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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蛋神风流史 分节阅读104

“疾风大哥,事情是这样的,因为巧得很,我中毒的这位朋友正是杰塞斯王国的人,而且地位非常特殊,所以我说我得到了我想要的答案。”我向疾风解释道:“疾风大哥现在该相信我不是故意这样说的吧。”

疾风点点头对加力说道:“加力,既然维尔兄弟替你说情,这次我就暂且先不惩罚你。”

“谢谢维尔兄弟,谢谢表哥。”加力感激地说道,疾风摆摆手道:“这次虽然不惩罚你了,但是如果你下次再犯错的话,我可是加倍惩罚的。”

“是,表哥,你放心,我决不会再给兽人丢脸。”说着朝我一鞠躬道:“维尔兄弟,谢谢你。”说完他转身走出了帐篷,接下来话题就轻松了许多,本来按我的想法,是准备向他们告辞的。不过禁不住鲁顿大哥和疾风大哥的挽留,我还是留了下来,当然我也不忘向梅琳娜她们报个平安,以免她们为我担心。

当晚疾风大哥设宴款待了我,在疾风大哥、鲁顿大哥、加力、迪鲁的轮番进攻下,一顿饭下来,我的肚里也装了不少鲁顿大哥酿的酒。回到疾风大哥给我安排的帐篷,睡意慢慢袭上心头,而且酒意也慢慢涌了上来,慢慢地我就在不知不觉中睡了过去。

第三卷 第五章 出云之盟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刺眼的阳光从窗口斜射进来,看着阳光射来的方向,我知道已经是第二天的早晨了,这一觉还真好睡。正在这时,我突然感到一丝若隐若现的气息正向我缓缓游来。这会是什么人呢?正当我迷惑不解的时候,那股气息突然在我三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瞬间增强了几倍。好强的气息,我在心中暗自佩服着,不过我却并没有感受到预想中的强烈杀气,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我才放弃了使用“心灵之眼”的想法,而是完全凭自己的感觉来应付。突然,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饶到了我的身后,快得让我几乎无法捕捉到。

“终于出手了。”我心里想道,瞬间将斗气运到右手,化指为剑向后方点了过去。“嗤”的一声,剑气戳在帐篷上,将之戳开了一个小洞。正如我所料,他躲开了这一击,移向我的左侧,而我的左手早已料敌机先地向那发出一记手刃。在他落地的同时,我那记手刃所形成的圆滑弧形气刃也向他斩去,由于我将这两招的时间差配合的极为合理,就如同他自己撞向我的气刃一样。

然而,令我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我这自以为必中的一击竟然再次落空,他的“气”在原地凭空消失了。而在我惊叹的同时,他又如鬼魅般地出现在我的后方。我想也没想,抬起右腿便向后横扫了过去,趁着他向后躲闪的空档,我闪电般地向放在前方三米远处的“无名”掠去。他显然发现了我的意图,竟然后发先至地掠到我的前方,将我的剑踢出帐外十几米远。

“好快。”我暗叹道,刚刚这一掠,我的速度已经相当快了,但还是慢了他一步,而且他的起点还比我远了好几米。这样看来,我还低估了他,其实我刚才是故意试探他的,有没有剑对于我来说,其实又有什么关系呢。还有一件令我更加疑惑的事,那就是我和他在帐内如此剧烈地打斗,尤其是他还将我的剑踢了出去,外面的人应该早就发觉了才对,但为什么竟然一点动静也没有呢?难道他们都被制住了吗?但这又是不可能的,凭着兽人族的高强战斗力,任谁也无法在无声无息中将几百人全部制住的。

不容我多想,他再次向我攻了过来,我以攻为守的使出了一招“剑雨流星”,这是一个以少胜多的大面积攻击招式,在短短的一瞬间向前方一百八十度角的范围内发出三十几道剑气,用来对付这种速度超绝的对手也有着极好的效果,虽然我是以指代剑击出的,但如果被我指力击中的话仍免不了被洞穿的命运。

可接下来的事却几乎使我张大了嘴,他竟然将我的三十几道剑气完全闪过,虽然有几下躲的十分狼狈,但仍然是全部躲过了。就算是像伊莎贝拉、卡拉大王子这种级数的高手,也无法在丝毫不加拦挡的情况下将这招化解的,可“眼前”这人却完全凭着速度将它躲开了,而自始至终竟然没有和我接过一下手。

