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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位面采购师 第67节

于是,季颜决定跟着他一起走。因为于其跟在陆小凤后面,心力的靠着线索追踪,不如跟着他们,反正目的地是一样的。

“他们的眼睛,被针刺瞎。每只眼睛一针……”

季颜听他细说其中细节,他的目的她也知道。但还是那句话:“没看过,我不会轻易决断。”说再多,亦是无益。

于是花满楼便体贴的转开话题。只是,曾经是瞎子的他,始终对这件事难以释怀,一路上都显得沉闷,心情相当不好。

到是那个金九龄,十分擅长活跃气氛。

对于这个人,季颜也有所了解。据说是天下第一名捕!但她觉得,其实名过其实。且同行的这短短路程,便足以让她对这人,心生不满了。

就算他激的陆小凤出手帮忙,可到底他才是捕头,是公职。结果这一路下来,他谈风月,谈酒色,谈珠宝古董,甚至谈马……到是充份的表现了他的见识广博,言之有物。可话语和眼神,总是暗暗的撩拔她。并且,从头到尾,没见他对绣花大盗一案有半点心忧和焦急。虽然没人规定,公职人员不能风流,会撩妹。但她实在不喜欢这样的人,太过轻浮。

相比较而言,到是陆小凤更加用心一些。到处找证据,找人帮忙。事实上,陆小凤也是风流的人,但他那种风流,却不让人讨厌。

这种时候,宫九的作用就很厉害了。有他在,金九龄不管挑什么话题,他都轻松给他还回去。说话暧昧一点,宫九就刺他两句。最后,她干脆在他的示意下,进了马车。直接避开他们的话题……

进了五羊城,季颜拒绝了花满楼,跟他们一起住进平南王府的邀请,跟着宫九走了。

进城之后,季颜就发现,宫九认路了,确切的说,应该有人在给他指路。所以,他总能到达他要去的地方。他们去的地方,是一处非常美的宅院。里面各色物件都是极致,极致的致美丽,极致的富贵奢华,极致的舒适方便。

他说:“我知道这里有很多好吃的,我可以领你一一去品尝。”

她不贪口腹之欲,却并不拒绝美食。而虽然这个人一路上态度极其多变,经常带错路,但他确实将她照顾的很好。但其实,她并没将他当奴仆,他这样骄傲的人,也决不是奴仆。所以,虽然他总会对她起恶念,却并没有做任何危害她的事。而他对她的照顾,她却是想要回报一些的。因此,她道:“如果那些美食确如你所说的那样,让人不失望。那我就亲自下厨,以作谢礼。”

“没想到颜儿还会厨艺么?为了颜儿亲手做的美味,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于是接下来,她着实品尝了许多的美味。有些确实其名,而有一些,却名不符实。

但美食之所以要分出那么多的菜系,就在于一个特色。不同的世界,不同的地域,乃至不同的习惯……都使得这些美食,各有风味。她能品尝到这些不同风味的美食,便已是幸事。

连吃了几天,每天都不同,顿顿都新鲜。

“颜儿这几天吃得可开心?”

季颜本就是准备还他这人情的,自然不为难:“今天我下厨。”然后又道:“我还得先去买菜。”

“买菜?”宫九大概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当下表示,“我陪你去。”

季颜也不拒绝,毕竟,地方还要他的人带着过去。

将需要的食材买了回来,宫九对她做菜又起了兴趣,于是一路跟到厨房。

她的厨艺是跟黄药师所学,黄药师的厨艺,最大的特色就是将他的武功融合在了厨艺上。食材的处理,火侯的掌控。动作优美,赏心悦目不说。只是施展的那些功法,以及掌控力,也足够让初见的人口瞪口呆了。

也因此,黄药师的厨艺,非他门下的人不能学会。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笛谁家听落梅。”这两道菜的菜名,却是黄蓉起的。小姑娘最爱这些,“鸳鸯五珍绘。”这道菜是黄蓉从皇宫里学了来,黄药师作了修改的。“八宝糯米鸭,炒白菜,银丝卷。最后再来一个汤!”

“这些,应该够了。”

宫九从她开始动手时起,就不曾再开口。哪怕她每一道菜都报了菜名,那香味直往他鼻子里钻,他也不曾多看一眼。只是看着她,看着她动手,看着她专心的神情。

直到最后,那碗汤端上来,他才缓缓的吐出口气,浅淡到连近在咫尺的她都不曾发觉。“你做饭时,用的是什么武功?”

季颜笑道:“看出来了?”

