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关灯 护眼
加入书架

一个太监闯内宫(后宫佳丽三千人) 分节阅读25

李小民来宫里这么久,还没见过愿意与太监一起吃饭的主子,当然辰妃把自己当成她男人,因此和自己一起饮酒作乐,那便不同。对这平易近人的二女不由感激,因此虽是已经吃饱,还是勉强陪她们吃下了一些。

一边吃饭一边闲聊,说到后来,一顿饭已经快要吃完。李小民抬头看着满书架的线装书,微笑道:“娘娘,这都是你平常看的书吗?”

萧淑妃摇头笑道:“这都是青绫的书,她平日里,最喜欢的便是读书写字。”

李小民放下筷子,走到书架旁,翻书来看,写的都是些诗词,忽然心中一动:“我来到这个世界,总得学点诗词,免得人说我粗陋不文。在从前的世界里,我好歹也上过几年学,学这些诗词,应该不算困难吧?”

想到这里,他回过身,向二女纳头便拜。

萧淑妃大惊,慌忙站起,想要上前扶起他,却又不敢犯了规矩,只得避到一旁,道:“请李公公快些起来,有什么话,直说便是。”

李小民挤出几滴眼泪,呜咽道:“小人自幼家贫,虽然学了祖传的仙法,可是却无人教导小人诗书,一向引为憾事。今日一见公主的书,心中有所感触,只求公主殿下答应教导小人诗词歌赋,小人愿当牛作马,报答公主的大恩大德!”

青绫本也是好学之人,此时已站在一旁,避开他的叩拜,见他为了学习诗书,竟然甘心下拜求学,不觉惺惺相惜,柔声道:“青绫平素本是闲暇无事,李公公若想学诗书,青绫定当相助。”

萧淑妃也微笑道:“李公公不必如此,青绫最喜欢好学的人,公公若想要学习诗词,平日里无事时,便可到这里来,青绫一定会倾囊相授,公公大可放心。”

李小民大喜再拜,道:“多谢娘娘,多谢公主!请娘娘和公主不要再叫小人‘李公公’,只要唤我做小民子,也就可以了!”

二女不由微笑,只得唤了小民子,李小民才肯起来,深揖再谢。

几个宫女过来收拾了桌子,李小民便向青绫深揖,请她教导自己诗词。

青绫见他如此急于求学,不忍相拒,便取了几本诗书,大致地讲了历代诗词发展的历程。

李小民一路听来,却是暗自惊讶。自远古时的《诗经》、《离骚》之后,诗歌几经演变,历古体诗、骈文等多种诗歌形式之后,便演化为现在流行的词,有许多词牌都是近些年创制的,由有名的词人写下,配上曲子,让乐女们弹奏起来,便是一首绝妙好词了。

李小民听了半天,忍不住问道:“难道没有唐诗吗?”

青绫讶道:“唐诗?我大唐文人墨客,现在大都喜欢写词,很少有人写诗了!”

李小民这才想起,从前并没有唐朝这个朝代,只有现在自己所处的南唐是第一个以唐为名的朝代,自然也没有从前的唐诗。若这样说来,那些流传千古的唐诗,都已经不会有人写出来了。

在对青绫的旁敲侧击之下,证实了这个推测,李小民不由暗自叹息,那么多美妙的唐诗,竟然还未写出便已失传,实是中华文学的一大损失。

幸好李小民从前除了背相声绕口令之外,还背过那么几首唐诗,当下立下决心,若有机会,便把自己记下来的唐诗写出来,一定要挽救民族瑰宝于绝地之中。

不过与挽救民族文学相比,李小民倒是更喜欢和青绫呆在一起。萧淑妃在一旁淡雅地微笑着,静静地看着女儿在教小太监认字,看着他们俊男美女,便似一对璧人一般,不由心中暗叹,这小民子如此好学聪敏,若他不是太监,与自己的女儿倒真的是十分般配。

可是身在皇家,女儿嫁谁,便是自己也没有多少发言权。而自己早就失宠,家族也早就败落,未必能有公侯愿与自己女儿结亲。想到将来女儿的命运不知道会怎么样,萧淑妃不由微微有些黯然神伤起来。

第二集 第五章 行凶

为了开办酒楼,李小民在辰妃房里宿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当辰妃不堪狂风暴雨,带着香甜微笑沉沉睡去时,李小民已经得到了她几乎所有的私房钱,满足地穿衣离去。

在具体的事务上,辰妃介绍了自己的娘家表弟陈德修来帮他做生意,由李小民以买菜之名,出宫与他见了一面。陈德修看到表姊的书信,当然不敢不信,对小民子公公奉承不已。

在酒楼经营里面,李小民负责出技术股,辰妃出钱,她表弟出力,准备在金陵盘下一个酒楼,由陈德修做掌柜,力争早日打响名号,赚到第一桶金。

陈德修却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见人总是满面笑容,本是八面玲珑的人物。在家族中,出身旁系,虽有能力,也不大受族中长者赏识。幸得他的表姊知道他的商业才能,拿出了私房钱开办酒楼,请他来料理,不由心中激动,只想将这差事做好,来展现自己的才华。

当天夜里,李小民溜出皇宫,换上便服,叫上陈德修,要他带自己在金陵城中转上一转,看有什么房屋比较好,可以盘下来做酒楼的。

对于他的胆大妄为,陈德修大吃一惊,李小民却是满不在乎,淡淡地说了几句自己在朝中、宫中都有靠山之类的话,唬住了陈德修,让他不敢多问。

其实以陈德修的精明,本也不会轻易信他,只是见他这么轻松便出了戒备森严的皇宫,若无靠山,拿不到出宫手谕,根本不可能办得到。而且小民子公公在鬼殿大显神威,力闯鬼殿,拿回了冥王珠,这等大事,早就传到宫外,陈德修也是早闻其名,暗自心惊,对这小太监也不禁高看一眼,丝毫不敢小瞧了他。