他似乎也因为闪躲这招而消耗了不少体力,并没有继续向我攻击,而是躲在帐内一角暗自调息着。我也并不急于攻击他,而且我也不愿随随便便地就暴露自己的实力。这时,那人也恢复了体力,在我周围迅速绕着圈,寻找着出手的最佳时机。我索性闭上双目,将体内真气的运行速度提至最高,感知着对手的动向。

终于,在他又一次绕到我身后的时候,右掌并指如刀向我后心戳来,我仍然屹立不动,可体内的真气却一更加迅速的速度聚集到了后背,并将雷元素封闭在了后心处,在他指尖接触我后心的一刹那,聚集在那里的雷元素便如同遇到宣泄口一样,顺着他的手指涌如他的体内。我的后背自然不会有事,可他却不同了,由于体内突然涌进大量的雷元素,使得他如同受到电击般地定在原地。

我当然不会放过这机会,伸手扣住了他的脉门,一记扫膛腿将他绊倒在地,骑在了他身上并用另一只手扣住了他的咽喉。但就在我骑上他身体的一刹那,他发出了一声娇呼,竟然是女人的声音。我想起了曾经袭击过我的那些暗影,因此卡住她咽喉的手微一用力,恶狠狠说地道:“解除你的隐形术,不许服毒。”她竟然很听话地解除了隐形术,而且也没有服毒自杀。如果她真的像上次的人那样服毒的话,我也没有办法,因为我早已断定他们的毒药是藏在嘴里的。

稍稍抖动了一下,一个身躯便浮现在我的眼前,仍然是一身黑衣,连头发都用黑布包起,只有一双绿汪汪的眼睛露在外面,如同两颗宝石,紧贴在身上的黑衣使她的显得更加凹凸有致。我想也不想地一把扯下她裹住头脸的黑巾,一副绝美的脸庞呈现在我眼前。

她肌肤盛雪,白中透红,淡金色的头发短短的散落在额头,略微盖住细若银钩的弯眉,同样颜色的睫毛微微颤动,小巧可爱的鼻头下面,是一张紧抿的樱桃小口,真是个标致女孩。与众不同的是在接近头顶处,一对雪白的猫咪耳朵耸立在金发外,毛茸茸的。可我并没有注意到这些,只是把它当作发卡之类的装饰品。

“你叫什么名字?是谁派你来的?你们共来了几个人?”还没等她回答,我便邪邪地笑着,装出一副色中恶鬼的样子:“嘿嘿,不说吗?那就问一问你的身体吧。”我将原先扣着她脉门的手松开,在她的胸前伸成爪状不住地晃动着,呈现出作势欲抓的样子。

她起初还露出了一丝惊慌,但见我的手只是不停地晃动,却迟迟没有落下,便马上恢复了原状,而且脸上呈现出令人不易察觉的笑意,一副“你敢的话就试试”的样子,这不禁让我心中有气:“好你个丫头,本少爷不发威,你当我真的不敢吗?”

我将心一横,举起双手向她胸部猛按下去。但我却忘了这样一来,她也恢复了自由,她抓住我的衣服,一个翻转竟然想把我压在身下,我当然不会让她得逞,于是两人便在地上扭打了起来,滚作一团,完全没有注意到已经有人掀开门帘走了进来。

“哈哈,小妹,你真是厉害呀,我只是叫你进来看看维尔兄弟醒了没有,你们怎么这么快就亲热起来啦,真是“女大不中留”啊。”一个声音突然响起,竟然是疾风大哥。我连忙站起身来,正要抓住那个女孩儿,她已经飞快地跑到疾风的身边,双手抱着他的膀子撒娇道:“哥哥,你怎么现在才来,我都快被他欺负死了。”

“呵呵,到底是谁欺负谁呀?”鲁顿在一旁笑着说道。

“什么?她竟然是——”我吃惊得差点连下巴都掉了,看着我吃惊的样子,疾风呵呵地说道:“维尔兄弟,刚才真是失礼了,这是我的小妹莎莎,是族中最后一个继承猫族血统的人,也是族中唯一的“兽忍”。她从迪鲁那里听说你的身手如何厉害,便很不服气,要亲自来试试,却没想到——”说到这里,他又继续笑了起来,鲁顿也在一旁大笑着,把我和莎莎弄得一阵脸红。