“恩,很妙。但江湖上,从未出现过。”否则,他不可能不知道。

“我没用过,自然是不曾出现过的。女子技艺中,我最不喜的就是厨房。而我又极少跟人动手……”说起来,她真正动手的,还就只跟宫九那一次了。想想,她突然有一种高手寂寞感。

宫九讶异的看着那一桌色香味俱全的食,如果她最不喜欢都做到这样,那喜欢的其他技艺,又该是怎样的妙?难道就只凭一个绣件,就能看出那么多来。比陆小凤这个经常查案的人,还要多。

菜上桌,季颜简单梳洗,便跟他一起坐下享用。

虽然许久未动手,但手艺却并没有退步。

“好吃。”菜一入口,宫九眼睛瞬间一亮:“比御厨的手艺高出百倍。”这是他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与之相比,之前几天带她品尝的,全都是垃圾。

哪怕她做的份量十足,却总有不足之感。因此,接下来的时间,他运筷如飞。丢掉了气质,狼吞虎咽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厨艺这里是不是有点略苏?但想想,如果黄药师的厨师还比不过那些所谓的名厨,总觉得是对黄岛主的不敬。所以,苏就苏吧!!

第72章

夜, 平南王府。

季颜在白天的时候,见到了花满楼。受他之邀, 去看那几位眼睛被伤的人。之后,又听花满楼说, 陆小凤晚上会夜探王府。而巧的是, 叶孤城此时正在王府里。

于是,她便也过来看热闹了。而理所当然的,宫九也跟着她来了。

陆小凤穿的是不知从哪里摸来的王府侍卫的服装,自以为无人察觉的,偷偷潜进王府。却不知道, 有多少双眼睛, 一直看着他。

然后, 就在他将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叶孤城的剑到了——天外飞仙!

说实话, 不管是叶孤城还是西门吹雪, 他们的内功修为,在季颜的眼里, 都不算高。虽然他们同一辈的武林人士都要强,但她却并不看在眼里。他们再天才, 亦比不过几世的她。但是, 她不能否认的是,他们很强。

强在剑气,势,或者说, 是他们的心,他们的意志强大。他刺出的那一剑,于其说是剑,不如说是他的意志。所以,西门吹雪的剑,一往无前,非生即死。因为他的心,便是如此,他从来都是认准了目标,便勇往直前,不留退路。而叶孤城的剑,却是孤绝的。同样的强,同样的一往无前,只是,他更加孤独,更加决绝。西门吹雪前面是路,身后是悬崖,而叶孤城,却是前后都是悬崖。

他们都必须强,因为不强,就可能是万劫不覆。这就是他们的剑!

季颜在明悟这一点之后,就感叹了。她见过很多的强者。邓不利多强大,他要守护整个巫师界。斯内普教授强大,因为他要守护爱人留下的唯一,要守护巫师界的希望。洪七公很强,他为千疮百孔的国家努力。黄药师很强,他为家人撑起一片天,要守护他们……

但在这里,她又见识到了不同的强大。完全不同的强大!只是这种强,让人觉得压抑。

叶孤城的这一剑,陆小凤接下来了,虽然险之又险。她却知道,叶孤城这一剑,并没有出全力。而陆小凤,却是尽了全力的。

“不愧是陆小凤。”花满楼笑着打着扇子:“不愧是天外飞仙。当代剑客的风采,唯西门吹雪可以一比。”

“他们定会有一战。”宫九在一边不无恶意的问道:“你觉得,如果这两个人之战,谁会赢?”

花满楼脸上的笑意敛去,半晌才叹道:“虽然那样的风采必定震惊宇内,但我却并不希望,真的有看到的一天。”可他自己也知道,这两人必有一战,避无可避。

在场的,大概也就只有季颜无法理解他们这种笃定了吧。

她用剑,练剑,却从未执着于剑。

而高手对决,如黄药师和洪七公,他们打了一辈子,从来也没有伤及性命。所以,她不懂,为什么这两个剑客对决,就非要一生一死。明明他们性格相投,彼此欣赏,爱好相同。这完全就是好朋友,知已的配备。

难道,就因为他们用剑?

…………

陆小凤不愧是陆小凤,很快就抓到了凶手。让所有人都意外的一个人——天下名捕,金九龄。

这是一个典型的的贼喊捉贼的案例。

虽然案子结了,可陆小凤很不开心,可以说是悲伤的。哪怕季颜将那些受害者的眼睛都治好了,也只是让他强颜欢笑着。因为这次的凶手是金九龄,就像霍休一样,这人也是他的朋友。还因为,那个喜欢他的,同时大概也是他有些喜欢的女孩——薛冰——死了。

她是被金九龄害死的,被陆小凤连累。

人大概都有这样的孽根性,唾手可得时不珍惜,失去了才知道有多重要。明明第一次在小酒馆里见到他们时,陆小凤对薛冰并没有多热切,甚至也毫不犹豫的因为她脚上一双红鞋子,而怀疑她。薛冰气走之后,他连追都没追,该干嘛干嘛去了。

如今人没了,他反而表出一副深爱的模样。

季颜才要说,陆小凤虽然风流,却也还算有可取之处。他已经脸一抹,该干嘛干嘛去了。陆小凤依旧还是那个陆小凤,酒照喝,热闹照凑。哪怕是不那么主动去找美人了,可若有美人找上门来,他也依旧照样调戏。