走在街上,李小民与陈德修闲谈之中,又把自己这些天在看到青绫那些书的启发下,苦思出来的发财门路一一道来,要陈德修去找些印刷工匠,刻印活字,以铜铁活字为本,开办印刷局,印些畅销小说、诗词卖出去挣钱。

原来李小民苦思之下,发现那些架空历史小说并不都是骗人的,至少有几个桥段可以直接拿过来使用。虽然自己不了解火药的配方,也不知道该怎么造纸,没法靠造枪卖纸赚钱,幸好这个时代虽然还没有人发明出火药,却已经出现了制作精良的纸张,只要自己再把铜活字的秘密说出来,办个出版社还是可以做到的,而且也不会要太大本钱。而自己从前看过的小说,随便拿出几段讲出来,就可以印成小说挣钱。

为了编故事,他特地交待陈德修,要多请几个写字快、会编故事的书生,把自己说出的故事写出来,一定有人会买。

陈德修虽不敢深信,不过小民子公公是大老板,他的话当然不能不听,于是唯唯诺诺,都答应下来。

二人正在夜色笼罩的街头边走边谈,看着街边店铺、人家都已挂出了灯笼,整个金陵城,在晚间的人流逐渐稀少。

李小民想起上一次去秦淮河,还未到河上花船中,便已被太子手下的武士阻在外围,没能尽兴游玩,因此叫上陈德修,要他陪着自己去逛花船。

陈德修对于太监也想嫖妓暗暗吃惊,不过想想便也释然:少年人总有好玩耍的天性,想去有名的秦淮河上游花船也是容易理解,只可惜他这般俊俏模样,倒是个太监,无法真的去花船中与那些美貌姑娘销魂,不由心中充满同情,满口答应下来,带着他往秦淮河的方向走去。

走着走着,渐渐来到僻静之处。道上已经没有多少行人,只有他们两个还在悠闲地边走边谈,勾画着自己未来商业大帝国的蓝图。

陡然间,前面传来一阵惨叫声,李小民一怔,快步走过去,却见一个老人倒在地上,口中流着血,已经不能动了。一个妙龄少女趴在他的身上,放声大哭,而旁边却站着一个服饰华丽的年青公子,带着十几名家奴,指着那老人破口大骂。

李小民慌忙走上前去,弯下腰,去按住老人的脉搏,却觉脉息已停,老人的魂魄早就被无常勾走了。

李小民心里暗骂:“这群勾魂的无常,怎么下手这么快,我刚才听到惨叫,跑过来就已经看不到魂魄了,难道说他们是怕我下手劫了魂灵回去,所以动手加倍的快捷吗?呸!我要劫也只劫美女的魂魄,要这老头的魂灵干什么!”

那女孩痛不欲生,抱住老头的尸身大声哭叫,呜咽声中,勉强可以听出“爷爷,你死得好惨”之类的话。

李小民抬头看向那青年公子,站起身来,拱手道:“这位公子,能否请问一下,这里到底出了什么事?”

那人长得不丑不俊,只是满脸横蛮,见李小民一身布衣打扮,显是平民装束,心中不耐,指着他喝道:“你算个什么东西,也来管我万大爷的闲事!没事赶快滚开,别惹祸上身!”

李小民只不过问了一句,没想到就惹来他怒骂威胁,不由一怔。

陈德修从后面快步赶过来,打躬作揖,陪笑道:“万公子,小人不过是路过,还请万公子海涵!”

万公子哼了一声,不屑地将手向大道远方一指,狠声道:“快给老子滚,别在这里碍眼!”

陈德修慌忙道了一声谢,将李小民拖到一旁,低声道:“公公,这些人惹不得!那个万子达,是太子的亲戚,和负责京城治安的九城兵马司也深有联系,气焰正盛,公公虽然是出身宫中,也还是让他们一步为好。何况现在公公是私自出宫,若被这些人知道了公公的身份,向陛下告一状,只怕会有麻烦!”

李小民被他拖着向秦淮河方向走去,一面皱眉道:“刚才那个老人,是怎么回事?你去替我问问!”

陈德修被他催促不过,只得回转身,去找了落在最后面的一个家奴去问。万子达的那个家奴本来带答不理的,看在他塞到手中的银子份上,才勉强说了一句:“那个拉琴卖唱的老家伙不长眼,竟然昏头昏脑撞到公子的车驾上了。刚才公子在秦淮河花船上刚跟人吵架回来,心里不痛快,随手一棍下去,就把那老家伙打咽气了。”

陈德修陪笑道谢,回去约略说了一遍,听得李小民大怒,叫道:“岂有此理,只不过为这等小事,便杀了一个老人,这万子达到底是何方神圣,金陵城就没有人敢管这事吗?”

陈德修面色大变,慌忙摆手道:“公公低声!若被万子达听到了,又是祸事!”

这个时候,万子达却已经把伏尸痛哭的女孩抓了起来,用手指抬起她的下巴,见她生得貌美,淫笑道:“小模样生得还挺招人心疼的,跟我回去吧,爷会好好待你的,一定会弄得你舒舒服服!”

那女孩哪里肯依,只是大声哭叫,用力推开万子达,却被万子达抓得紧紧的,情急之下,一爪抓过去,在万子达脸上抓出了几道血痕。

万子达大怒,狠狠一个耳光将她打翻在地,回身上了马,指着地上的少女骂道:“给脸不要脸,把她给我捆起来,带到府里,让本公子将这野丫头好好调教一番!等玩够了,就赏给你们快活,每人都有份!”

说罢,便催马欲行,将这些麻烦事,都丢给身后的家奴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