉意扑在脸上,让高明伟立刻就喜欢上了这里。

这里的环境太好了!

嗯。要是没有那个一本正经的高富帅在这里就更好了。

明明是这么有意境的画面,就应该躲在暖暖的房间里打游戏,可是那个明明只有十五六岁,却一脸老成的少年偏偏通知大家在客厅开会。

一群人都是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其中不乏好几个九零后,对古代的阶级制度完全没有感触,根本就不会因为对方的身份而敬畏。面前的少年虽然有钱,是这次工程老板的人,不过大家还是把他当作一个孩子。

现代人会对一个十五六的少年畏惧吗,那是不可能的。

大家懒懒散散的来到客厅,稀稀落落的围成了一圈,只有他们领头的郑飞坐了下来。

少年见大家都到齐了,说道:“大家远道而来,辛苦了。我叫作叶枫,是本地人,这座山的主人收我作了徒弟,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由我主要负责招待大家。大家今天上午可以好好休息,中午我带大家去镇子上吃饭,下午大家可以熟悉一下附近的情况,到时候大家有什么疑问,都可以来问我,我劲量为大家解决。”

少年对着十几个大人,侃侃而谈,自信,坦然。

一群老少爷们看着面前的少年,其从容不迫的气度让大家对他有了一丝好感。

众人解散,各忙各的,十一点,大家在叶枫的召集下,来到了屋外。

细雨已经快停了,只有微不可见的一些水汽还在飘洒。这点雨甚至没有让那条土道变软。他们来的时候坐的那辆破旧客车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排自行车。

骑自行车是中国人的天赋技能,在场众人没有不会的。大家骑上车,随着叶枫沿着大道向前。

不到十分钟的路程,一个古香古色的小镇就出现在众人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