“白月光虽美,却并不能阻碍他去吃白米饭,朱砂痣就算长在心口,也禁不住会吸血的蚊子啊。”季颜轻声感叹。同时伸手揉了揉太阳穴。

“季姑娘累了么?”花满楼担心的看着她。

摇了摇头,“没有。”这段时间为了那几个人炼药,她没能休息好。但以她的力,这对她的影响并不大。

只是不知为什么,他们这些人现在全都聚到了她这里来。好吧,地方是宫九的。但她几乎睁开眼就能看到他们,或是一个,或是全部。哪怕陆小凤真处于情伤之中,依旧不忘调节气氛,热闹的很。

大概是人的年纪老了,有的时候觉得热闹也挺好。有的时候,又会觉得他们实在吵的很。

他们说要送她去万梅山庄,同时也要看她跟西门吹雪比剑。因此,怎么也不准备离开的。季颜只能随他们,反正宫九这个主人,也不拒绝他们。偏这两天,她有些莫名的焦躁,让她心静不下来。所以,就觉得他们有些闹。

“什么是白月光和朱砂痣?”宫九显然听到了她的话,同时也感觉到,她似乎不怎么开心。或者说,是感慨。他很好奇,那一瞬间,她想到的是谁,或是什么事?

“我所知的一位女作家曾说过的一段话,她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她说这话的时候,是抬头望着天的。

在她看来,不管是陆小凤也好,花满楼也罢,他们都算不得深情的人。

陆小凤天性风流就不说了,据传言说,如果他的床上没有女人的话,他根本就睡不着觉。而花满楼其实也相当博爱。而一个博字,便表示,这些爱分成了太多份,给予的容易,却每一份都不多。爱上容易,却没有刻骨铭心。

她们来,他们不拒绝。她们走,他们不伤心。对于他们,那些都算不上是白月光或朱砂痣!陆小凤之前伤心,只是因为那薛冰不是离开,而是死去。不得不说,这两个男人都是好人,珍惜生命。死亡,到是能让他们更深刻。然尔,也仅止于此罢了。

“这话到也有些意思。”宫九想了想,笑了起来:“可男子只要有能力,三妻四妾并不难,不管是白月光,还是朱砂痣,一起娶了就是。”

三观不合,这根本没法往下谈了啊!

…………

万梅山庄虽然叫万梅山庄,可却并不只有梅花。这里有很多花,四季轮回,常开不败。

季颜想着,也许她可以跟西门吹雪商量一下,在他这里做个长客。待明天桃花开时,采些花酿些桃花酒。

西门吹雪还是当初初见时模样,对于他们这些客人,虽然没表现什么,却也让人知道,他很高兴。

季颜本来觉得,切磋嘛,兴致来了,举起拳头上就是了。怎么高兴怎么来,怎么顺手怎么来。打痛快了,继续吃吃喝喝,聊天交流,互相探讨。但是……是的,但是,她来到这里之后,西门吹雪居然一本正经的跟她约好时间,然后,沐浴斋戒去了。而且,要连续三天。

“西门对剑,一向很重视。”陆小凤如此道。

花满楼叹道:“难怪他的剑道能走的如此远。”

便是宫九也说:“西门吹雪,不愧是当代最出色的剑客。”

季颜除了无语,还是无语。

三天里,她到是将万梅山庄里里外外全都玩了一遍。

直到约定好的时间,约定好的地点,季颜终于看到了缓缓而来的西门吹雪。

斋戒三天,季颜好奇这人身上是不是有什么改变。便事实上……并没有。也许在他第一次这么做的时候,是有些不同的。但他每年要出去四趟,这样的仪式也要来上四回,次数多了,只怕平时也跟着习惯恪守着这些规矩,因此,三天或是一天并没什么不同。他要的,只是心灵上的一种寄托。

不管如何,季颜跟西门吹雪开始了他们的决斗。

是的,季颜看到他的眼睛时,就知道,这不是切磋,不是交流,而是决斗,生死之斗。这一刻,她也明白,这个人从一开始,对于剑,就是郑重的不能再郑重,百折无回的重视。他每一次拔剑,都是带着这样的心态,所以,才能练出如今这一身剑术。

西门吹雪在她身前三丈处站定,面无表情的一拨手里的剑:“此剑乃天下利器,剑锋三尺七寸,净重七斤十三两。”

季颜看了一眼他那把剑,点了点头:“我知道。你之前介绍过。”

西门吹雪抿了抿唇,看向她手里的剑。那剑本是他的,他知道那剑无双剑,可合可分……

“开始吧。”季颜将剑鞘丢到一边,为显郑重,她用的是双剑。对于西门吹雪,她必须要全力以赴,否则,就是对他的不尊重。这个人就是剑,千锤百炼。三天的斋戒虽然看似无稽,但那表示他郑重。她若敷衍,便是侮辱。

“请。”西门吹雪见她拿双剑,果然满意。说话间,身上气势尽显,威压扑面而来。忽尔一声龙吟,剑气冲天。本来平静的双眼,此时业已锋利如剑。他看着她,看着她的手,她的剑,她的眼睛。

季颜缓缓举剑,一剑攻,一剑守。剑气方显,已然呈圆满之势。