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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耀旗帜 第七十二章 罗马二荣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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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就是凯撒里亚?看起来可要比之前那个叫哈林哥斯的聚落漂亮多了,也干净多了,人也比那里多得多。”

凯撒里亚的商业街上,在寂静之森大名鼎鼎的北方女游侠伊歌.贝萨罗像个唧唧喳喳的小麻雀一样朝着路两边来回张望着。女游侠倒是没有穿着她的那身绿se游侠装————太显眼了,而且伊歌现在正努力学习着“人类文化”,以求能和乌斯坦这个石头人(伊歌语)有更多共同语言。

蓝se长裤,高筒马靴,细亚麻衬衣外面套了一件黑se的长袖皮风衣,不懂人类风俗习惯的伊歌从一个年轻的萨利昂侍从的便服那里得到了灵感,这样打扮又方便而且美观(在她看来),最重要的是符合人类的穿着习惯(参考了《冰与火之歌》里面的几个比较常见的便装骑士打扮)。

结果就是这位年轻的女游侠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人类骑士的样子,加上那干练的马尾辫,灵动活泼的少女成了翩翩佳公子,居然还真的被路人当成了出来逛街的“骑士老爷”。至于跟在后面,一向是打扮随意,不怎么注意衣服的乌斯坦,自然成了“骑士老爷”身后的跟班侍从。

在衣料昂贵的古代社会,越是有钱人越是要把钱花在衣服上————上等布料制作的衣服,绝世名马外加一座属于自己的城堡,到了现代就变成了名牌服装、名车还有豪宅,古今中外成功人士三件套,其实区别不大。

而那还处在作坊时代和炼金术士小药瓶里的化学工业,使得se彩艳丽的染料相当稀罕,所以在现代人眼中比较俗气的大红大紫,或者是染得像拼凑出来的破布似的五颜六se版格子装,到了古代全都是上等人家才穿得起的衣服,像在古罗马,如果能在衣服上染上一条紫se花边,那就是大富大贵的标志了————等到了帝国时代,紫se更是成了皇家特权。

至于白se,虽然古罗马官员的衣服大都是白se为主(近似于制服的xing质了),但实际上平ri里穿白se衣服的贵族却还是极其罕见的,一般会被认为是苦修者或者穷得买不起好料子之类的,骄傲的贵族才不会穿体现不出身份的白se衣服。

看着分外活泼的伊歌,乌斯坦无奈的紧紧地跟在后面:“这里是凯撒里亚,有罗马领地内最大的玻璃工坊、橄榄林和制陶工坊,还有北方来的船队,带着毛皮和木材矿产从凯撒里亚运到整个北方,还有……竞技场。”

“竞技场?什么是竞技场?是比赛的地方吗?”伊歌背着手,歪着头笑容满面的转过脸来好奇的朝乌斯坦问道。

“赛马、赛车、跑步、投石、摔跤…………当然也有弓箭比赛。”乌斯坦带着一点点不知是笑还是哭的表情看着少女说道:“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一定会请你去看竞技的。没有哪个罗马人能够拒绝一场竞技的邀请。相信我,那个场面是你想象不到的宏伟壮观,还有激动人心!”

“我才不信。”伊歌把头扭过去,一副不在意的样子:“我可是已经参加过战争的人了,这世上还有比战争更令人紧张的事情吗?!”

“xing质不同……总之有机会你看过一次就知道了。”乌斯坦不可置否的摇摇头:“好了快走,这里人真的是太多了,我可不想再撞上哪个熟人。”

“嗯。”伊歌乖巧的点点头,不过依然按耐不住活泼的xing子,又紧接着问道:“你家不住在这边吗?这么热闹而且很方便。”

“我家比这里更靠南一些,那里……更安静,没那么嘈杂而且比这里要干净多了。”乌斯坦随口应付着:“我父亲是个学者,他更喜欢比较安静的环境,能让他安下心来读书,思考一些……有关哲学上的东西。”

“他会同意吗?乌斯坦。”眼看就快要到眼前了,即便是伊歌这样有些霸道的xing子,也忍不住心存疑虑:“或者说,他真的能接受……我们……?”

“我不知道。”乌斯坦咬咬牙,脸se依旧是僵硬的像块石头:“但是我们的尊敬的伊歌女游侠不都已经当中‘声明’了吗?你连凯撒都不怕,还用得着怕一个连剑都不会用的学者?贝萨罗家的伊歌。”

“那不一样!”少女的脸庞一下子红了起来,带着气急败坏似的辩解:“这个……那个……就是……我是说……哎呀反正就是不一样,你这家伙真讨厌!”

