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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遇编年史 分节阅读381

“嘿嘿,其实,也不是客气的事情……有一个从台湾省来的帮会,说眼镜蛇王是他们的人杀的。我们已经摸不清楚真假。要是你真是那个台湾帮会的人,我们还真不好意思跟他们争唐人衔的控制权呢——毕竟我欠你一个大人情呀。但我敢肯定你不是台湾人。”孙猛解释说。

难怪!我笑了一笑。说:“是么?要不这样,我把这人情,转让给她好了,以后,你替我照顾一下我的女朋友和她的家人,可以吧!”我指了指小玲。

“没有问题!你的朋友,当然也是我的朋友!”孙猛爽快地说……

(要是选样啰嗦地说,可能几天也说不完要说的话,华丽的场景。精彩的对白,神情与动作的抽写——虽然好看。但于故事无补——让我跳过枝节吧)

孙猛向我表达的意思是:我们都有敌人!而且,有敌人是人类的自然现象。敌人的概念是宗教上最先提出的,某些宗教把异教徒作为绝对的敌人,比如十宇军东征。天经地义!现代性就造就j一个绝对的敌人。现代性战争是绝灭性战争,战争的目的就是把敌人绝对消天。而游击队理论的提出,正是为了解构选种绝对的敌人。他们都是有理想的游击战士!与其他帮会以剞益为导向不同,他们的红枪会是以理想为导向地。所以,团结是空前的,而且,基本是战无不胜。另外,因为他们有理想而且目标明确,所以,得到的支持,也是空前的。有许多国家的领导人都赞同红枪会的观点,同时也在支持着他们,从营地,到装备,从资金到技术!所以,红枪会想不强大都难。

我赞叹了一下,原来,红枪会不是一群流氓,而是一个世界性的军事组织呀!

孙猛纠正了我一下,说他们是政治组织,而不是军事组织。至于他们的狙击杀人,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我对他说的政治不感兴趣,问他,是什么,让他们红枪会的枪法如神?

孙猛说,这也是他们的秘密,但……还是告诉我。一是技术,第二是天赋。

我说我似乎不太相信。象他这个年纪也就罢了,确实可以在天赋的基础上,通过高技术含量的训练达到一枪暴头的效果,但那天晚上的那个女孩儿,怎么也可能?

孙猛说,你可不要小看那丫头,那丫头在红枪会里的地位,比我还要高!但那丫头不是华人,而是一个混血儿。在她的血浓里,只有四分之一是华人的血,另外还有西班牙、葡萄牙和玛雅人的血统。她从小就是在中南美洲的游击队里长大的,她摸枪的历史,要比我们都要长,甚至,听她说,她是抱着一枝步枪长大的。

“哦?叫什么名宇?”我问。心里却道——难怪这丫头看起来有一种奇特的美——原来是个混血儿,真是看走眼了。

“中文名字叫周晓月,她本名叫玛蒂而德什么的,特别难记,所以我想不起来。叫周晓月就挺好的了。”孙猛说道。

我身边站着秀丽的小玲,心里却想起了周晓月的两条长腿……很是犯罪感。

“那?什么技术?”我又问。

孙猛为难地想了想,还是满足了我的好奇心。他解释说:子鲜射出枪膛后,不同的枪不同的子弹,它们的轨迹是不一样的。一般的国家普通的部队里,是不太研究这其中的差别的,而且,现代的战争中,子弹并非主要的杀伤性武器,而只是起到火力压制的作用。但有些国家的精英部队里,还有就是警察部队里,会特别注重枪弹的杀伤力研究。子弹的速度很快,差之毫厘,则失之千里。但这中间的规律性却也是有的,不同的国家,研宄的侧重点不同,但资料上不共享的。但红枪会搞到的资料很全面。所以,精心挑选出来的战士,经过训练后,都能达到一枪暴头的精度……

我想,想,也挺神住的。但我杀人,却象是先看到人拿下,然后才开枪。其实,我与他们的方法是不一样的。只是杀人的效果差不多。所以,不能说我的杀人的枪法比他们强——我又不能让敌人死两次。

孙猛诱惑我,说我的枪法要是再改造一下,那会无敌天下的!

