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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律师外传 第288章 恶人先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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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望代理这个案件的当事人叫毛飞,他是通过吉祥的父亲所在单位的同事推荐来聘请易望的。

毛飞是四川川东某滨江县城的一位居民,该县与一代伟人邓-小平的故乡广安市广兴镇相邻,而且紧邻全国最先发现铁树开花的邓-小平同志题词的凉滩电站。

1993年腊月,时年22岁的毛飞经人介绍认识了邻乡的王蓉,二人由此确立恋爱关系,相互往来。

那个时候,人们的思想正在逐渐开放,随着外出务工人员引进的新思想、新观念,恋爱的男女在结婚前同居的现象开始出现。

因此,他们相识不久,二人便开始同居生活,并以恋爱关系一同外出务工。

交往中,二人形影相随,相谈甚欢,感情很深。相处一年,二人决定回四川老家结婚。

回到四川老家,按照当地风俗,双方父母给二人举行了隆重的婚礼。

由于当时毛飞已达到结婚法定年龄,但王蓉却年龄不到,办不了结婚登记,拿不到结婚证。

在毛飞所在地,他家与政府部门的人不熟悉,无法找人开后门办结婚证。

但是,那个时候结婚如果没有办理结婚证,有可能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使怪,会被政府罚款。

如果,在没有办结婚证就同居又怀孕生孩子的话,那罚款就会更加重,处罚就会更多。

正好,王蓉的一个本家侄儿在她们家所在的乡上任副乡长。于是,王蓉的父母便找到当副乡长的侄孙,为王蓉与毛飞办理了结婚登记。

婚后,二人一直在外务工,感情也算深厚,关系也出得非常不错,十分恩爱的样子。

但是,他们结婚后却一直没有孩子,这个事情也一直困扰着他们小两口。直到2000年,他们依然没有孩子。

就在当年,二人回到四川老家,在老家的镇上,他们用打工的辛苦钱购买了一套住房。该套住房当时花了21000元,装修购买家电花去15000余元。

他们回家购买住房居住的目的就是想安心的在家过日子,好让王蓉怀上孩子。

但是,他们在老家购房后一住就是三四年时间,王蓉居然还是没有身孕。

到了2003年,二人的感情似乎开始出现问题,双方都不想再继续留在家里,于是各在一地务工,联系相对较少。

加之,二人婚后这么多年王蓉一直未孕,因无子女,她的日子过得十分潇洒。

但,就从分开打工后,二人之间由于没有一个亲生子女,二人的感情慢慢的明显开始出现了裂痕,王蓉在外面勾引男人的消息不绝于耳。

毛飞认为自己跟老婆虽然结婚这么多年都没有子女,可是二人的感情很深,关系很好,她不可能出轨的。

因此,对于王蓉的传言,毛飞根本不相信,他认为这一定是有人故意在挑拨是非,想制造他们夫妻之间的矛盾。

但是,传言并没有因为毛飞的不信而停息,而是越来越多,越来越不像话,简直就是阴魂不散。

听见这些传言,毛飞再也坐不住了,他决定亲自前往王蓉打工的地方去看一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结果,毛飞悄悄的赶往王蓉打工的地方,他不到听到更多的闲言蜚语,而且亲眼目睹了王蓉跟别的男人勾肩搭背的场面。

他忍无可忍,质问王蓉为何要背叛他?为什么要出轨?王蓉无言以对。

于是,毛飞率先提出要与王蓉离婚。起初,王蓉不同意,后来又同意可以协商离婚。

就在2003年下半年,毛飞与王蓉开始协议离婚。但,最终因王蓉不同意而离婚未果。

由于毛飞与王蓉婚后无子女,二人到过广东省普宁市人民医院去做过检查,结论是毛飞患有死精症,无生育能力。

唉,结婚多年无子居然是自己的责任,毛飞觉得自己太丢人了,这不怪王蓉,都是自己的错。

想到这些啊,毛飞也不想再埋怨王蓉了。她毕竟是一个女人,怎么不想有个一男半女呢?