猫族是兽人中的少数民族,多为女性,以美貌和速度闻名,由于其遗传方式为“隐性”,所以在具有猫族血统的家族中两三代才会出现一个真正的猫猫族。“兽忍”是只有猫族才能担任的职业,善于隐形术与刀法,是暗杀与侦察的天才,其实力决非人族中的“忍者”可以比拟,难怪莎莎会有如此高的实力,那就难怪了。

“莎莎,这下你可服了吧。”鲁顿说道,莎莎偷偷看了我一眼,没有吭声。我不好意思地说道:“其实我也是侥幸赢得胜利的,何况我的方法也不太光彩——”

“维尔兄弟,你太谦虚了,其实刚才的经过我已经全看到了,你在那种情况下能够临危不乱,找出敌人的弱点而出奇制胜,这正是一个真正高手所应具有的素质。而“以静制动”正是战胜速度型高手的不二法门,你能明白这点,正说明你的武学修为已经到了一个相当高的层次。说实话,单以速度而论,连我这个叫作“疾风”的哥哥都不是她的对手呢。”疾风说道。不过要是让他知道了我真实的实力,不知疾风该做何感想。

就在这时,一个兽人战士冲了进来:“不好了,族长,费蓝的人又来攻击我们的部落了。”

“什么?竟然在这个时候。”疾风说道,“带我去看看。”他歉意地望了我一眼,便急急地和那个兽人战士走了出去。我对鲁顿和莎莎说道:“我们也去看看吧。”他们答应了一声,便与我一同追了出去,只见疾风正向一个手持巨斧的兽人战士问道:“庞克,这次敌人来了多少?”

“应该有一千步兵,但其中混杂着相当数量的骷髅兵,极为难缠,起初我派出冲锋的两百名刀斧战士,被他们打得落花流水,最后只退回了不到七十人。”庞克回答道。

“什么?竟然有骷髅兵?费蓝手下应该没有亡灵巫师才对呀。”疾风自语道。亡灵巫师,暗黑系魔法师的一种,不过其实他们并不会使用魔法,而是用自己的魔力召唤出骷髅兵为自己战斗,等级越高,每次所能召唤出的骷髅兵就越多。

此时,我们已经来到了最前线,也就是昨天我们进来时所经过的一个隘口,几百个兽人战士正在这里排成几排严谨防卫着,不断地向前方射出弓箭或投掷标枪。放眼望去,只见成百上千的人族士兵如潮水般地向这里涌来,但在这只能六七人并肩通过的狭窄空间中,他们并没有完全发挥出兵力上的优势,加上兽人战士们的箭雨攻击,他们还没有冲到跟前,便已倒下大半,余下的都被兽人战士们所解决。

但即使如此,他们还是凭着人海战术给兽人战士造成不小的伤亡。尤其是混在其中的骷髅兵,弓箭与标枪对他们几乎起不了什么作用,除非把他们彻底粉碎,否则就算将他们的脑袋或者手脚砍掉,他们仍然可以继续战斗,使得强悍无比的兽人战士也吃了不小的亏,几乎每除掉一个骷髅兵就要牺牲一名以上的兽人战士。再这样下去,现存的几百名兽人战士迟早会全军覆没的。

看着族中的同胞们一个一个地倒下,疾风大喝一声,冲入了战团,他手持一把两米多长的巨型阔剑,如同旋风般在战场中穿梭着,所经之处人族士兵们纷纷倒下,就连强悍的骷髅兵在他手下也不出一合,便被打得粉碎,真是疾如闪电,猛如狂风。但在这种千人级的战斗中,一个战士就算实力再强也无法改变战局的。面对着上百的骷髅兵及潮水般的人族战士,兽人族的伤亡仍在加剧着,虽然疾风的勇猛给任族军队造成了很大的局部损失,但仍然改变不了大局。

虽然还未弄清敌人的来历,但是我却无法袖手旁观,放眼望去,兽人和敌人混战在一起,怎么样既不暴露实力,而又帮助兽人解决眼前的危机呢。我看了一下目前的战况,人族的士兵已经死伤了一半,兽人族的战士还有将近四百人可以继续战斗,凭着兽人战士的强悍,单指这五百个人族士兵对他们来说根本就是不堪一击,但那余下的六十多个骷髅兵却对他们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如果能将那些骷髅兵解决的话,这场战斗也就结束了,可这些骷髅兵零零散散地分散在各处,要将他们完全消灭可还真有些麻烦——我是说在不暴露自身实力的情况下。