“…………好,随你怎么说。”乌斯坦不再搭话,一声不吭的拉着少女的小手朝前面“横冲直撞”,在人群中硬是挤出了一条道路来。

对于是否能得到父亲和母亲的认可,乌斯坦其实和伊歌一样的相当没谱。虽然父亲大部分时间内都是一个很随和,不怎么拘小节的人,常年呆在学院也养成了温和待人的脾气。但是越是温和的人,在遇到原则问题的时候越是苛刻,越是不能接受,甚至会做出一些和平时迥然不同的事情来。

他或许能接受自己找一个“哈林哥斯妻子”,一个“塔尔博亚妻子”,甚至是“高地人妻子”,但是诺多jing灵……乌斯坦没有这份信心。何况家中对于自己的婚事也是有打算的,虽然抗拒,但是乌斯坦也并不是不能接受。

一个贤良淑德,门当户对的妻子,不仅对家族有很大的帮助,自己也能够过得舒心————在大多数年轻的士绅子弟眼中,这就是最佳选择了。

相较于父亲,乌斯坦实际上更了解他叔叔,罗马舰队司令官瑞恩希安.康斯坦丁,如果是这家伙,那一定会举双手赞成,顺便夸乌斯坦一句好样的,舰队司令官康斯坦丁阁下的座山雕风格,在罗马人尽皆知。

“我说,乌斯坦。”伊歌悻悻的伸过小脑袋,金se的马尾辫一飘一飘的在后脑勺甩着:“如果……他要是不同意呢?”

“他要是不同意的话…………”乌斯坦念叨着,在一个没人的路口停住了脚步,转过来把伊歌猛的搂进怀里,少女只来得及:“啊——!”的一声,就听见他在那红透了的小耳朵旁边轻声说道:“我就不回去了!”

“真的?”伊歌的心里暖暖的,轻声询问着。

“当然。”乌斯坦的声音依然是没有一丝情绪一样:“我从不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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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坐落在哈林哥斯附近的庄园,用木墙围起来,边缘处种满了漂亮的苹果树,农夫们在田地里辛勤的劳作着,为了每年一次的大丰收而努力工作————小麦、大麦、空心菜、小苹果、水塘里的鲱鱼和肥鹅,牲畜棚的nai酪还有腌猪肉,供应着生活在这里的劳苦大众、领主老爷以及他们的仆人与骑士们。

就和所有的庄园一样,在这个庄园的附近也有一座还算像样子的小城堡,用石头砌成的。不过和那种专门用于战争的要塞不太一样,这个城堡准确地说是一座拥有防御功能的石头房子,它唯一要抵御的只有那些生活在山林里的土匪强盗们而已,所以更具生活气息,看起来更像是一座漂亮的别墅。

一个穿着镶着金边的红se华服的中年人,正站在这个小城堡的三楼天台上,眺望着不远处安静祥和的小庄园————毫无疑问,他就是这里的主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领主,那座庄园也不过是他众多产业下的一个,只不过是最重要的一个,因为这里比较靠近哈林哥斯,采买生活用品什么的比较方便,才会把城堡盖在这里。

“父亲。”一个看起来相当jing神的年轻人从楼梯下面走上来,朝着中年人说道:“那位信使已经离开了,还留下了一封请柬。”

“已经离开了么?这么快。”中年人的眉头一刻也未曾松开过,转过身从儿子手里接过那封看起来相当jing美的请柬,塞进了衣服内侧的口袋里:“我本来还打算请他吃顿饭的,被那位凯撒如此在意的骑士,应当和他多多来往。”

“这个……恐怕比较困难。”年轻人苦笑着说道:“他甚至都已经和自己原本的家族断绝关系了,自己一个人搬进了凯撒里亚,好像还娶了一个当地富商的女儿做自己的妻子————就算是要向那位凯撒表忠心,也太过了一点。”

“很好理解,尝过辛酸的人自然会对到手的东西珍惜万分,何况是受到如此重用,有点意气用事也是可以理解的。”中年人笑了笑:“而且我们也没有理由说人家。这不,我也要去凯撒里亚向那位‘凯撒’表示一下忠心了!”

“这么说您真的要去?”年轻人似乎有些惊愕:“要不再等等,或许我们可以先看一下别人的反应再说。”

“现在再不去,到时候就是他亲自来了————带着罗马的军队一起。”中年人沉声道:“不要犯傻,难道我们还能有别的选择?!”

“潘德拉贡之血!”年轻人简短的说道:“公主殿下也许会接受我们的忠心。”

“也许,但是她不可能为了几个庄园就去得罪一位强权领主,何况这位领主刚刚为她打赢了一场战争!”

“我们一起去凯撒里亚。”中年人说道:“不管那位‘凯撒’将会把我们怎么样,我们都要去面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