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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田园 第八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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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怎么可能?一个多月前,他还是多走几步路就累的呼呼直喘的病秧子啊!或者,他根本不是人?

“大少爷,”看见如此模样的林岳,姚子清心情大好,笑容不由得真诚了许多,“想要什么啊?我给你拿。”

尽管不喜欢林岳,但姚子清还是很卖力的介绍推销了一番。

林辰很快就来了,林煜也跟在林辰身后,走起路来宛若在水面上飘,轻快无声。

林岳随便要了两样东西,花了五两银子,便被林辰热情的请去了后边。

“弟妹,听张铺头说,你的菜做的可好了,比十全楼的大厨做的都好吃。不知道为兄我有没有这个荣幸,尝一尝弟妹亲手做的美味。”

弟妹?姚子清对林岳大少爷的厚脸皮是真服了。这才见了她几次啊?就叫上‘弟妹’了,那她岂不是要喊他‘哥哥’,或者‘兄长’了?想的美!

不管心里怎么想,表面上姚子清还是很礼貌的,算不上热情,甚至有些疏离与冷淡,但却不至于让人挑刺。沉默了一瞬,她才伸出右手,但见她一只纤细优美,白皙如玉的手上,一条红线从手掌一直蔓延道食指,周围还晕染着片片血迹。

“子清,你什么时候受伤的?”林辰一惊,再也顾不上与林岳虚伪寒暄了,大跨步走了过来,一把抓住姚子清的手,心疼不已。

“大嫂……?!”林煜也又是震惊,又是心疼,也凑了过去。

林岳的视线便被林辰和林煜遮挡住了。姚子清见状,另一只手忽然在伤口上一擦,那条细细的伤口便晕染了开。然后冲两个人狡黠的一笑,小声道:“假的。”她给林辰他们做饭都做的有些不情愿,何况是林岳。

林辰他们是她的家人,就算不情愿,为了让他们高兴,委屈一下自己也没什么。林岳算什么东西,也想吃她做的东西。她现在可不是厨师了。

“大嫂,你……?!”

“子清……。”

林辰和林煜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而且,她是什么时候做的手脚啊?他们怎么没有看见?

“既然这样,你就先看着铺子,不要做别的活了。”林辰震惊了一瞬,便立刻反应了过来。他也不想要姚子清亲自给林岳做吃的。

“嗯。你去招待大少爷吧。让林煜留下来,帮我一起看铺子。”姚子清道。

相较于自己这个美女,姚子清觉得,林煜这个男女通杀的美人更加危险,更需要保护。

“好。大少爷,请。”林辰松开姚子清的手,若无其事的去招待林岳。

林岳的嘴角不由自主的抽搐了两下,怎么感觉这家人没有一个正常的?看看,林辰这样子多么一本正经,严肃冷峻?可刚才发现姚子清受伤了,那个紧张的劲头,真是比对亲娘还贴心。他这个风流多情种都自愧不如。而一转眼,这位就又恢复了一副冷硬汉子的形象,变脸比翻书都快。

林岳被林辰请去了后院,正好林冽也在,兄弟俩人一起招待,伺候之人自然是王晓。

林家没有丫鬟,只有四个小厮,还是林睿半做善事,半贪便宜,买下来的几个乞丐流民。不过,小小年纪就跟着母亲管过家,跟着父亲训练挑选过人才的他,在选人上很有一套。几个小厮各有特点,且除了旺财之外,都兼具着丫鬟的特质。

“明天我再去一趟东洲城,再给你抓一些药。”

“啊?不用了吧?”林煜刚拿起一件朱红色的袍子,正要缝合袖子,听到姚子清的话,有些发懵。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现在已经很健康了?甚至比林睿和林瑾都强壮了?那只是表象,先天本源之气亏损,可不是那么容易补充的。”姚子清对林煜的蜕变很满意,不愧是真正的少年人,又天赋过人,只一个月的时间,身上的怯懦气息便没有了踪影。

不过话说回来,信心与气势全都依赖与实力,以前的林煜身体弱成那样,又没有其它东西可作为靠山与助力,怎么可能凝聚的出强者之心?而现在的他,不但身体恢复了健康,而且还有了高超的武力与成为强者的希望与动力,自然更容易生成强大的信心与气势。

林煜没有再说话,只是抿唇一笑,白皙如水晶般剔透的脸上晕染出一层薄红,看起来格外美丽动人,腼腆可爱,芊芊十指如花一样翻飞,穿针走线,澄澈如琉璃的风眸闪烁着盈盈光点,之前的清冷漠然似乎如春雪一般消融殆尽了。