脑中一闪,我已经有了主意,因为骷髅兵是由亡灵巫师召唤出来的死亡战士,攻防能力很高,但其本身并无意识,它们的行动完全靠召唤者的精神力支配,如果召唤者死亡的话,它们也会丧失行动能力而变成普通的白骨。只要解决那些亡灵巫师的话,骷髅兵们也就成为废物了。我一连发出三招“剑雨流星”将围攻我的二十来个敌人全部放倒,然后趁他们重新完成包围之前,冲到了莎莎的身旁,对她小声说道:“看到山头上那六个穿着黑袍的人了吗?等一会儿你使用隐形术和我一齐冲过去,我假装攻击他们的主帅,你趁机将他们杀死。现在不要问为什么,你只要知道杀掉他们的话,我们就能够取得胜利就行了。”声音虽然很小,但却充满了自信与坚定,使她完全升不起一丝反对的意念。

于是,一道人影——当然实际上是我和莎莎两个了——如闪电般地向山头冲了过去,沿途十几个意图阻拦的士兵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便被我们一招毙命。在距离目标十几米的时候,敌人终于发觉了我的意图,一齐向我这里冲来,我连出五剑外加六个火球将身边几个人逼退,便向着一个军官打扮的人冲了过去。敌人果然中计,认为我要刺杀他们的指挥官,飞星逐月般地向我追了过来,我三两下就跑到了那名军官的身前,他身后四个剑士打扮的护卫立即将我挡住。我想也没想,“未名”闪处,那四名护卫已经身手异处,未名已经架到了那名人族军官的脖子上。

几乎与此同时,莎莎不费吹灰之力将那守卫亡灵巫师的四个士兵解决,那六个毫无防卫能力的巫师也瞬间成了刀下亡魂。没有了魔力的支持,骷髅兵们立刻如木头一样倒在地上,战场上的局势也发生了逆转。失去了骷髅兵这一强大后盾,剩下的几百个人族士兵在兽人们的强力攻势下,立即溃不成军,片刻间便四散而逃,但大部分还是被兽人战士们杀死,一场大战顷刻间便结束了。

“费蓝这家夥还真狡猾,竟然派一个替身来指挥战斗,害得我白忙了一场。”兽人部落的营帐中,看着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人族军官,莎莎愤愤地说道。原来那个人族军官竟然是冒牌的,怪不得会这麽肉脚。

“哈哈,小妹,你知足吧,要不是维尔老弟,恐怕我们都已经被这个冒牌军官给活捉了。”疾风笑着对自己的妹妹说道:“而且费蓝那家夥也遭受了不小的损失,如今他手下的军队已不足六百了。”

莎莎瞄了我一眼,脸蛋儿红了一下,迎上我的目光,竟然丝毫不加以回避,大胆地和我对视着,眼中充满了情意。使我不禁心中暗叹,兽人族性情豪爽,没想到连女子也不例外。其他人似乎觉察到了什麽,都把目光转移到了我们两人的身上。也许是因为兽人天生就是一个崇尚英雄的民族吧,自从见到我在战场上的表现後,所有的人看我的眼神都与从前不同了。如果说我刚来到这里时,他们对我的热情是出於感激的话,那麽现在他们对我的态度,则是打从心底的敬佩与爱戴。

注意到其他人的异样眼神,我赶紧把目光移向了别处,对疾风说道:“对了,疾风大哥,那个“费蓝”是什麽人?还有今天与我们交手的军队到底是哪个国家的?小弟糊里糊涂地“乱打”一气,还不知敌人是何方神圣呢。”

“哈,维尔老弟连敌人是谁都还没弄清楚,就肯帮我们冲锋陷阵,看来我疾风果然没有看错人啊。那个费蓝是出云山脉隶属兰风帝国的矿区总督,出云山脉自古以来便以蕴藏著丰富的金矿而闻名,人族很早就对这里虎视眈眈,但碍於这里是我们兽人族的领地而不敢妄动。但是二十年前人族的三国联合攻打我们兽人族,我们兽人族战败,这里的矿区便被人族的三国占领,并将其分成了三份,分别隶属於三国,而且将许多兽人变成奴隶在那里充当矿工,成为他们的重要财源之一。而费蓝所管辖的矿区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自从两年前发现我们以後,便时常派兵来攻打我们,企图将我们剿灭,一来可以免去後顾之忧,二来可以为他的矿场增加许多奴隶。但由於我们这里易守难攻,再加上族中弟兄们的英勇善战,他一直没有成功。”疾风对我说道。

虽然疾风没有点明,但我知道他口中的三国必是指摩斯比、兰风、加斯,原来摩斯比王国也有份。而我知道加斯帝国和兰风帝国正为争夺矿产资源而开战,想来也跟出云山脉的矿产资源大有关系。忽然,我想起了另一件事,于是对疾风说道:“疾风大哥,你刚才说矿场中有许多矿工都是兽人族中的兄弟,但你是否想过将他们救出来以增强族中的实力呢?”