我不求上进——现在已经够了。又何必再去学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呢?有时间,享受一下生话是挺不错。

我对红枪会真正感兴趣的是他们的网络——要是能有他们的后勤网络支持,那我下次再出来的时候,就爽了。

但加入红枪会,我又不太情愿。越是有理想的组织里,纪律就越厉害,我不想受约束。

“结盟吧!”我提议。

“结盟?”孙猛有点迷惑似的问我。

我知道他的意思,便解释说:“我不是说奇门与你们红枪会结盟——大家的理想不一样,结盟会给两帮都埋下隐患。所以,我说的结盟,是你与我之间的盟约。相互支持的盟约,一个朋友之间的盟约。行吗?”

孙猛握了握我的手,同意了。

但他最后还是解释说,其实红枪会的纪律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严厉。

我点了点头但心里却想,我自己是独来独往习惯了,那里又受得了约束呢?就算不像我想象的那样严厉,也一样让我觉得自己被卷进了一个黑色的牢笼里,一样不爽。

孙猛非常热情的说,他可以替我办一张美国的护照——而不仅仅是绿卡!

我问为什么非要这么一本护照?

方便!孙猛介绍了一下说,他取得护照的途径也是合法的。是利用了美国移民局文件里的一个漏洞,再加上某种关系,所以非常容易地拿起到护照。

我想了想,确实有那样的一本护照要方便异常的多。于是同意了,索性让他给小玲一家人每人都办一本护照。

孙猛也只是笑了笑,同意了。对他来说,大约只是小事一桩。

一起吃饭,一起喝酒……最开心的莫过于屠夫了。他在北美洲,可算找到了一个强力的援手了。屠夫是很现实的一个人,所以,他到哪里都活得很好很充实。

我与小玲一起把孙猛送到了飞机场去。

知道他这一去,难免又要在唐人街掀起一场血雨腥风。看来,红枪会全面接手唐人街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我猜想,这中间一定有着某些原因,而且,也受到了湖滨市的警方的默许——但红枪会这么争着接手唐人街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呢?我没有问孙猛。我担心,问了以后,他不能说,然后,老脸涨红的样子很难看……而孙猛在要走的时候,快登机的时候,又转回身来,递给我一本小册子,说,里面有一个任务简报,这个任务的酬金是八千八百万美金,要是我有兴趣的话可以去试一试。要是没有兴趣,就把这本小册子给烧了。

我犹豫了一下,接了过来。心里非常的好奇。

红枪会……天赋,技术?混血儿女孩……我没有打开那本非常诱惑的小册子——孙猛留下来的那一本,我压抑着自己的好奇心,似乎,本能的觉察到这其中的危险。这让我在从机场回来的时候有些心不在焉。

小玲一直没有说话。她默默的坐在我的身边,象一个温良的小媳妇一样。

等回到宾馆。难免又是一场天反地覆的欢好。

等到小玲睡着后,我悄悄地起身,放了一缸的热水,慢慢的把水温调兑到了七十多度,才缓缓地把自己的身体浸没到水里去。

回想了一下这些天的乱乱糟糟的事情,自己有没有一个目标?

还是只在随着命运的波涛不停地向前,随波逐流?

又为什么,似乎每一次,与白己心爱的女人在一起欢好的时候,她们都有像是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而自己的感觉也一次比一次好,而自己的欲望,却似乎永远都不能被满足?……

收手吧!不再多想。

也许,我应该知足了,回去后,把那三个精灵带到十岁,自己也好好的对父母尽一尽孝心,有空多陪一陪自己爱着的和爱着自己的女人,然后,带着自己的钱物,跑到外国来享一享清福,也是挺不错的打算。

至于其他,事实上可有可无。

只不过是梦。

只不过是一场好梦。

简单的才是最好的。

我现在这样子,象是很有目标,象是很有意义,其实,也许,全是瞎忙,什么意义都没有。

清醒过来的时候,就要起床,就要迎接真实的生活。

我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但这一次,却觉得心里不是舒畅,而是蓦然觉得自己的头皮一麻。虽然自己泡在热水里,仍然觉得冷,似乎自己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要钻出来一样。

一睁眼,却见洗脸台上,俏生生的坐着一个少女,一身洁白的轻纱,胸前的一对,跃跃欲出,而两条晶莹剔透的长腿一条随意靠在镜子上,另外一条,非常写意而又异常诱惑的从洗脸池那黑色的大理石台板边上垂了下来——白得发亮的长腿与黑色的大理石交相辉映……

好色,那是在安全的基础之上的。要是连命都保不住了,那其他的还是少谈为妙。

这个女人,悄无声息,如同鬼魅一般,不知道什么时候,跑了进来,更不知道她这样,漫不经心地看了我多久……

而且,我还是一丝不挂的泡在浴缸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