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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遇编年史 分节阅读419

一个风雨之夜,在这种天气之下,尽管很空闲,但我一般是不会练功的。因为传说这样的恶劣大气,会让自己的真气不正,会带上歪风邪气的性质……

我枯坐着,反复想自己现在到底算是什么?

忽然之间,全身汗如泉涌。

高书记,说起来是个土皇帝,但如果排除了实用主义的图谋,他的职务,算起来,顶多,也就和封建社会的县令的权力差不多而已。若不是九品芝麻官,那顶多也就只有七八品而已。和传说里的四品大员还差了许多的级别,为什么,我却偏偏要如此的患得患失呢?难道,我真的成了趋炎附势而逐蝇头小利之徒了吗?

自己附和着自己和他们的贪念所做的这一切,难道不是在犯罪吗?

一下子,我变得不安起来……

我这里的子夜,却正是小丽她们的居所的正午,隔着一定的距离,差别,就是这么的大。

我打电话过去,是丁总接的电话。

她有一点惊讶,似乎,我永远不会主动和她聊一些事情。她总是以为我打电话过去,总是会找小玲聊天。她没有想到,这一次找的是她自己。

我却向她请教,为什么,基督教认为人是有罪的?我以前也看过一点圣经的书,但一直没有搞清楚。

丁总在电话的另一边,似乎浅浅地笑了一笑,然后说:“圣经创纪中说,神在创造宇宙万物之后,在第六日,‘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男造女’。这时候,神与人的关系是完美的,人也是完美的,因为‘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但是,我们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违背神的旨意和爱,受撒旦引诱而偷吃分别善恶树上的禁果,犯了罪,而被逐出伊甸园。人与上帝的关系遭到破碎,这就是原罪的来源。”

“那么,分别善恶,竟然是罪?人吃了区分善恶的果子,难道不应该?”我奇怪地问。

丁总在电话里久久没有说话,过了很久才说:“也许神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情吧……”

我再问:“既然人是神创造的,那么,神也应该为他创造的东西犯了罪而负责任呀。比如说人做了个机器人,要是这个机器人竟然杀人,那么,首先应该负责任的是这个机器的制造者呀!!!按这个道理推本溯源,那么,首先有罪的应该是神,而不是人呀。”

“这个,倒是有一种说法的:亚当和夏娃无视神的警告而偷吃禁果一事本身,表明神给人自由意志是完全的。然而,在神人关系尚未破裂前,亚当和夏娃就借着自由意志离弃神的道路,神人关系破裂后,人的自由意志里就充满着犯罪的种种欲望。不义、邪恶、食婪,恶毒,满心嫉妒,凶恶,争竞,诡诈,毒恨,谗毁,背后说人,憎恨神,侮慢人,狂傲,自夸,捏造恶事,违背父母,无知,背约,无情,不怜悯人,奸淫、污秽、拜偶像,邪术,结党,纷争,异端,醉酒,荒宴,等等。诗篇里断言:“世上没有一个人行喜,因为他们偏离神的道’。这就是说,因为亏欠了神的荣耀,自由使人变成罪的奴隶。”丁总又沉吟了一下,才强调了一句说,“是的,自由,使人变成了罪的奴隶。”

“自由?是自由,使人变成了罪的奴隶。”我非常的惊讶。

“如若是神并不给人以完全的自由意志,那么,人就会完全依照神的意愿生存着。但神,给人的自由意志是完全的——人可以选择一条正确的道路,也可以选择犯罪——背弃神的荣耀,那么,自由就让人成了罪的奴隶……”丁总接着又讲了一大套什么“因为人的罪是如此深,自我根本无法救赎。所以上帝凭着对人的大爱,把独生子耶稣遣送到世上来,教导世人认罪、忤悔……”

她后面说的这些我并不是太关心。真正让我震惊的是,我以前一直以为禁果,就是人与人之间流传的那句话的含义,说白了就是做爱,因为亚当与夏娃吃了果子,知道人世间还有做爱这等美事……于是犯罪了。

谁知道这禁果,竟然是一枚明辨善恶的果实。

我哪里又能够想象出来,是自由让人成了罪的奴隶。

我不敢去狂妄的想,《圣经》里的道理狗屁不通——毕竟,它流传了几千年的时间。如果这个基本的理论,就算曾经也有着道理上的致命缺陷的话,那么经过这几千年,这些缺陷肯定也修补起来了。

但它为什么要这样说呢?