“嗯,想是想过,但这又谈何容易?光是矿区的驻军就绝非我们所能应付的。”疾风有些无奈地说道。

“以前是不行,但现在不正有一个天大的好机会吗?”我神秘地说道。

“你是说——”疾风讶然地望着我,我笑着向他解释道:“不错,如今兰风帝国的军队刚刚被我们打败,他们矿区内的驻军只剩下六百人不到,而且士气低落。我们虽然在兵力上只有他们的一半,但气势正旺。再加上矿场中的工人都是被强迫去当奴隶的,而且大多是兽人,定然不甘服从於他们,如果我们能派人进去把他们组织起来,里应外合的话——”说到这里,我故意将语气拉长。

“嗯,派人进去倒不难,但我族现今的兵力似乎还少了些,不少战士都受了伤……”一个族中的长老有些担忧地说道。

“这不难,我可以为这些受伤的战士治疗,现在就请疾风大哥将受伤的战士集合起来,我可以让他们马上恢复战斗力。”我笑着说道。

“什麽?你?”在场的人都大吃一惊,连疾风与鲁顿也露出不信的眼神。我微微一笑对疾风说道:“大哥,请你相信我。”疾风将信将疑,吩咐下去将受伤的兄弟们都叫到帐篷前来,一刻钟之后,一切都准备就绪,我们一起走出营帐,只见受伤的兽人战士足有四五百之众。

疾风等人都一起望向了我,我微微一笑,双手结成莲花置于胸前,念念有词道:“生命之神啊,请以你的仁慈,为你神圣光芒照耀下的人们去除伤痛——神圣之光。”只见一道耀眼的光芒从空中照耀下来,照射在受伤的兽人族战士身上,片刻之后,光芒渐渐隐去,而那些原本受伤极重只能躺着的兽人族战士却都一下子跳了起来:“好了……我的伤完全好了……”

“你看……我也是……一点都不痛了……”在“神圣之光”的照耀下,他们所受的伤完全恢复了,兽人族天生就不适合学习魔法,难怪他们这么吃惊了。疾风的脸上更带著一丝惊喜,他激动地说道:“维尔老弟,你到底是什么人?”

“疾风大哥,我不是告诉你了嘛,我的名字叫维尔·兰迪。”我笑着说道。

“老弟,真有你的。”疾风拍着我的肩膀说道:“没想到你的魔法同样这么出色,真是没有想到啊,我疾风真是服了你啦。”其他几位长老也一同点着头,一副深有同感的样子。

“呵呵,大家过奖了。”我呵呵笑着说道,疾风却认真地说道:“维尔兄弟,虽然我兽人族人少力微,但只要你有用得着我们的地方,我们一定会誓死追随你的。”他这句话等于是代表全族向我宣誓效忠,不待我推辞,他接着郑重地说道:“维尔老弟,你具有一个优秀统帅所具有的勇猛与果断,也具有一个政治家地高瞻远瞩和敏锐思维,你完全具备成为一个优秀王者的素质。我们与你结盟,也是为自己的部落的将来着想。只有一个好的领导者,才能带领我们的族人走出苦难,我这么说,你应当明白了吧。”

听了他的话,我心中兴奋异常,激动地说道:“既然大家对我如此信任,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我维尔·兰迪今天在此发誓,一定要带领兽人族的兄弟走出苦难,过上和平与安宁的生活,若违此誓,有如此杯。”我并指为掌,向桌上排了下去,一个铜制的酒杯立刻被我的掌力震成了粉末。没想到我竟然会当众立下重誓,帐内的人都激动异常,疾风也随后立下了向我效忠的血誓。大陆历7992年2月15日,“圣王”维尔·兰迪与兽人族首领疾风,在出云山脉的兽族部落中结盟,史称“出云之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