就像林睿对钱财,林瑾对读书的执着一样,他对健康也有着极其狂热的追求。既然大嫂这么说,那么他一定要好好配合,让自己的身体更加健康,长命百岁。

林岳一直在后院纠缠了林辰和林瑾大半天,傍晚时才离去。

表面上看,这位大少爷好像真的是喜欢欣赏林家兄弟,想要结交。但就是粗神经如林冽,也觉得他不太正常,有些古怪。

黎明,夜色深沉,几乎伸手不见五指。

已经很久没有早起的姚子清掀开被子坐了起来,身边的林辰听到动静,也跟着起身。

自从‘红妆’开业之后,他们就有了单独的房间,终于能如其他夫妻一样有了自己的私密空间。

“再睡一会儿吧。这里离东洲城又不是很远。天亮再起床也不晚。”林辰看了一眼窗外道。虽然黎明的夜色格外深沉,但他天赋异禀,不但身强体壮,力量过人,目力也比一般人更厉害,如此夜色里也能勉强看清东西。

“不了,我还想中午时就能回来呢。回来之后,我想要回林家村。”姚子清摇了摇头。她毕竟不是正常人,不论是修炼功法,还是灵魂里带着的天性,都更喜欢烟火气少,草木旺盛,灵气充沛之地。

在十里镇已经呆的够久了,她要回去。

林辰其实也想要回去了。不知道怎么的,他小时候分明是京都之人,过的也很开心。但现在,却更喜欢生活在山野之地。他哪里知道,姚子清给他教的所谓的‘内功’根本不是普通的功法?就算以他的体质,不能像林煜一样修炼出灵力,但修炼日久之后,也多少会染上一些特殊的习性。比如和姚子清一样,喜欢草木旺盛,生命气息浓郁,灵气充足之地。

东边库房里,林煜也已经起床了。

自己动手洗漱过后,林煜便开始盘腿坐在木板搭成的简易单人床上,开始每天早上雷打不动的修炼。

“五爷……”王晓轻轻的推开房门走了进来,想要伺候林煜,却发现林煜根本就不用他伺候,就自己做好了一切,便没有打扰林煜,反而退到门口,也配着林煜一起修炼起来。

姚子清这伴随了她几世轮回,不知道多少年的神秘功法,根本就不是内功心法。至今为止,她一共教会了四个人,被四个人修炼成四个样子。

林煜修炼出了灵气,最然没有她的天赋异能,不能淬炼草木精华,凝练生命气息,但却滋养*,强健灵魂,最符合这功法的原样。

林辰等三人,则是把它真的当成内功心法修炼了,炼出了内力,但又和普通的内力不同。就是他们三个人之间的内力,也各不相同。别人或许没有发现,但林辰却是有些见识的。对此,他很疑惑,但既然是姚子清拿出来的,她又没有告诉她,他便装作不知道。

总之,他相信她不会害他的。

王晓在修炼上,天赋直追林辰,修炼出的内力透着股锋锐与冷意,而且泛着绿色。小顺子也早就起身,还烧好了热水,开始大嫂卫生。作为奴仆,若是起床的比主子还晚,就算大爷和大奶奶不怪罪,二爷知道了也会教训处罚他的。

简单的吃了点东西,林辰和姚子清便要动身。

“大哥,大嫂,我也想去东洲城,带上我好不好?”林煜忽然推开房门走了出来,眨巴着眼睛,可怜兮兮的道。

林辰一愣,姚子清更是有种吐血的冲动,这林煜是怎么回事,最近变化一天比一天大,居然学会卖萌了。他终于知道他的色相杀伤力卓绝,并且愿意利用了吗?

“好……。”尽管心里还存有犹豫,但林辰还是抗不住林煜装乖巧,扮可怜,撒娇卖萌的威力,迷迷登登的就答应了。

姚子清有些不忍直视的背过了脸,不过她其实也有点受不了林煜这美丽动人,乖巧可人的样子,不打算拒绝。让他见见世面也好。如果有机会,甚至该让他见识见识这个世上险恶阴暗的一面,免得他太单纯无知了。

林煜开心的笑了,他本就是个纯粹之极的人,如今更是清冷简单,也不用收拾什么东西,直接就跟着出了门。

“大哥。”

刚出门,林睿的声音忽然出现在不远处。看林睿背着个包袱,穿着干净利索,显然也打算出门。

“等一等,我也跟你们一起去。”林睿快步走了上来,忽然看见林煜,迟疑了片刻,最终和蔼可亲的一笑,“怎么,小五今天也要一起去吗?”

“嗯。”林煜也笑的无比开心,乖巧的点了点头。

就算是亲兄弟,就算林家几兄弟的感情都很好,但他们毕竟是七个完全不同的人,不是克隆复制品,相处模式,感情的份量还是有差别的。比如说自私护短,心胸狭窄,睚眦必报的林睿,始终对林文和林宝有些介怀。毕竟他们两个的生母曾经几次三番的设计他们母子,差点没害死他。

而对待林瑾和林煜,他就宽容的多。尤其是林煜,从小就体弱多病,让他心疼不已,格外的照顾。在林煜跟前,他的肚量绝对比林辰还要大,温柔绝对比林瑾更胜一筹。以林煜的聪明敏0感,自然也能感受到这一点,所以他在面对林睿的时候,也格外的亲切。

“你不是再给我做袍子吗?做好了没有?”林睿看了看身上这件普通的丝绸长衫道。

“好了。我在山里时,就做的差不多了,昨天正好缝合了。”林煜又转回身,返回了铺子里。

“真是麻烦。”姚子清嘟囔了一句。以前的林睿不是挺实用主义的吗?如今怎么越来越排场,越来越讲究?