它为什么与我原来的灵魂里想象的完全不同呢?

神的道理,难道是反对自由的意志?

难道,分辨是与非,善与恶,竟然是不必要的?明辨是非,竟然是一枚禁果?

丁总最后,问我为什么想要知道这些东西?

我告诉她:“……我觉得,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的事情,也许是合情,也是合理的,但是,却总是让自己不安。因为,我觉得,自己有时候做的,从根本上讲,是在违法犯罪呀……这让我非常的不安……”

“这个呀……”丁总在电话另外的那端安慰我说,“这个你倒是不用太担心。圣徒保罗说得深刻:“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律法本身就是叫人知罪!’意思是说,你如果是个活人,那么,就算你遵守这俗世的所有的律法,在神的面前,你仍然不能称义!所以,要受神的引领……跟着你的灵魂走,知道吗?而不是在一些东西面前,畏惧不前!……”

……

放下电话之后,我不知道自己这个电话是打对了,还是打错了。

打过这次电话,让我的精神上,得到了很多的解脱,但也增加了新的更多的迷惘。

特别是,原来,明辨是非,原来,一直都是禁果!

难道,我应该活得糊糊涂涂的,才算是……

难道,自己一心维护的不愿逾越的律法,并不是神所心喜的?

难道,自由的意志??真的就是,是自由,让人成为罪的奴隶?难道,我们得把自己的肉体和灵魂,永远地关在一个牢笼里?

不!!!

我不愿意!!!

我怎么会愿意把自己永远地禁锢在一个牢笼里呢?

但是,如果这是犯罪,如果,自由真的是不义、邪恶、食婪,恶毒,满心嫉妒,凶恶,争竞,诡诈,毒恨,谗毁,背后说人,憎恨神,侮慢人,狂傲,自夸,捏造恶事,违背父母,无知,背约,无情,不怜悯人,奸淫、污秽、拜偶像,邪术,结党,纷争,异端,醉酒,荒宴等等罪恶的源泉,那我又应该怎么办?

如果,我现在对这个世界看得迷迷糊糊,那么,有那么一枚明辨是非的“禁果”放在我的面前时,我难道能不选择把它吞下?

禁果……

竟然是禁果……

是呀,如果,高书记认为他自己是神,显然,我已经犯了不可饶恕的罪。

但他,仍然会需要我……

所以,“神”与“人”的关系并没有破裂。

2、绑架一般的说,大家会认为犯罪分子们又丑恶又凶残,而且特别的愚蠢。事实上,在他们没有犯罪(哦,这是指违反俗世的律法,不是指神的原罪)之前,他们也是正常的“勤劳俭朴勇敢善良……”的人,许多时候,犯罪与否,只是一念之间的事情。所以,并没有理由说他们在犯罪的一刹那之间,突然变得很愚蠢……

倒是有相反的事实可以证明,很多时候,他们很“狡猾”。

比如说,有人一直扬言,要买高书记的人头,但是,事实上,哪一个犯罪分子,都不会冒这样的险——谁敢捅这个马蜂窝?去明目张胆的杀一个市委书记呢?

但毕竟有人不甘心。

所以,在我向丁总问了关于原罪的道理之后的第三天早上,高书记一大早上,才五点多钟,他打了个电话给我,让我快到他的住处去。

天还没有亮。

我三步两步跑到了市委楼——我已经搬出来住有二个月了。

高书记家的客厅里亮着灯。

他一脸的烦恶不安,手里拿着个手机。

我没有开口问,只是小心地站着。

高书记又拿起手机打了个电话,但没有动静,就把电话放下了。

过了十几秒,他把手机递给我看。里面显示的是一个短消息,上面赫然是几个宇:“你的姘头果然是个尤物,爽死我们兄弟几个了,哈哈哈哈!!!”

我一愕,心忽然一跳,难道是小妃?

我再把短消息看了一遍,然后,掏出自己的手机打了这个短消息的电话号码,但这个号码关机了。

高书记摇了摇头,一脸的倦容,说:“关机了吧……我打了好多次了……这手机号是小妃的,这号码,只有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