而且,毛飞去检查的时侯王蓉也一同去的,对毛飞的问题她也十分清楚。

对毛飞无生育的现实,王蓉也是没有办法。但是考虑到自己跟毛飞的感情,她实际上也不想离婚。

为此,王蓉曾经提出过借种生子的想法,自己想在外面找一个男人给自己种上一个儿子。

不过,王蓉的这个想法却遭到毛飞拒绝。毛飞不想王蓉给自己戴绿帽子,他认为这样的话还不如到外面去收养一个子女。

后来,在毛飞的坚持下他们收养了一个女儿。

收养女儿后,这个女儿毕竟不是自己亲生的,王蓉对女儿并不好,对毛飞也开始不太关心。

时间不长,王蓉还是想自己生育一个孩子。因此,她又在外面找男人想借种生子。

王蓉的行为再次被毛飞发现后,毛飞对她严厉的斥责,希望她好自为之,不要再继续这样了。

可是,对于毛飞的斥责,王蓉根本不放在眼里,反而她更加堕落,后来居然加入了卖淫女的行列。

渐渐的,王蓉开始忽略毛飞的存在,对他视而不见,根本不管他说什么了。

不但如此,王蓉还公然把在外面的男人带回四川老家,并跟养女一起生活、居住,毫无顾忌和廉耻。

有一次,王蓉将外面的情夫带回家,结果被毛飞发现了。

当晚,毛飞要求王蓉带回来的那个男人赶紧离开,结果王蓉却不让他走,反而合起伙来挑战毛飞。

他对毛飞说:“你没有本事不能让你的老婆生儿育女,不能满足她的需要,你老婆好心好意的请我回来给你帮忙,帮助你生儿育女,为你传宗接代,你居然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毛飞本来就非常气氛,这个男人还居然理直气壮的这样说,气得毛飞只想找个地洞钻下去。

不但如此,王蓉也指着毛飞说:“就是,以为我对你好,你就可以不让我生儿子吗?这是我的权利,你做为一个男人不能让自己的女人怀孕,不能满足自己的女人,你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吗?我才不管什么绿帽子红帽子,我只要孩子。今天,你同意也行,不同意也行,这个男人我要定了。”

本来,毛飞只是觉得这是自己的耻辱,自己已经抬不起头了。可是,现在倒好,她居然把野男人都带到家里来了。要是这件事传了出去以后自己怎么活人啊?

想到这里,毛飞一下子火冒三丈,立即对王蓉和那个男人破口大骂,让这对狗男女赶紧滚出去。

平时,毛飞没有骂过人,这个时候骂起人来有点不太适应。而且,对方是两个人,他只有一个人,根本骂不过人家。

于是,毛飞情急之下跑进厨房去拿着菜刀,直接冲上前去砍那个男人。

他们的吵闹虽然是在屋里,但是还是惊醒了邻居。邻居听见他们的吵闹,赶紧前来劝阻,最后在邻居的劝阻之下,他们才没有继续争吵下去了。

虽然这件事情发生了,但是由于面子思想,加之没有生育的责任在自己,毛飞尽量把这些痛苦掩藏在心底,对外人很少提起,就是通过诉讼离婚的勇气都没有。

不过,他后来一想,反正自己没有生育,离婚王蓉又不同意。再说,自己这个样子离了婚也不一定还可以找到女人,不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由她去吧。

于是,毛飞干脆离开家,不管王蓉在家里怎么搞了,他眼不见为净,自己一个人走得远远的去了。

可是,毛飞的想法确实也太简单了。就在2005年11月8日,毛飞突然收到县人民法院的开庭传票和王蓉的起诉状副本。

原来,王蓉恶人先告状,先把毛飞告到了人民法院。

王蓉在诉状中称,双方于1993年腊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实际上双方并不了解。

但是,之后毛飞欺骗她,导致她很快就跟毛飞同居在一起了。再后来,为了避免被人的口舌,双方均外出各在异地务工。

到了1994年腊月24日,她跟毛飞已经以夫妻名誉生活了一年了担心没有办理结婚证就怀孕生孩子,在毛飞的再三催促下,她才勉强同意回老家跟毛飞结婚。所以,就在当年,他们回到四川的老家,双方举行了结婚仪式。

王蓉说,1995年3月28日,在原被告均未到场,且原告还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况下,被告毛飞之父,采取“走后门”的方式到被告所在乡政府替原被告二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

她在诉状中还说,原被告婚后初期,夫妻感情较好,彼此能够和睦相处,但好景不长,不久就因原告无身孕而闹离婚,究竟是谁有生理上的问题,双方均不愿意去检查,但被告总认为原告生理有问题,因而长期对原告不是打就是骂,令原告不堪忍受,两人的感情一天一天的恶化。

尽管如此,原告本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中国女性伦理道德观念,委曲求全,迁就被告,努力寻求和谐方式,尽一个好妻子的责任,履行一个妻子的完全义务。

王蓉称,二人结婚后一直几年以来都没有子女,到了1998年为了增进夫妻感情,为家庭增添快乐,自己提出收养了一个女儿,取名乐乐。

2000年,为了改变居住环境,原告一人想方设法,东挪西借筹钱在xx地税局购买了住房一套,且添置了家具,其目的是让夫妻和睦,家庭团结,但原告的苦心、好心换来的是被告的无情,被告不但不感恩,反而经常无缘无故的对原告辱骂和毒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