林辰却是知道,林睿本是就很讲究,只不过这十年来里处境让他没有能力讲究而已。如今越来越排场,越来越讲究,也正是因为他的实用主义。他所有的讲究都在自己的负担承受范围之内。

“走,进去看看林睿要打扮成什么模样。”姚子清招呼了一声林辰,也跟着走回了院子里。

库房里,简易木床的床头有一个简易木箱,箱子里放的全是林煜的东西。

林煜亲自打开木箱,取出两套男式的衣裳,中衣中裤都是用白色的细棉布做的,外袍却是颇为贵重的流云锦。流云锦是东螭国最有名的几种布料之一,上品的流云锦,上品的价值不低于七百两银子;中品的价格不低于三百两银子;下品的不低于一百两银子;听说还有极品流云锦,一匹要几千两银子。不过,他们这流云锦属于次品,参杂了九成的普通蚕丝,价钱也只值十来两银子。

林煜跟着林冽进山时,林睿倒腾货物,在挣钱的同时,也攒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这流云锦就是那时候弄得,一共四匹,分为黑、白、红、蓝四种颜色,其中一匹还被什么东西腐蚀了一个洞,另一匹的染色局部出现了瑕疵;还有一匹的纺织不合格。但就算这样,也比一般的锦缎品质要好得多。

破了个洞的黑色流云锦,林煜给林辰做成了袍子,破了的地方修补了一下,放在了腰间,系上他特意制作的加宽型腰带,根本看不出来。而且,那腰带他很费了些心思,绣了一些暗纹,做的很精致,很配林煜的身材与气质。

另外三匹,白色的他给自己做了一件外袍;红蓝两色的给二哥和三哥一人做了一件袍子。

林辰的袍子,他早就做好,稍下了山,已经穿在了身上。

“二哥,你看看喜欢哪一件?”林睿打开另外两件锦袍问。对于这次的几件衣裳,他都很满意,比他当初给大嫂做的衣裳好多了。不但细节处理上没有瑕疵,他还特别用心,做出了自己想要的效果。

林睿对于林煜一个男孩子,却喜欢做针线,已经接受了。再看看这两件锦袍,他更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简直是太让他惊艳了。

“大哥,你们看我穿哪件好?”林睿看看这件,又看看那件,哪件都很喜欢,恨不得都占为己有。

姚子清白了林睿一眼,懒得发话。她算是发现了,林睿这人复杂又极端。一方面是个大男子主义者,还总带着上位者的傲气与冷血;一方面却有总是流露出一些很女性化的特点。比如说小心眼,比如说现在这种对漂亮衣裳的贪婪。看他的样子,恨不得将天底下所有漂亮的衣裳都占为己有。

“不知道。我看哪件都很好,都一样。”林辰很诚实的道。他本人的话,更喜欢男性化,简单一点的衣裳,若是没有能力挑剔,那么只要能穿就行;如果有能力挑剔,甚至有更多的选择,那么就追求尊贵。但林睿不是他,

“快点,不要磨蹭了。别忘了不久之前,一件麻布短褐就让你高兴的找不着背了。怎么现在这么好的衣裳,还这么磨叽?又不是去选秀,用得着选一件衣裳都这么费时费力吗?”姚子清有些急促的催道。

“哼。”林睿冷哼了一声,果然不再磨蹭,拿起了一套朱红色外袍的衣裳。

这身衣裳,内衣没什么特别的,但是外袍不但颜色鲜艳,而且做工精致,设计精美,还绣着各种华丽而又不繁杂的绣纹,格外张扬惹眼,繁华雍容,估计穿在林睿身上,会显得很贵气,倒是附和他的气质。

而另一套衣裳的外袍是蓝色的,虽然也很精致,但几乎没怎么用刺绣,更加朴素而清雅。

另外,箱子里还有几件半成品,用的虽然不是流云锦,但也都是丝绸布料,是给林冽和小双胞胎的。

看着这些东西,不论是姚子清,还是林辰兄弟,都觉得林煜不是他们的兄弟,还是他们可人的妹妹。

“麻利点。”看林睿选好了衣裳,姚子清转身就走。林辰和林煜也跟着姚子清就走。

林睿果然臭屁起来了,选好了衣裳之后,还特意梳理了一下头发,换了双鞋才。然后又叮嘱敲打了王晓和小顺子一番,才急忙去追林辰他们。

临近冬季,昼短夜长,他们到东洲城后,天才刚刚亮。

进城之后,林睿便独自离开了。林辰、姚子清和林煜则直奔药铺。这一次,他们去了五味堂。

今天的三个人,打扮都格外惹眼,令人不敢有丝毫小觑。

相较于林辰和林煜身上的流云锦袍,姚子清的衣着打扮反而不够看了。再加上三人的相貌气质,掌柜的干脆打发掉伙计,直接招待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